塔斯夫对于奥斯曼倒没有什么表示,在他的眼里,奥斯曼仅仅是个刚刚从野兽进化成来的人类,是老公爵的一个新鲜玩具,对于这样的人,他根本连看一眼也觉得浪费时间。
他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再过两年的时间,塔斯夫将完成他的成人礼,那时候他将是一个成人,而且会以一个贵族的身份被大家所接受。
伯父布郎公爵没有儿孙,自己是老公爵最直系的后代,按老公爵的身体情况看来,他应该还能活上五到十年,这样的时间他还是可以忍受的,每当想到自己将成为一名公爵,塔斯夫就觉得世界特别的美好,每个人看起来都很不错。
相对于塔斯夫,凌格的想法要单纯的多,他是家中的次子,更何况父亲虽然是贵族,却没有任何的爵位,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努力。
这一年中,他与奥斯曼接触的最多,看着他越来越象一个真正的人类,这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而且他发生,奥斯曼虽然有很多的恶习,但他内心却纯普无比,他相信,在自己见到的人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在这一点上,与奥斯特相比。
除了老公爵之外,凌格是唯一一个愿意与奥斯曼在一起的人,而且两人的个头差不多,如果不是因为大家根本无法确定奥斯曼的年纪,几乎每个人都愿意相信,他们同样十四岁。
“今天有什么打算吗?”布郎公爵一边幽雅的进食一边问道。
“凌格说他发现了一个很不错的地方,也许我们会去那里,不过目前我还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奥斯曼尽可能的慢慢吃着他那份早餐,早餐的份量相当足,足以满意三个成人的胃口。对于奥斯曼的胃口,仆人们通常会瞥瞥嘴,表示出他们的不屑,那完全是给一只豹子准备的早餐,他们总是在背后这样说。
“奥斯曼,你应该多与人接触,而不是去什么奇怪的地方,这样你能更快的了解人类社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老公爵皱着眉头说道,相对于与人接触,奥斯曼更喜欢四周探险,可这无助于他的成长,他已经比普通的孩子晚了十年或者更长的时间。
“是的义父。”奥斯曼漫不经心的回答道,虽然很有礼貌,完全可以称得上是贵族的标准答案,可布郎公爵明白,这个小家伙完全是在敷衍自己。
“别忘了晚上的课程,那对你会很有帮助。”布郎公爵补充了一句,不过这方面他并不担心。奥斯曼有着超强的记忆力,和对于学习的渴望。虽然在外面他与凌格玩得很疯,但却从没有因此而误了晚上的课程。
“当然义父,我从没有在晚课上迟到不是吗?”奥斯曼笑着回答道,对于晚课的期待,是别人完全无法想象的。
他曾经试着请求义父,可以让他在白天多加一堂课,但老公爵拒绝了,虽然奥斯曼比别人晚了许多,但不应该把时间全部花在纸上的知识里面,更多的知识是实践,这才是最重要的。
“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出发?”布郎公爵吃完最后一口煎蛋问道。
“我想凌格已经到了。”奥斯曼的早餐虽然是老公爵的四倍还多,而且尽量放慢了进食的速度,但当老公爵放下手中的刀叉时,他也同样吃掉了最后一片面包。
“哦,好的,你去吧。”布郎公爵笑了起来,这个孩子虽然已经变回了人类,但他依然拥有着野兽的本能,无论是听觉还是嗅觉,都无人可比,除了他那个偶尔会来看望他的黑豹兄弟。
果然,当奥斯曼刚刚站起身的时候,凌格从门外走了进来,向公爵行了个礼问好:“伯父大人,早安。”
“早安,我的孩子,听说你们今天有着一个不错的计划?”布郎公爵眯着眼睛看了看凌格,他的眼睛在五年前已经开始花了。
“是这样的,我从父亲那里听说,在离庄园五里外的山区内,您拥有一座古堡,已经有十年的时间没有使用了,而探寻古堡中的宝藏,是一个很不错的游戏,您说是这样吗?”凌格笑着说道。
“哦,我记起来了,我的确有这样一座城堡,只是那里早已经破败不堪了,你们应该小心些才好,最好带上武器。”布郎公爵表示他对这个主意,感觉非常的满意。
事实上,老公爵虽然身体已经差了很多,可他的记忆力并不坏,那个城堡他当然记得,那里有尽五十年没人居住了,自己曾经对它进行过一次修整,但那里的地理位置并不好,因此一直没有住进去过。
在老公爵的记忆之中,自己似乎将一些朋友送的礼物存放在那里,当然是一些并不珍贵的礼物。他之所以这样说,只不过是想满意一下年轻人的好奇心,并增加一些刺激,虽然他可以保证两位少年在里面并不能找到什么宝藏,但一些年代久远的礼物还是可以作为他们冒险的收获,而让他们感到心满意足吧。
“是的,伯父大人,我们会很心小的,并且带着武器。”凌格应声道,拉着奥斯曼的手向外跑去,奥斯曼的指甲早已经被修剪过,与初来时那与野兽无异的爪子完全不同。
“愿你们玩的开心,我的孩子们。”布郎公爵高声叫道。
凌格这个孩子公爵还是很喜欢的,他与哥哥不同,虽然在贵族的品行上,似乎不如他的哥哥,但却更加纯真,而不象斯塔夫那样深沉。少年人应该有少年人的样子,过于深沉让公爵觉得他的心机过重,这可不是件好事。
四名仆人跟在两个兴致勃勃的少年身后,对地凌格少爷,他们自然无话可说,但却不愿意称呼那个野孩子为少爷,即便他已经被公爵老爷收为义子,那更象是一个玩笑。谁都知道,公爵先生不但有着无比尊贵的身份,而且从来无法忍受任何的野蛮行为。他们实在无法理解,布郎公爵是如何能够忍受这个野孩子的。
五里的路程并不远,虽然进山的时候路不是很好量也主膛到一小时的时间。
“看,那就是古堡。”凌格指着不远处,建筑在半山间的古堡得意的说道。能够到古堡里探险,甚至与吸血僵尸战斗,似乎是每个少年的梦里。当然从没有人见过吸血鬼或者僵尸,那仅仅是故事中的传说。
事实上,这个城堡并不古老,它连一百年的历史都没有。建造它的原因完全是因为在城堡的后面,有一眼甘甜无比的泉眼,据说用泉水泡出的茶,不但甘洌清纯,而且对身体很有好处。
当年老公爵的爷爷,因此在那里建造了这座并不大的城堡,可那眼泉水在二十年后消失了,从些这个城堡也被闲置废弃掉了。
当然,这一切对于奥斯曼来说,都是从来不曾听说的。凌格虽然从父亲那里早已经知道了一切,但七十年的历史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久远了,甚至久远到可以产生出僵尸或者吸血鬼。
“你们等在这里,我和奥斯曼要进去捉鬼。”凌格对后面的仆从挥了挥手说道。
四个仆从对于公爵家的历史非常清楚,自然知道城堡里根本不可能有吸血鬼僵尸或者其它的什么东西。事实上,这里的大门一直是关着的,连野兽也无法进入。
他们笑着点了点头,对于如何满意少爷们的心理,这并不需要去专门的学习,事实上,每个孩子都会有这样的想法,不过只有贵族的孩子才会有这样的机会。平民家的孩子,根本不可能来到贵族的私人领土内,更别提进入城堡了。
私入他人的领地,就算被当场杀死,也是完全合法的,这一点每个孩子从小就能理解,并会深深的记在心中。
凌格将细刺剑放在腰间,手里拿着轻弩,看了一眼奥斯曼。奥斯曼对于那种细而软的刺剑一点兴趣也没有,在他的眼里,那东西与树枝不相上下,根本不起任何的重要。他手里拿的是一把军用重弩。
这种重弩给了他很深的印象,一年前,那只强劲的弩箭在一百步之外射杀了一只六十磅重的野狗,并带着它飞出十几步远,而那只弩箭正是出自这样一把弩弓。因此奥斯曼对于这种强劲的武器,心有独忠,自然,如果没有他这样的力气,不用说拉不开那劲道十足的弓弦,即便是弩弓本身的重量,也会让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感觉非常的吃力。
“大门是锁着的,我们如何进去?”凌格试着推了推厚重的大门,可以他的力量,根本无法让大门有丝毫的变化。看来大门一定被人从里面,用门闩插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