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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来去匆匆的约会

    强烈推荐十七的《商业大宋》。十三在追的一本书,十七那厮说了,要俺推荐才有更新……晕,真是个鸟人。

    林若云在咖啡厅靠窗的坐位上等人。那个人有可能成为她的男朋友。

    如果一个男人年近30还不找女朋友的话,有可能会被人说成有事业心,但到了女人这里就没什么好话了。林若云遭遇过的最多谣言是她是一个同性恋。想想似乎也有点道理,一个女人舞刀弄枪的比男人还厉害,性格差,脾气坏,一天到晚板着个脸,只有见了上级领导才会有点笑容,而且干的工作也是男性化的。

    这些谣言其实很容易就烟消云散的,只要快快结婚生个孩子,最起码也得有个固定男朋友什么的,就立马见效了。但是林若云好像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刚来银杏市那几年,也颇有些热心肠的人忙着给她张罗介绍,甚至还有一个几乎和她上了床,可惜的很,那男人第二天就失踪了,还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一句话:“我还年轻,未来的路还长着呢……”

    就这样,渐渐的,林若云这里成了男人的禁区,因为怕有生命危险,后来又成了女人的禁区,那是怕她真的是个百合。

    不过这世界上也有不怕死的人,林若云今天等的就是其中的一个。这个人叫王翰林,出身贫寒,现年35岁,离异有一子,原本是林若云父亲的手下,后来下海经商,常常自号为儒商,此次借银杏市芝麻节的商机,“顺便”来看一下林若云。

    林若云曾经和其通过几封信(现在采取这种联系方式的人已经不多),感觉此人确实还有点深度,又通了几次电话之后才决定和王翰林见面。

    王翰林准时如约而来,他个子很高,身材稍显单薄,一副金丝边眼镜让他显得温文尔雅,由于和林若云想像的样子差不多,因而第一印象不错。

    “你的样子一点也没变。”王翰林一见面,就用和老朋友的语气和林若云说。

    林若云问:“我们以前见过吗?”

    王翰林笑道:“当然见过。不过已经是好久了,那时侯我刚参加工作,你也才上高中。你们家全住在单位大院的,我每天上班进门,你天天上学出门。”

    林若云努力回忆了一下,似乎是有那么回事,但回忆不真切,就歉意地说:“对不起,好像有点印象,但是想不起来了。”

    王翰林说:“没有什么,现在不是又重新认识了吗?呵呵。”

    林若云也陪着笑笑,但是她还真有点不习惯这种约会方式,于是她百无聊赖地把目光向窗外一扫,正巧看见一个人行色匆匆地从窗前走过,是他!那个让他恨的牙痒痒的家伙,邓秋枫!

    邓秋枫刚被带到看守所的时候,林若云就注意上他了。当时邓秋枫一路风尘的样子,却偏偏有着一副桀骜不驯的目光,挨了老马的鞭子还能挺住的人不多,不服软的更是绝无仅有。林若云这女人原本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主,又一问这家伙原来是因为打了警察抢了警车进来的,就更是火上浇油了,于是私下授意先饿他两天再说,结果反让老马背了黑锅。

    尽管邓秋枫从流浪汉摇身一变成了富家公子,还是没有引起林若云对他看法的改变,在她看来邓秋枫这之前的“硬汉”表现不过是少爷脾气罢了。后来得知邓秋枫被伍大维大牛等人之间冲突的实情后,才稍稍有了点改变。可是这个家伙后来又屡次戏弄自己,其实自己明明无论是搏击还是枪法都比他强的多,可就偏偏讨不了什么便宜,真真可恼啊。

    现在这个公子哥儿急匆匆的去哪里?怎么也没带车出来?林若云起了好奇心,就对王翰林说了声:“你在这里等我一下。”说完也不管人家有什么表示就匆匆跟了出去。

    邓秋枫这几天心情很好,他建立的关系网络已经第一次发挥了作用。《满口尽镶大金牙》剧组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次找他们麻烦的是个整天东游西逛,看上去无所事事的二世祖所为。而他这么做目的无非是混进去让里面的某人看见他而已。其实有很多种方法也可以达到相同的目的,但是邓秋枫此时也想试试自己的网络的能力,也顺带这么做了。

    心情愉快的邓秋枫没有想到他被跟踪了,他正盘算着做下一个试验:看看自己在某人的心目中目前还有多重的位置。

    当林若云看见邓秋枫大摇大摆地走进一家宾馆的时候,忍不住啐了一口,自言自语地说:“大白天就开房,该死的花花公子。”

    骂归骂,回到咖啡厅后却再没了约会的兴趣,甚至现在看王翰林也没刚才看起来帅了,于是就匆匆结束了约会,回家生闷气去了。

    邓秋枫对林若云约会的经历自然毫不知情,他到了约定的房间,侧靠在床头上看电视,电视很无聊,惹的邓秋枫越发的心烦意乱,说实在的,在等待中人们往往是极度缺乏自信的,邓秋枫也不能免俗。

    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了三个小时,终于有人敲门了,邓秋枫三步并做两步去开了门,门口站了一个妖艳女郎,很风骚地邓秋枫说:“先生,这里是601号房吗?”

    邓秋枫恶狠狠的回了一句:“门上有!自己看!”然后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那女子一看门牌是501,但忿忿然,于是自言自语地说:“有什么了不起嘛,这么凶,看我不整死你。”然后拿出手机找了几个姐妹帮忙。这下子邓秋枫房间里可热闹了,电话声此起彼伏。

    “先生!要特殊服务吗?”

    “先生,本地提供壮男。”

    “喂喂!是火葬场吗?”

    邓秋枫不堪干扰,把电话线给拔了,反正有老马送他的小灵通,一般本地的朋友都找的到他。

    当敲门声再次响起的时候,邓秋枫小心翼翼地透过猫眼往外看,是她!虽然她戴着墨镜,但是邓秋枫还是几乎一眼就认出了她……秦笑梅。

    当年一部电视剧让秦笑梅小有名气,后来又被一位大牌导演看中,主演了大片《暴君》,虽然《暴君》落得骂声一片,但是秦笑梅却一炮走红,现在正处于红的发紫的阶段。刚刚拍完了《暴君》一位比二流导演强一点,又比一流导演差一点的导演,便热忱邀请她加盟《满口尽镶大金牙》的拍摄,目前该剧组正在银杏市取外景。

    邓秋枫打开门,后退了一步,笑吟吟地说:“还不快进来,还是在给狗仔摆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