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佛系Dota魔王 > 第236章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3000字半大章)

第236章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3000字半大章)

    我之所以会问同同这个问题,一来是想再试探下她现在是否单身。

    二来也可以试探下她对我的态度。

    而第三嘛,就是想知道她对电竞怎么看。

    “我男友啊~”同同一副玩味的表情,“如果他喜欢的话我当然支持啦,不过,你看过《月亮与六便士》那本书吗?我虽然敬佩里面的思特里克兰德,但可不想做这样人的妻子。”

    “同意。”这本书还是因为上里的男主思特里克兰德本来是个衣食无忧的证劵经纪人,但却为了追逐艺术而抛弃妻子,四处流浪,最终贫困潦倒,病重而死——虽然他算是做到了灵魂自由吧,但我可不会学他。

    里面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所以我赶紧补充:“我当然也不是盲目追梦,我对自己的未来是有规划的,对自己的实力也是有绝对的自信的,而且放心,我也有其他的途径挣钱!”

    “哦~不过,不是说我男友吗?”同同眨眨眼,笑道。

    “哦,对对对,口误口误,我是说如果你男友这些都考虑过了,想去打职业电竞的话,你会不会阻止呢?”想了想,我又补充两句,“不过搞电竞,绝对不是最来钱的方式,高强度的训练也势必会减少他和你的相处时间,而且估计你家里人也会觉得你男友不务正业吧。”

    “不会啊,这样很酷,我爱的人追求自己的梦想,我当然也会力支持咯。”同同的回答并不出我的意料,但还是让我非常感动,“不过,‘他’不会一辈子都保持这个状态吧?我希望‘他’在玩够之后,能跳出这个圈子,和我一起去探索更广阔多彩的世界。”

    “这个嘛,好吧,呃,我意思是说你男友肯定不能一直打下去,毕竟电竞选手的职业生涯本来就不会太长,短的两三年,长的也很难超过十年……”我内心盘算着,据我所知,媳妇虽然会支持我打职业,但她对游戏之类的是真的不太感兴趣,所以等打几年过够瘾了,我就早点退役陪她去环球旅行好了,“啊,对了,时间不早了,咱们赶紧去演唱会吧。”

    “好啊。”

    原来我经常不能理解看个演唱会而已,为什么那些观众能把嗓子喊哑,而且后劲贼大,散场半天都不能从那个状态里出来。

    直到今天亲身体验一次,才算有点理解了——

    毕竟当你置身于一群超嗨的粉丝中间,

    又听着五月天激情澎湃的歌声,

    再加上设计精巧,环环相扣,能将人情绪层层推进的曲间串联,

    想不跟着嗨都不太可能,于是演唱会程基本没人坐着,员挥着荧光棒、应援牌又蹦又跳又唱。

    甚至曲间同同坐下歇会喝口水,旁边一个妹子还不乐意了:“站起来,阿信让你坐下了吗?”

    同同:“←_←”

    我也是无语,这哪家绳子没拴好,放出来条奇葩啊?秒顶回去:“用你管?大姐看清楚这t是舞台不是讲台,上面那是阿信不是你们高中的班主任,他又不会指着我们说——那个谁谁谁啊,刚才那首歌就看你跟不上应援节奏,明明知道今天要听演唱会,昨天怎么不做好预习?……”

    我这一通吧啦吧啦的把刚才烦人的妹子直接说傻了,而同同听我这一通比比,扑哧一笑,差点把嘴里的水喷出来。

    按我对她的了解,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分明在说:“你怎么那么贫啊?不过我喜欢~”

    这时,下一首歌也开始了,《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我会是在哪里?

    如果我们从不曾相识,

    不存在这首歌曲。

    每秒都活着,每秒都死去,

    每秒都问着自己,

    谁不曾找寻?谁不曾怀疑?

    茫茫人生奔向何地?”

    听着这歌词,我不由看向身旁的同同,是啊,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我们都会怎么样呢?

    也许照样可以活的很好吧,但——

    “那一天,那一刻,那个场景,

    你出现在我生命!

    从此后,从人生,重新定义。

    从我故事里苏醒。”

    在遇到同同前,如果说问我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女友,我的回答可能看似花里胡哨,但心里也就是想划拉个眼媚胸翘,长腿细腰的女妖精吧。

    直到遇见你,我才知道自己喜欢——

    外貌怎样还是其次,关键带到外面落落大方,私下小嘴叭叭的能聊能闹——当然这身材,这颜值嘛,嘿嘿,简直是美丽的外表和有趣的灵魂在她身上达到了一种奇妙结合。

    而且记得第一次七夕,本来说好我下班去接同同,奈何我正好赶上了大堵车,让她下班后生生多等了近两个小时。

    我心说完了,这换我我肯定也得不开心啊,但不成想,见面后同同第一句,不是埋怨,而是宽慰,并表示堵在路上好几个小时辛苦了——懂得心疼人,才配叫可心啊。

    还有一次,我陪她布置新租的房子,这事要换我,心想反正是一个人住,反正是租的别人家房子,还布置个啥?干净能住就得了。

    但她却从架子到窗帘,从墙上贴纸到糊窗子的海报,一点一点自己挑,自己收拾,自己布置——也正是这次,让我对“生活的仪式感”这个词有了正面的感受。

    以及仍记得在普吉岛的沙滩上,与我这种不喜欢张扬,只喜欢自己一个人安静待着的人不同,同同却像烟花般灿烂、有力,为了能拍出张理想中的照片,可以连蹦带跳的来来回回不知疲倦,就连我,在她笑容的感染下也觉得自己充满了能量。

    等等等等……

    总之,遇到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从此以后,其他人就不过是匆匆浮云

    “晒伤的脱皮,意外的雪景,

    与你相依的四季。

    苍狗又白云,身旁有了你,

    匆匆轮回又有何惧?”

    这歌好像就在说我一样哎,重生,轮回又如何?

    只要你还在我身边,又有何惧?

    这时同同仿佛也察觉到了我的目光,随之转过头来。

    本来同同以为,我被发现后会像其他人一样立刻错开视线,却不成想我不但丝毫没有回避的意思,反而眼神还愈发热烈,倒是搞得同同自己先不好意思对视了。

    甚至同同颇为不解,为什么我的目光里饱含深情与坚定,完不像那些精虫上脑的色胚,或者一个初识之人。

    “我去,难不成我像韩剧女主一样失忆过?而他是我前男友?”同同脑洞大开,马上就想到了自己爱看的各式韩剧桥段,以及“但这男主的颜值也忒低了吧?”╮╭

    “偶然与巧合,舞动了蝶翼,

    谁的心头风起?

    前仆而后继,万千人追寻,

    荒漠唯一菩提。

    是擦身相遇,或擦肩而去,

    命运犹如险棋。

    无数时间线,无尽可能性,

    终于交织向你。”

    这段歌词其实是v里的话说就是——

    那一年,我17岁,他17岁,我们在生命里相遇。

    那一年,我19岁,他19岁,我们是再也无法分割的双翼。

    那一年,我22岁,他22岁,我们并肩飞过人间无数风景。

    然而,

    那一年,我24岁,他24岁,那一天,他始终没有出现……

    “那一天,那一刻,那个场景,

    你出现在我生命。

    未知的,未来里,未定机率。

    然而此刻拥有你!

    某一天,某一刻,某次呼吸,

    我们终将再分离,

    而我的,自传里,曾经有你,

    没有遗憾的诗句。

    诗句里,充满感激!”

    一曲唱毕,但我还是不能从歌中出来,我清楚的记得v中,不仅男主再也没有出现,而且——

    那一年,我30岁,他24岁,我幻想可以再与他相遇,地球某个角落。

    那一年,我32岁,他24岁,我带着不再变老的他旅行。

    那一年,我35岁,他24岁,我想他是真的离开了。

    那一年,我55岁,他24岁,我依然想念他。

    “在茫茫人海中,遇到那个对的你,是一种奇迹。”台上的阿信说道,简直就也是我的心里话,“所以感谢,所以珍惜,这样哪怕日后不得不分离,我们也不会后悔……”

    在这种氛围中,我和同同的距离也悄然靠近了,难得看到老婆大人略带羞色,我忍不住就把手也慢慢伸了过去,然而——

    旁边那妹子就又开始了:“要我说男人都不靠谱,其实这个v也不一定就是指男主死了,可能是他始乱终弃呢。”

    一句话,把刚才好不容易烘托出来的气氛瞬间整的稀碎。

    当时我就和老婆异口同声吼回去:“你别说话了,阿信让你交头接耳了吗?!”

    对面那妹子都被我俩呛傻眼了,心想卧槽?这么齐?你们难不成还提前排练过?

    我俩当然不可能是排练好的,但正因此,才更为难得和搞笑——尤其我这个四声的“别”,纯属上辈子被老婆的东北腔传染的。

    忍不住相视一笑,可能,这就是缘分吧。

    此时,纵然身边人海沸腾嘈杂,但你我的世界却静谧祥和。

    如果说摇曳着荧光棒的观众席宛若夜空,那映着彼此的双眸,就是最亮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