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缓缓向他走近,黑影越来越大,沈夜向他跑了过去,周围的无数颗星星快速往后移动。
尽管黑影向他走过来,他始终追不到黑影,黑影仿佛在这星空边际,仿佛在他眼前。
他伸出手去触摸黑影,双手穿过黑影,然而却没有触物之感,不!他不是人,他只是影子罢了!
“你是谁?”沈夜大声喊道。
“我是谁,不重要。”黑影的声音弥漫着整个星空,声音粗犷之中有些沙哑。
“我只是想回去,我能回去吗?”
“不能。”
“为什么?”
“你看看,你的周围有路吗?”
沈夜内心感到惶恐,他疯狂的奔跑,可是这只是无边无际的星空,没路,没尽头,只有那数不胜数的星群。
黑影接着道“别白费力气了。”
“我要怎么才能回去?你能救我吗?”
“我下了一盘棋,我想如果一个局外人突然混进这盘棋中是不是十分有趣。”
“你……你拿我当棋子?”
“随便你怎么认为。”
沈夜怔了怔怒道“那么我如何才能回去呢?”
“看你什么时候破局了。”
“若我破不了局,是不是要等一千年,一万年,生老病死,我永远回不去了。”
“是的。”
“那么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未来,我怎么办?”
“这不能怪我了。”
“你………!”沈夜脱下鞋子,向黑影打了过去,鞋子穿过黑影,飘向无边无际的星空。
黑影接着笑道“鞋子好臭,别污染环境啊。”
声音飘散在星空之中,忽然之间周围的星空慢慢如同声音一样飘散,阵阵黑暗的河流向沈夜涌了过来,那个黑影突然消失不见了。
“你给我回来!”沈夜大喊,“我还有话要问你呢。”
“我只是影子,光灭则灭。”
黑暗吞噬了整片星空,沈夜被困在黑暗的“牢笼”里,他伸出手去摸索周围,完全感受不到任何东西。
这如恶梦又如真实,他大口喘着粗气,额头上冒出阵阵冷汗,忙睁开双目,周围的蜡烛已燃尽。
于是他从冰凉的地面上站起来,到桌前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喝了一口。
心中一阵懊恼,“啪………!”茶杯摔碎,这算什么?
为什么要这么捉弄我?
该死的胖子!你为什么要拿我做实验,为什么我要穿越,为什么我回不去!
若千年,万年没破局?这意味着,自己永远,永远困在这里,永远,永远回不到那个美好,和平,的社会。
这是世界上最使人抓狂的事,曾经拥有的,突然一夜之间消失了。
穿越就算了,为什么前生之主不是天下第一那种,不说天下第一智商要高一些吧,可偏偏前生之主就是一个傻子,没什么智商可言。
沈夜气得一脚将旁边的凳子踢飞出去,砸在门上,塔斯娜闻声跑了进来,以为是发生了什么。
“少爷?”塔斯娜鞠躬看了看一眼沈夜,“给你送水那小厮死了。”
“我就知道他们要来个死无对证。”
“可少爷,我们该怎么办?”
“对了。”沈夜忽然问,”塔斯娜要怎么才能长生不死。”
“修行,一个知天境的修者可以超脱自然生死,永远长生。”
“修行?”沈夜想了想,“这个难吗?”
“看人。”塔斯娜缓步绕了一圈,“有些人没有修行天分,气海雪山不通,感知不到天地元气,这样的人是不可能修行的,即使有修行天分,感知得到天地元气,也要做到心离红尘才能成为修行的强者。”
沈夜想了想,看样子修行还挺难的。
“少爷怎么突然问这个?”
“那么我有修行天分吗?”
塔斯娜看了一眼沈夜慢步向他靠近,在沈夜跟前停住,她伸出右手抚摸着沈夜的胸口。
只感觉他的胸口没有气海和常人没有什么分别,若有气海的人,灌输天地元气之时,同时对方能感受得到,气海会有波涛撞击石头的声音。
曾经沈豪经常对塔斯娜说,沈夜天生就不是修行之人,果然不假。
“少爷对不起。”
沈夜从塔斯娜这阴沉的表情上看出来,可能自己没有这个天分,笑道“没事,不就是修行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塔斯娜陪笑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意。”
“上帝给你关上门,他会给你开一扇窗的。”
“上帝?”塔斯娜疑惑地望向跟前的沈夜。
“对了,这里有喝酒的地方吗?”
“前面就有一家十里香。”
“不错,我要去喝上两杯。”
“少爷可是从来不喝酒的。”塔斯娜睁大眼睛,”要不我陪你去吧。”
沈夜整了整衣服笑道“人是会变的,你不必陪我去,也不必跟着我,这样我会不自在,请你理解。”
“我明白,但是我怕你有危险。”
“没事,危险我自己可以化解。”
言语之间,沈夜已走到门口,塔斯娜目光投向他,她发现沈夜真的变化不少,言语,气质,判若两人,说来一时真的不习惯。
此时,已入黄昏,红又大的夕阳入了青瓦,只露出半张脸,地面已有一部分进入黑暗。
自然现在街上的行人纷纷散去,街道叫卖的商人收起摊子,准备回家休息,沈夜从人群来判断,这个社会,或者这个国家算得上和平。
若有战争路人脸上不会是这般安详,平静,商人叫卖不会这么嘹亮了而是挑着商品行走在百姓之间,遇到要买的停下脚步。
沈夜穿行街道寻找着“十里香。”
看来前生之主不会喝酒,关于酒的记忆一点都没有,沈夜平时也不喝酒只有在心情不好的情况下才会喝酒。
今日得知,自己穿不回去与不能修行两大悲事,心情极为低落,这一辈子没有像今天一样低落过,准备痛喝到死。
顺其街道走了十来步,看到十里香这家酒店,里面已坐满了人,有不少人出出进进。
看来生意不错,生意好,有它好的理由。
刚进门,酒香四溢,沈夜抽了抽鼻子,果然是好酒啊,闻酒就可以醉人。
一小厮迎了上来,上下打量着沈夜,这番打扮不像穷小子,这里的酒十分昂贵,一般人消费不起,来此喝酒之人都是有钱之人。
若小厮眼睛不尖一点,混入混吃混喝那种人,自己辛苦打工那点小银子赔酒钱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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