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愣愣地站在原地,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原先的等级是在7级,突然之间连升两级,直接登上等级榜,成为一名9级玩家。
这突然暴涨的经验不仅将他的经验条撑爆,还让他的脑容量一时间有些不够用了。
秦玉反应过来,他转过头向银月商人问道:“你做了什么?”
银月商人嘻嘻一笑:“对你使用了一本经验之书而已,没想到你竟然直接升了两级,看来你原先的等级倒也没有什么水分嘛!”
秦玉的经验条本就在7级过半,得到这巨额的经验值,才勉强连升两级。
联系起银月商人之前给出的忠告,秦玉顿时理解了对方的做法。
自己在残月的邀请下,完成了后续的主线任务,作为回报,银月商人给了自己一本经验之书,两相抵消,各不相欠。
“受教了!”
秦玉郑重说道,随后他问:“对了,我想问一下,这本经验之书值多少钱?”
他倒不是想还钱,理解了银月商人之前的那番话后,他对于这本经验之书受之坦然,他只是好奇而已。
“保密!”
银月商人手指搭在嘴唇上,动作有些俏皮。
“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是一样紫色品质的道具。”
“好了,事情已经解决,我也得去忙了,就这样,再见!”
说完,银月商人离开。
紫色品质的道具,秦玉得到过一样,就是从巨狼王手里拍到的那本知识之书,那时候他花费了整整30金币才拍到,这还是因为残月没有和他抢。
“也就是说,这本书至少也值30金币了?”
秦玉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些奢侈,他叹息着说:“早知道直接叫她给钱好了,30金币啊,卖出去的话,这个月的生活费都不愁了。”
残月依旧在副本中没有出来,也不知为何,主线任务他通关这么久了,这里也没有其他人来。
秦玉起床之后,第一时间就上了游戏,刷精英马贼刷到一半,就被残月叫来做这个主线任务。
那时候的时间就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再等他做完这个任务,又磨磨蹭蹭几下,现在早已经过了饭点。
想着反正现在下线也吃不着饭,他索性选择继续在游戏里闲逛一会儿。
秦玉来到了他之前从不曾到过的地方,开始在这人类统治了三千多年的土地上游逛。
三千年前,荣耀帝国还未建立,那时候的人类生存状况可没有现在这么好。
天灾**,来自另外三大种族的欺压,让人族一度陷入灭绝的危机中。
好几次,在巨型天谴毁灭性的打击下,人类险些成为历史,要将文明的接力棒传给亡灵那个不被人族认可的第四大种族。
奎克伯爵的领地,也就是现在故事所发生的地方,包括奥利弗庄园、西山崖、里多镇在内的这一大片土地。
这里土地贫瘠,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较小,那荒原中的一道道沟壑,依稀可见当年天灾的惨烈。
在还原度这一点上,秦玉对于游戏制作组还是比较满意的。
在他看来,这5亿的耗资可是相当值啊!
当然,秦玉也清楚,这所谓的“耗时3年,耗资5亿”不过是一段宣传语,作为世界第一款沉浸式网游,这款游戏的投入绝不会少。
这是秦玉在游戏里度过的最悠闲的一段时光,一个多小时时间过去,感受到身体传来的饥饿感,他来到布比村小木屋,离开了游戏。
摘下头盔,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堵灰白的墙壁,他正坐在电脑桌前。
下意识地看向窗外,天色已经不早,橙红色的阳光照进窗子。
他忽然发现桌面上的手机,呼吸灯正在闪烁。
打开手机一看,是一条未接来电,来电人名为夏思雪,时间是在半个小时之前。
秦玉四处看了看,发现房间里就他一个人。
“人呢?”
他拿起手机,给夏思雪回了一个电话,铃声响了十多秒,没人接。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秦玉将电话挂断,开门,夕阳映照下,站在门外的正是他的熟人夏思雪。
“你不是有钥匙吗?直接开门进来就行了。”
他说的是之前夏思雪打电话来的时候,自己因为还在游戏里没有听到,而对方并没有用钥匙开门。
在这间出租屋里,秦玉也住了将近两年的时间。
这两年里,出入于这间出租屋的人,除了他自己以外,就只有他的妹妹秦禾露以及夏思雪。
她们两个都配有这间出租屋的钥匙,上次秦禾露来的时候敲门没人应,就是用钥匙直接开门的。
夏思雪家和他家在同一个小区,两人自小玩到大,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
2年前,秦玉考上专向大学,屁颠颠跑去读了小半年,又退学做起了成神梦。
与他在同一年毕业的夏思雪则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留在这里帮衬着家里的生意,也算是待字闺中。
当时秦玉也和其他人一样,不解地嘲笑她是害怕离开家,才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
人这一生没有什么是非做不可的,读大学也是一样!
这个道理,秦玉两年后才明白。
听到他的问话,夏思雪甜甜一笑,她解释道:“我打你电话没接,还以为你是在睡午觉,就到这附近买了点东西。”
秦玉有些无语:“有谁会在这个时候睡午觉啊!好了,别站着了,快进来吧!”
秦玉将夏思雪迎进来,关上门,让她坐在房间里除了电竞椅之外唯一的一张椅子上,自己则坐在了床上。
他问:“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里?”
以往夏思雪也会不时来他这里,帮忙收拾房间之类的,不过那都是在生意不忙的时候,显然现在并不是这个时候。
夏思雪没有第一时间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递过手上的零食,那是一包青梅。
秦玉拿了一颗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这是印刻在他记忆里的味道。
夏思雪家在小区里开了一间小超市,卖些日用杂货、零食小吃。
超市名叫“思雪超市”,有些年头了,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两人出生之前。
不过以前不叫超市,叫小卖部。
两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识的,当时年纪太小,秦玉已经记不清了。
只记得从幼儿园的时候开始,每次自己去找夏思雪玩,她就会兴冲冲地从自家的小卖部跑出来,手里拿着一包青梅。
然后两个人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你一颗我一颗地分完,酸酸甜甜的味道,就从那时开始印刻在两人的记忆中。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他们升入初中,秦玉有了新的小伙伴们,他和夏思雪之间的关系也开始疏远。
直到初三的时候,他意外得知了一个秘密。
“呵”
“你笑什么?”
吃着青梅,秦玉突然笑出声来,夏思雪奇怪地问。
“我想起了你小时候在店门口罚站的事。”
听到他的话,夏思雪脸颊腾地一下红了。
直到初三,秦玉才意外得知,小时候夏思雪笔直站在自家店门口,其实是在罚站,因为偷拿了家里的青梅。
有一次秦玉从小卖部门口路过的时候,碰巧见到,和她打招呼,夏思雪还保持站直的姿势,偷偷伸出小手,竖起来回应。
初三的时候,秦玉偶然得知了这个秘密,他在课间跑到夏思雪的班级里,将她叫到外面,站在走廊上几乎就快要感动得流出眼泪来。
那时候的他对夏思雪说:“以后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绝不会让你饿着。”
那几乎就是表白的阵势,在年级里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同学纷纷戏称他们两个生死鸳鸯。
棒打鸳鸯的故事并没有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的父母就像是什么都不知道一样,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正如互道“苟富贵,勿相忘”的陈胜一样,升入了高中的秦玉,几乎将他们“过命”的交情抛之脑后。
他疯狂迷恋上了那个不求倾城倾国,只求爱人倾心的女孩。
时光辗转,曾经的喜怒哀乐,变成了如今的过眼云烟!
青梅酸甜,吃起来开胃,秦玉本就没吃午饭,不一会儿,肚子就饿得咕咕叫了起来。
他提议道:“一起去吃个晚饭吧!”
他们来到楼下餐馆,点了3个小菜。
饭菜可口,饿了一天的秦玉大快朵颐。
吃完晚饭,天色已经黑透。
秦玉抬头,看到在城市的光污染下见不到星星的夜空。
“我送你回家吧!”
“嗯。”
夏思雪家所在的小区,离他们下车的公交站有一些距离。
并肩走在路上,秦玉突然想起来他好像还不清楚夏思雪为什么突然来找自己,不过已经走到这里了,他也没有再问。
“到了。”
将夏思雪送到小区门口,秦玉望了一眼这个生活了十多年,自己无比熟悉的小区,最终还是没有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