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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女扮男装

    天刚亮,一声清脆的起床铃声,惊醒了正坐在地上发呆的女孩。

    她似乎还没从刚刚的震惊中清醒,一脸错愕,心里空落落的。女孩的眼眶还红着,脸上有道若隐若现的泪痕,嘴巴微微张着。

    那个男孩,是自己的幻觉吗?

    夏可琳站起了身,淡淡扫了一圈操场,吸了吸鼻子。

    无论是昨晚的地震,还是今早的那个男孩,都给夏可琳一种太过真实的感觉,以至于心中那股淡淡的哀伤,到现在还未曾拂去。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宿舍的,只是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开门后,见舍友还在睡,她便将手机充上电,也爬上床,一觉睡了过去。

    就当,这一切只是个连环梦吧。

    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也给忘了。

    “可琳,起床啦。”曹乐乐扯着嗓子又来摇夏可琳的床。

    夏可琳应了她一声,便爬下床,这才发现大家都已经洗漱好穿好衣服了,正等着她。

    林漫枝朝她这边望了一眼,道:“可琳,你昨天晚上去哪里了,怎么一宿都没回来?我们怎么都联系不上你,可把我们急坏了,就差没报警了。”

    欧阳佳音和曹乐乐也投来关切的眼神。

    夏可琳摇了摇头,道:“没事,我只是去办了点事。”

    她刚刷完牙,曹乐乐便丢给她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夏可琳一开始还没看清是什么,差点吓了一跳,慌忙中接过来才发现是顶短发的假发。

    “昨天下午租的,漫枝不是给你发照片过去了吗?”

    曹乐乐看她吓的那个样子,不明白怎么回事。

    照片?夏可琳这才想起昨日下午漫枝是给自己发了张图片来着,她拿起桌上的手机,电已经充满了,便打开和漫枝的聊天对话框。

    果然是一顶假发的图片,可是昨日明明就不是这样的。

    就算没加载出来,只是个模糊的图片,她也能看到图片上是一个人影,而绝不是一顶黑色的假发。毕竟,这二者还是相差挺大的。

    心里虽然纠结不已,她还是没有说起图片的事,只是问:“这假发拿来做什么?”

    曹乐乐瞥了她一眼,崛起嘴巴道:“异灵社的事情我都听说了,这可是专门为你今日去面试准备的。伪装成一个男孩子,会方便很多。”

    “这......”夏可琳有些犹豫,随后心里又想起什么好玩的事,于是笑了笑,道:“好吧,那我现在就戴上。”

    夏可琳戴上假发后,欧阳佳音给她化了个男性化的妆。不愧是搞艺术的佳音,这么一渲染,夏可琳倒有几分像男生了。

    裹上胸,夏可琳只是觉得有几分难受,但好在还可以忍。

    她不知道曹乐乐为什么要自己扮男生,但是听乐乐的准是没错的。

    再说了,她心里还有些别的小九九。

    虽然今天是周五,众人今天却没课。异灵社的招新要进行整整三天,而且是面对全国的学生进行招纳的。可以说,异灵社名义上是个大学的社团,实则是一个神秘的组织。

    早上八点钟,还算凉爽,诺达的足球场,就摆着一个异灵社的摊位,还有排的整整齐齐的凳子。摊位上一个人都没有,只是写着大大的‘异灵社’三个字。

    虽然招纳的人还没来,那些排着队的人都没有不耐烦的神色,反而都是神清气爽的。很多人都来的很早,操场早就坐满了人,也不知道是谁已经提前在操场上摆了上千张桌子。

    夏可琳一行人也算是来的晚的,她们来的时候,几乎都没有她们可以落坐的位置,于是她们只好站在一旁了。

    林漫枝和欧阳佳音都穿的很简单,漫枝一件紫色的短衣搭上一条白色的百褶裙,一头长长的波浪秀发,头上戴了耐克的白色休闲帽,即便穿的简单也能衬托出她楚楚动人的甜美气质。而佳音则穿了一条淡淡的鹅黄色长裙,裙子正好盖过了膝盖,头发齐肩,一副金色的眼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显得整个人文静端庄。

    曹乐乐今天倒是没来,说她已经力所能及地帮大家了,要去做自己的事情。

    只是让她们二人觉得实在不习惯的就是夏可琳的打扮了。她的短发是蘑菇头,虽然她长得可爱灵动,搭配上这蘑菇头也算是秀气,但是为了掩饰自己没有喉结,夏可琳特意找来一条棕色的围巾围在了脖子上,和这大热天实在不太相匹配。

    好在现在还不算太热,夏可琳才喘得上几口气。

    为了避免被认识的同学发现,夏可琳特意避开了她们二人,自己一个人走,只不过三人不断使眼色,挤眉弄眼也不明白对方的意思,最终夏可琳微信传来一条消息。

    “你还是先找个地方坐下吧。”漫枝说。

    “好,放心吧,我们待会联系。”夏可琳看到这么多人,心里居然还很踏实。不过心情刚平复没多久,就响起了一片女生的尖叫。

    “哇,快看,那不是大一的闫意吗?”有女生尖叫。

    “真的是他,没想到他会来参加这个社团,那我更要报名了,哇呀呀呀!”另一个女生十分激动。

    “哼,这些大二大三的师姐还想和我们抢闫意,想得美。”另一旁看起来年轻几分的女生叽叽喳喳地说。

    闫意今天穿了一身蓝白色的休闲服,碎发斜斜地盖在了眉毛上面,看起来十分冷酷。点点阳光照在他白皙的皮肤和立体冷峻的五官上,投射出了一线阴影,他挺拔的身高在人群中一站就显得那么出类拔萃。

    唉,这些人真的是太天真了,等她们发现闫意只不过是个光有外貌却没有内在的人一定很失望吧。虽然我夏可琳也喜欢帅哥,但是帅哥也得有内涵啊,他必须得是个有趣的灵魂啊,不然怎么和我产生共鸣?像闫意这种根本无法沟通的人,只能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不对,我连亵玩不都想玩,夏可琳又想起前不久的事,看我今天怎么整你,今天这一身打扮,定会让你知道本大爷的厉害。

    哦对了对了,差点还把一样东西忘了。

    想着想着,夏可琳便从她的牛仔裤掏出一条金色的链子,简直可以说和那些土豪脖子上戴着的金链子一模一样,那可是她找了好久的高仿a货,想着她便很自然地戴在了脖子上,而她的衣服是一件黑色的短袖,背后还印着一个超大的骷髅头,而前面则印着四个大大的白色字:本少最帅。

    她给今天的装扮打了一个满分,简称九个字:酷炫狂辣眼睛拽炸天。

    她的打扮十分不羁,果然也吸引了不少女生爱慕的眼光。

    大家都跑过去围着闫意,闫意站在原地被女孩子们挤来挤去,开始有点不耐烦。他眼神四处搜寻着可以安安静静坐下来的地方,不经意间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夏可琳想走出去透透气,于是走到了足球场一旁的器材室,望着玻璃窗发呆。

    那个男孩,真的没事吗?

    她甩了甩手,四处张望了下,远远地,只见有个黄色头发的男孩冲下了一辆面包车,朝她这边跑来。

    只听到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大家快看,是陌双!”然后越来越多的人涌了进来,外面居然还来了一群拿着话筒和相机的媒体,还有无数疯狂的粉丝都堵在操场外面尖叫被保安拦着。

    那个黄色头发的男孩躲躲闪闪的,随即一群黑衣男子围住了他。他被保镖护着,破开了人群慢慢往前走,一头烫染了微微卷曲的中分发型,在人群中甚是亮眼。

    他的眼瞳是蓝色的,澄澈而漂亮。即使化了一点装,却还是看得出来他皮肤极好。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裤子也是白色的,像白马王子一样徐徐走来,微笑着往前走向大家打招呼,还有几个媒体破开保安的阻止向前拿着话筒对着他。

    “陌双你好,请问你是专门从美国那边的学校飞回来参加这次的活动吗?”

    “是的呢。”陌双微笑着回答他的问题。

    “陌双陌双,”采访的女记者脸红,“请问你为什么会赶回来参加这次活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