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两天出远门了,没空写作。
欠的章节只好先拖着了,有空再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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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一段时间,琼海军的工作重心便转移到与欧洲人的谈判上来。由李明远老教授,庞雨,赵立德,解席——他作为茱莉的代表,以及凌宁等几人组成的谈判组开始分别同荷兰人以及西班牙人展开洽谈。
委员会对此非常重视——在他们看来,这是琼海军及其所属的贸易公司打开欧洲市场,走出亚洲,迈向全世界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重要性与当初和大明王朝的谈判不相上下,甚至尤有过之。故此委员会对此倾注了极大关注度,甚至要求谈判小组每天都要做例行汇报,随时提供最新的消息。
不过正如凌宁先前所分析的那样,这次谈判实际上远比当初与大明朝的交涉要简单许多——那时候的琼海军,虽然努力在场面上营造出占据上风的形势,但实际上他们是有求于对方的。毕竟他们是要在大明的国土上搞一个独立王国出来,即使有武力可以保证做到这一点,但还要对方捏着鼻子认下,这才算是谈判成功呢。
况且明帝国的官员那是什么派头?要说骄傲自大,目中无人这些特质,大明朝的官员那比欧洲人可要厉害多了,虽说连钱谦益那样的大名人后来都对他们客客气气,但双方最早接触的时候,连区区一个安抚司俭事就敢当面喊他们“蛮夷”——这边还不能当场翻脸,虽然可以使用些小手段作弄下对方,但最终,他们还是要依靠那些人跟大明朝打交道的。
相比之下,谈判组跟欧洲人交涉的时候就要从容多了,关键是有底气——欧洲那边可不像中原大陆上,只有大明王朝一家可以与之合作,除此之外就别无分号。他们选择合作对象的余地很多——阿德费尽心机把西班牙人弄过来,正是为了让荷兰人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别再作不切实际的打算。
荷兰人确实体会到了他的“好意提醒”——那位老戈曼团长在看见西班牙人的第二天便主动撤回了所有要求独占贸易的条款,转而老老实实在琼海军给的大框架之下开始谈判。顺带着,在交谈中他也再不敢自称为“爵士”——东方这边也许不太懂,可若是让对于谱系血脉这类东西相当重视的西班牙人知道他在这里自称贵族,即使事不关己,人家也肯定不会介意给他个大难堪,顺便破坏一下他们的谈判,所以老戈曼不敢冒险。
而即使他这边小心翼翼,并主动向琼海军的条款靠拢了,这谈判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他所面对的并不仅是琼海军一家——当老戈曼率领的荷兰使者团首次坐到谈判桌上时,在他对面坐着三拨人!
琼海军的短毛们算是一拨,尽管这里人人都知道琼海军才是主导,但他们并没有坐在谈判桌正中,坐在谈判桌正面主位上的,乃是一名头戴纱帽,身穿长袍,一脸傲然之色的明朝官员——没错,老戈曼他们要想打开东南亚的市场,需要找的正主儿乃是明帝国,就算琼海军,对外也是打着大明旗号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这边达成的任何协议,都必须在明帝国的名义之下执行。
意识到这一点让老戈曼等人颇感为难,毕竟他们并没有真正做好和这个东方大国打交道的准备,如果是以前,也许还可趁着大明对欧洲局势不了解的机会冒充下“荷兰国王使者”之类的身份糊弄一下,但现在他们是绝对不敢的——琼海军那帮人对他们的了解简直是到了骨子里,玩招摇撞骗只是自取其辱而已。
好在琼海军方面并没有在这方面太多为难他们,事实上琼海军这边也不想大明介入此事太深——当前大明朝的任何一个官员,哪怕是王璞这样与他们接触了许久,受他们影响最深,也最为开明的正宗进士官员,对于国际事务都还是一窍不通。拉个明朝官员来做招牌可以,真要让他们插手具体事务,那绝对是只会添乱的。
所以他们这次找来做招牌的乃是程叶高——新上任的琼州知府,也是与他们合作时间最长,最“听话”的一个。程叶高也没在谈判会场上多待,就前几天露了个面,然后就不再出现了。对外宣称的理由则是荷兰当前并非正式国家,还没有资格与大明对等交流。区区一家贸易公司,由琼海贸易公司出面应对即可,朝廷官员没必要过度介入其中。最多第几天开个头,最后几天结个尾即可。
程叶高所代表的大明朝廷这边没给荷兰人找什么麻烦,但谈判桌上还有一股势力,他们可就没这么容易高抬贵手了——郑家的人。
郑芝龙这回虽然亲自来到海南,但他当然不可能亲自上谈判桌讨价还价,出面代表郑家的仍然是他兄弟郑芝虎,以及郑彩这个智囊。不过这两位上了谈判桌之后第一个动作便是咆哮——冲着荷兰人大喊大叫,如果不是因为身上没有携带武器,说不定都要直接动手了。
事实上郑芝虎已经握着拳头朝荷兰人冲了过去,然而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他冲的时候正从解席身边经过,然后理所当然的被老解一把抱住,阻止了他的蛮动。
郑家代表的行为虽然不太合理,但却很合情——先前荷兰人偷袭厦门港,打死打伤无数郑家水手,又给他们的船队造成重大损失,虽然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已在淡水河口被歼灭,可眼前这批人既然也是来自东印度公司,那肯定也会被郑家当作敌人看待。至少,这个态度要摆出来。
既然郑家一开始就摆出了唱黑脸的架势,那琼海军这边也只好唱红脸了——好说歹说,算是劝住了郑家那两位,不过对方也提出了要求——谈判可以,先把前头那事儿解决了再说。你东印度公司莫名其妙进攻我大明领地,破坏掠夺财物,杀伤大批军民,这笔帐不算清楚还谈什么谈,双方只有继续打下去一条路!
这理由很充分,而且郑家这个要求可不仅仅是代表私人——郑芝龙身上有官衔的,他这次过来也受了福建巡抚的委托,要向荷兰人这边讨个公道。荷兰人欺软怕硬,不敢骚扰琼州这边,在福建却是干了不少坏事,如今既是服了软,那肯定要为他们先前的行径付出代价。
老戈曼这边自是大声叫屈,说贵方已经已经把那些袭击者都给解决了吗?但郑氏方面的态度很坚决——消灭袭击者,那是我们的事情。那帮人是你们公司的雇员,作为幕后老板,你们对此岂能没一个交待?
义正辞严一番话,只说得对方哑口无言。倒是让庞雨等人有些意外——郑芝虎给人的感觉一向是个大老粗,什么时候也有这么锐利的口舌了?看来有他大哥坐镇幕后,果然表现就不一般。
对于郑氏的要求,琼海军自也是赞同的。无论从民族大义,还是从道义规则上说,东印度公司肯定要对此有所交待——双方都兵戎相见了,若是还能这么轻描淡写混过去,那以后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来我大明沿岸烧杀抢掠一番,然后摇身一变自称贸易客商,我们难道都得捏着鼻子认下吗?
所以李老教授很快便将谈判前期的基调定了下来——先不谈什么贸易问题,你们先和大明方面谈赔偿吧,什么时候把大明朝廷,还有郑家的损失及赔偿问题谈妥了,我们再继续谈商业合作的事情。
老戈曼等人对此很无奈,但也只能按照这个步骤往下走——不要说这个要求完全合乎情理,就是琼海军提出其它更加过份的要求来,他们也只能接受,因为眼下是他们有求于对方。
不过荷兰人对此显然是有准备的,所谓交待么,无非是两条:惩处引发事件的袭击者,以及赔偿损失。赔偿方面还要经双方商议之后确定,而对于那些已经落到了中国人手里的袭击者,荷兰东印度公司给出了一个解释:
这次行动并没有得到公司允许,完全是普特曼斯等少数人自作主张。而且,除了普特曼斯等几人之外,其他大部分袭击者并非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正式工作人员,而只是普特曼斯临时雇佣来的私军,他们的行为不能代表公司。
公司对于发生这样的事件,表示非常遗憾和抱歉,公司已经正式开除了普特曼斯及其部下,对于他们的惩处,也将完全交由中国政府执行,公司不再过问……
这表态一出来,庞雨等人当场就震惊了,倒不是说荷兰人这种说法有什么多高明的地方——无非还是推脱责任,以及避重就轻而已。不过其口吻却让庞雨他们立即想起了后世……所有坏事都是临时工干的!多好的理由啊!
只不过荷兰方面显然还没学会此道精髓,没能把普特曼斯那几个人也说成是临时工,否则没准儿还能把东印度公司的责任完全摘干净呢——后世那个政府就经常这么干,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他自己是相信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