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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四章 解决

    “不要!”这个时候,小铃铛将尹无双护在了身后:“他已经是我的宠物了,你不能伤害他!”

    “姐姐!”尹无双从小铃仙后面露出头来,一双红色的眼睛中慢慢回旋起血光,那是他的独门绝技“血瞳射线”,威力不高但是让人放不设防,小铃铛也同时慢慢汇聚起全身上下的纯阴之力,准备释放她自己的绝招“净化之水”,那还是从银尘那儿学来的招式。

    “走开!小丫头!黑天刚神还吓不住本王!小心本王将你一起吃掉了!”常夜王冷冷说道,他的口气并不像通常的魔王那样暴躁地叫嚣,反而如同仁王一样冷漠地命令,然而小铃铛纵然比他弱小很多,依然坚定地摇了摇头:“我等灵体,本应无情,可是无情不代表无义,我既然和小眼球儿有了约定,他做我的宠物,我就必须保护他,无论任何情况,你若想吃我,便来吧!只是吸收了我的力量之后,你要更好地服从主人的命令才可以……”

    “我似乎还没有允许你随便吃人。”林绚尘平静得近乎冷酷的声音突然传来,同时常夜王脖子上的锁链猛然一紧。“真是的!麻烦的人类!麻烦的人类技能!麻烦的人类同情心!”常夜王此时才显示出一只魔物应有的暴躁来:“我说主子!你干嘛要留着这样弱小的御魂?你觉得一只巡天罗刹能为你做到什么?杀光这附近卑微弱小的人类同胞么?你既然成为我的主子,就不应该和一群废物在一起!尤其是收留一些体弱多病的可怜虫!我劝你扔掉那可笑的人类的同情心吧!弱肉强食乃是天道,对抗这样的天道没有好下场的。”

    常夜王转动着庞大的身躯,面对着林绚尘,魔龙一样的尾巴差点打中麝月的脸。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林绚尘,巨大的阴影将林绚尘整个遮住了。

    “我只问你,你是从一开始就这么强大吗?”林绚尘没有直接回答常夜王的问题,反而抛出了另外一个问题,由于她和常夜王已经签订了契约,甚至常夜王就算她召唤出来的御魂,因此常夜王必须回答她的问题。

    “我以前也不过是个沙盘城的普通家伙而已。”常夜王如实道,从语气中可以看出这家伙多半不屑于撒谎。

    “既然如此,你又为何不肯相信,这位罗刹国的公子,不会有一天变得和你一样强大呢?”

    “这个——”冰柱构成的狼牙棒消失了,常夜王尴尬地摸摸后脑勺,竟然无言以对,冥界的人想要变强很容易,只要有奇遇,钻到任何一处纯阴之力汇集的地方待上一段时间都能变成超期高手,可问题是,绝大多是的冥界灵体就是苦修一万年也找不到这样的地方。

    常夜王就是这样的幸运儿,他自己的成才之路就并不如何艰辛,因此对于已经摆明了有人庇护的罗刹王子能成长到和他一样的地步,多半是相信的,他尴尬地闭紧嘴巴,大尾巴摇了摇,干脆一阵黑烟腾起,居然变成了墙上的一块图案,就是一个黑色漩涡之中伸出两只利爪的形状,看起来简直和窗花也差不多了。

    这一手,将包括林绚尘在内的一屋子人都震住,却不想刺激到了那位刚刚还躲在小铃铛背后的罗刹王子:“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个子,今天小爷就告诉你,论隐匿间界之中没有谁比得上巡天罗刹!真是的,打赌输了,就该将赌注如实交来,不给还耍横,什么玩意儿么!”他说完,连任何黑雾都不腾起,直接黑影一闪,居然就藏在了林绚尘的影子里了!

    “少主,你且自由行动,看看小爷我能露出一丝马脚不能?”罗刹王子的声音回荡在屋子里,口气倨傲。

    “不必了,我知道你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比来比去没有什么意义,你们每一个人,无论是御魂也好,还是丫鬟也好,说白了不过是我林绚尘的兄弟姐妹,损失任何一个人,我都很难受的,至于各位之间的等级,那不过是分工而已,将来我出了百花园,到了忠武侯府,愿意跟着我的的,就去那里一起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毕竟那里听说是很自由,也很缺人的,想给自己某个更好前程的,就留下来,看看能不能分配到二哥哥房里,去做姨娘,或者让家里人赎身了出去做平民也好啊!”林绚尘趁着这个机会,将自己将来的打算说了出来:“需要注意的是,那位忠武侯,也就是银尘哥哥,一辈子不要小妾,也不续弦了,所以跟着我去的,最后多半会配了小厮,或者攒足了赏银赎身的。银尘哥哥算是江湖人,很义气的,在赎身这方便不会刁难各位……”

    她这么说着,却看到满屋子的人都股下来,乞求她不要赶自己走,林绚尘当然知道这其中,有些人是真心的,有些人不过是和着大家一起起哄而已,当即也不点破,只是又训诫了众人几句,便让各人散了,当然众位丫鬟赌咒发誓保密是免不了的。

    常夜王和外号“小眼球”的两个御魂,都是男性,在潇湘馆这种地方现身是很找人怀疑的,为了“主上”的清名,两人只能以神通变化来掩盖身形,毕竟被林绚尘吸入体内,就等于被放逐回冥界了,享受不到作为御魂的福利。好在林绚尘的御魂术更上了一层楼,不仅可以拥有四个御魂,还能让御魂拥有变化形态的能力,以及每个人多出一个专属的技能来,那凝结狼牙棒的能力其实就是常夜王被召唤后才获得的,以前他可只有爪子可用。

    于是,常夜王干脆变成了屋里摆着的一只三彩釉面大碗上的花纹,这货的变身能力确实不咋样,只能变成各种各样的花纹,而小眼珠就厉害了,可以变成真正的实体,干脆变成了一颗带眼球纹路的琉璃珠子,被绫罗拿着金线和省亲的时候静妃娘娘赏赐下来的十二颗幻海琉璃珠子穿一起,变成珠串戴在林绚尘的手腕上,林绚尘也终于知道他为啥叫“眼球儿”这个诨名了,他最常用的拟态就是各种样子的眼球,或者眼球形态的花纹。

    小铃铛和阎魔爱都是女孩,不用避嫌,就留在里面做了林绚尘的侍女,回归的小铃铛并不十分开心,因为她首席的位置还是被阎魔爱抢了去,那个太刀女孩实在太懂事听话了,照顾起林绚尘来,比紫鹃都厉害。

    毕竟是400年的老鬼了,年龄其实比小铃铛更大,小铃铛是因为银尘的成全才成为史无前例的十一尾妖狐的。

    于是阎魔爱成了侍卫长,小铃铛专攻结界,常夜王当打手,眼球儿就成了刺客,这样一来,林绚尘的安全有了彻底的保障,魔天使就被解放出来,充当银尘的专用信使了。

    认真起来的话,常夜王的实力,还在魔天使之上呢。

    【正在施工的忠武侯府】

    昨天下发的定亲宴很顺利地结束了,银尘的表现可谓十分完美。老太太很高吸,林绚尘很高兴,崇王爷更高兴,银尘也很尽兴,这就够了,至于其他王府中的其他人的感受,银尘才懒得管许多,又不真的是银尘自己的亲戚,而且,他对崇王府的夫人还是有点小小的意见的,只不过没有表现出来而已,他觉得崇王老爷那么一个端端正正的人,怎么就能找了一个如此大胆坑害亲人财物的老婆呢?因此,对所谓的舅母,他保持着一个法师应有的礼貌性的距离。

    “想来那个王夫人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毕竟内外有别,我和崇王老爷算是交了个普通朋友了,她一个管内务的媳妇儿能管得住老爷在外面的交往?传出去那可就是浸猪笼的大罪了。”银尘一直玩到很晚,才回到府邸,结果一觉起来,就天亮了。

    今天是七月卅一了,明天八月初一,十五日的中秋节,从明日就得准备了,可是他的府邸成了工地,只有一圈小院落能住人,而且每个人忙得都想陀螺仪一样,哪有心情,银尘只能让李梦诗給大家放假,让有亲戚的回家过,没有的就简单对付一下就行,明年的这个时候让大家好好热闹热闹就好。

    早上起来,梳洗之后,银尘就开始想着如何将魔威阁的三种神功融合起来,首先得去掉三种神功中重复的部分,比如暗器手法,《凝魂摄魄》和《亡魂杀破》各有不同,却都相通,前者侧重轻型暗器的控制,后者侧重重型暗器的发力和打击效果,银尘想了想,最终还是全面选择的《亡魂杀破》的暗器手法,在此基础上融入了云无月对于暗器投射的深刻感悟,然后将云无月传授下来的十三道一共一千多式剑法融入其中,其他都舍弃了,毕竟他的计划中,将来的魔威阁和哓,都只修炼《天魔解体大法》,具备极强的爆发力和自愈能力,爆发力既然强大,那么轻型的淬毒暗器就没有必要使用,直接用重型暗器轰击就好,近战武器方面,有《魔哭冥斩拳》,再学剑法就够了,而且将来他还会批量制造光器变形剑,那是需要配合《蚩尤万化术》来使用的,学了其他的常规冷兵器也没有意义。《天魔解体大法》的正本基本上不动了,只在里面添加暗器,拳术和剑术就好。这样一来,《天魔解体大法》也能如同《清风决》一样,一部神功就可以走天下了。

    当然,删除其他的常用武器技巧的原因,并非别的,就是因为《凝魂摄魄大法》《亡魂杀破大法》中的这类技巧不够精妙,不够专业,比起专门的《霸空刀芒》《断魂枪式》甚至《八方风雨棍》都有所不及,将来己方势力的人想学这方面的技术,还不如直接学这些专业性更强的神功呢,至于杀人炼魂的手段,从秽物中吸取元气的手段,以及一些粗浅的类似血脉秘术的手段,根本没有保留的必要了,甚至《残魂经》都没有保留的必要,因为这些东西,研究起来代价高昂而效果甚微,不值得去花什么经历。

    永业研究了一会儿,定下来大纲,准备等鬼厉名回来之后好好合计合计,暂时没有事情,就出来到了院子里,晒太阳,看那些师傅们施工。农耕文明时代的建筑,都是土木结构,哪有加布罗依尔成吨的魔化钢筋混凝土,因此就算是地基之类,看起来也很亲切,没有冷冰冰的压迫感,当然耐久度也十分可怜。那些建筑师傅们靠着人力,用镐头,锤子之类的工具一点一点加工建材,既吵且慢,却更凸显出一股认真劲儿,银尘看着也稍微生出一点特别的感悟来。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自己这座府邸都算是一个伟大的工程呢。

    “精雕细琢也不过如此,纯手工的府邸,奢侈——”他正在那里乱发感慨,却听到两位十五六岁的侍女躲在墙根下嚼舌根。

    “听说咱家侯爷和崇王府的那位林家小姐定亲啦!”

    “知道啊?这可不是什么新闻,咱家侯爷的见识文采,能让十斗才都赞叹不已,甘心将世子太保的首席让出来,可见在诗词歌赋上,觉非什么庸手,要不,那位曲中圣手怎么就赖在府中不走了呢?还不是佩服侯爷的才气么!我看哪,林家小姐能配给侯爷,那是真正的有福气!毕竟这世上能有这般文采,又年轻的,除了侯爷还有谁?”

    “侯爷文物双全,哪是什么兵部尚书之子能够比得上的?那百花园各处命名的景致的时候,侯爷压根没露面,结果他的学生,新任的真王,就硬生生在公侯阔少中间夺了魁,让翰林院的大祭酒都称赞不已呢!”

    “那么一说,崇王爷哪天岂不是落了面子?崇王府里不是流传着一位二世子,专门会些吟诗作画的雅趣么?”

    “还说呢!芒种节一过,那位二世子就被崇王爷狠狠抽了一顿,被打得是皮开肉绽哪!可惨啦!”

    “切,惨什么惨?能有这次惨?你不知道,那二世子自小和林家小姐住一块儿,早就是青梅竹马啦!最不济也是个单相思的痴情种子!那崇王二世子,最真性情,心里面想想念念最多的,就是他那林妹妹!如今林家小姐要嫁人了,你说他得多伤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