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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无法触碰的爱(六)

    在一个平凡的午后, 孟成终于登门了,他穿的不再是高端定制的西服, 拖着的也不是高端行李箱, 他毕竟有这么大的年纪了, 孟氏的倒台完全打垮了他, 他的身体在精神的萎靡下也变得脆弱起来,经历了众叛亲离后, 他才终于想起了这个儿子。

    到了这个地步,孟成一无所有, 只能来找儿子,希望儿子手里还能有点钱。

    虽然还完了欠款, 可他真是一点钱也没有了。

    昔日老友一个个变了脸。

    有钱的时候都是朋友, 没钱的时候谁知道你是张三李四王麻子。

    尤其是商场上。

    大老板们每天有忙不完的事。

    谁有空和你一个穷光蛋打交道?

    孟成不怪他们, 易地而处, 如果是他的哪个朋友破产, 他也只是唏嘘一下, 转头不再去管,他们是企业家, 不是慈善家,就是做慈善,也要做到人们能看到的地方。

    孟成几番周折打听到儿子的住所,但是他没想到,儿子竟然还能住在这样的高档小区,买得起上千万的复式楼

    这和他预想的不一样。

    毕竟孟成从没找他要过钱, 他只是让秘书按时把生活费打给他。

    一个月也就十万,十万对普通家庭来说已经很多了,但像全部存下来买一套这样的房子,简直是痴人说梦。

    柏易给孟成开了门。

    孟成紧皱眉头,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门。

    柏易看出了孟成的疑惑,笑着说:“是孟先生吧?我是杨小姐以前请的保姆。”

    孟成:“……男保姆?”

    柏易点了点头。

    孟成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小骜呢?”孟成坐到了沙发上,他觉得自己紧绷的肌肉终于松懈了下来。

    虽然他也清楚孟骜恨他,但他坚信父子没有隔夜仇,他曾经是对不起孟骜,但后来不是补偿儿子了吗?

    柏易给孟成倒了杯茶:“小骜出去散步了。”

    孟骜最近喜欢慢跑,他说跑起来的时候,他会有种自己的腿还长在身上的错觉。

    孟成:“散步?”

    柏易也不隐瞒:“去年小骜定制的假肢好了,效果很好,现在小骜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孟成点头:“这样我就放心了,他一直对腿的事耿耿于怀,我以前工作太忙,也没有时间关心他,幸好有你照顾他,谢谢。”

    柏易微笑:“我也是拿钱工作,没什么可谢的,您坐着等等吧。”

    孟成态度很好,他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对了,我的行李你帮我拉进房间,顺便整理一下,东西不多。”

    柏易:“孟先生,这套房子是小骜的,我只是个保姆,您虽然是他的父亲,但我不拿您的工资,也不能擅作主张,等小骜回来了,您问他吧。”

    孟成一愣,他没想到柏易会说这样的话,他眉头皱的死紧,似乎下一秒就会爆发,但他很快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冷淡地点头说:“行,等他回来了,我让他亲自跟你说。”

    柏易没有再继续回话,他走向厨房,准备给孟骜烤点小饼干。

    孟骜最近很喜欢吃这种烤的稍微有些焦的小饼干,不苦,很香脆,还有股焦香味,柏易自己也觉得不错,甚至认为很可以继续改良下去,说不定以后他不想开公司了还能当个甜点师。

    技多不压身,现代人就该多学几门手艺。

    像公司的前台小妹妹,因为结婚辞职,闪婚闪离,想回来工作岗位却没了,去找工作因为不是技术性岗位,要么工资低,要么要求高,最后是他推荐她去学了美容推拿,后来去美容院上班,又自己回老家开了间美容院,也混成老板了。

    比方说柏易自己聘请新员工,要么学历高,研究生是基础,要么就要有经验,手里过过几个大单子,有出色的成绩,这样的人哪怕高中毕业他都要,要么就是技术方面的人才,有作品就行,其它方面可以压低要求。

    还有一种人才,属于三低人员,没学历没经验没技术,但有人脉也行,他一个人能带来一堆客户,那柏易也要。

    说不定他回到现实世界还可以开一家甜点店,如果广告行业不景气了,怎么也饿不死。

    人,就该多给自己准备几条退路。

    孟骜回来的时候穿着一件套头卫衣,一条运动长裤,脚下踩着的限量版运动鞋,耳朵上还戴着耳机,开门就换鞋,头也不抬地喊:“亲爱的,今晚吃什么。”

    自从孟骜告白以后,他就俨然以柏易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这人天生不知道脸皮两个字怎么写,全身上下都写着“全世界我最爱你,所以我最有资格当你男朋友”。

    张口“大宝贝”,闭口“亲爱的”。

    结果“亲爱的”没看到,抬头看到了亲爹。

    孟骜嬉皮笑脸的表情瞬间就收了回去,他阴恻恻地看着孟成,直看得孟成头皮发麻。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这个儿子了。

    最开始是因为愧疚,他害怕看见儿子痛恨的眼神,害怕儿子真的恨他恨得要死。

    后来……是因为忘了。

    他太忙了,他忙着生二胎——虽然没生出来。

    又忙着开拓海外市场,忙着和董事会勾心斗角,忙着转移财产。

    孟成自己也分不清自己的想法。

    他确实爱儿子,这毕竟是他的独子,小时候也是被他捧在手心里长大的。

    有时候午夜梦回,他也后悔自己当年的选择。

    可是看到银行账户里的钱,看到公司的流水和盈利,他又不后悔了。

    如果他当时保住了儿子,答应了对方的条件,这一切就都不存在了。

    他还是个普通的工薪阶级,可能还要面对中年失业的危机,他不会有年轻美貌的情人,也不会有大得如同庄园一样的别墅,更别提他的高端定制和限量手表等等了。

    用儿子的一双腿换来这些,似乎是值得的。

    他的儿子……原来长这样吗?他已经不记得了。

    儿子和他长得不像,他一直庆幸儿子更像妈,长得好看,带出去也有面子。

    “你来干嘛?”孟骜双手环胸,微抬着下巴,不可一世地看着孟成,“成穷光蛋了,就想起我了?”

    孟成看起来是个脾气好的好好先生,也不生气:“公司垮了,我把房子车子都卖了,没有住的地方,就来找你了。”

    他一直觉得孟骜是个好孩子,乖巧,不记仇,又有爱心,小时候看到蚂蚁搬家都要绕一圈走路,害怕踩到那些可怜的小蚂蚁。

    既然连蚂蚁都觉得可怜,那他这个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的亲爸爸,他总不可能一点都不同情,视而不见吧?

    以前他觉得自己把孩子养的太善良了,善良的人在社会上会被吃的渣都不剩。

    但现在,他又庆幸自己把孩子养的善良,只有这样的孩子才会在遭遇了那样的惨况后选择原谅他。

    孟骜笑了一声:“怎么?来我这儿当太上皇?”

    孟成:“小骜,爸没有跟你开玩笑,公司真的倒了,你看新闻了吗?”

    孟骜坐到沙发上,他抬起了一条腿,孟成能看到裤腿下的金属框架。

    “我看到了。”孟骜微笑着,那笑容竟然跟柏易如出一辙。

    孟骜曾经说柏易有时候笑的样子一看就是满肚子坏水,他自己竟然也学会了。

    孟骜:“所以我一直在等你。”

    他的眼睛有些红,红得十分妖异:“等你来求我。”

    孟成呼吸一窒:“我知道你怪我,但是那时候我已经有公司了,如果公司破产,会有多少人下岗你知道吗?他们不仅要养自己,还要养家,当时……我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孟骜对他的鬼话一个字都不会信。

    孟成已经说谎说成精了。

    他这辈子或许都没说过几句真话。

    照他的说法,一个生意人,他要有一张不太精明也不能太老实的脸,太精明了一眼就会被看穿,太笨了也会被看穿——一个笨蛋是当不了生意人的,刚冒出头就被按死了。

    所以要拿捏的恰倒好,要让人觉得他不蠢,却不够精明,稍微用点手段就能糊弄。

    只有这样,才能一步步往上爬,等爬到最顶端了,也就不用再伪装。

    他说了太多谎话,说的多了,自己也不知道几分真几分假。

    就好像现在面对着孟骜,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对孟骜到底有多少感情。

    孟骜忽然问了一个跟现在的情况不相关的问题,他问:“你有多久没去给我妈扫过墓了?”

    孟成沉默了。

    他已经把她忘了,他们当时是亲戚介绍的,认识不到半年就结了婚,一年就怀了孕,他当时还没有发迹,还在当销售员,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对妻子虽然不算特别体贴,但也不算坏,妻子孕期反应大,他就让她辞职在家,他从早忙到晚,挣钱养家。

    他也曾经为他的小家奉献过。

    也为当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努力过。

    但他后来有了事业,妻子又死了,以往束缚他的东西就都消失了。

    他不用努力去当什么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了,他可以给父母一大笔钱,让他们在余生尽情享受,可以让儿子上最好的学校,接受最高等的教育,以后还能送出国,让儿子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当个人上人。

    慢慢的,他的想法又变了。

    他在意的东西和人越来越少,他只想享受生活。

    游艇海边别墅,香槟啤酒美人,他喜欢这些成功人士的标配。

    当然,他还是很喜欢做生意,在商场沉浮,男人是一定要有事业的,只有有事业,才能一直保持活力,才能抓住青春,如果只是手握巨款混吃等死,那就变成了猪。

    至于父母——他们死的时候他才回去看了一眼,亲戚们都夸他有本事,父母就算死了也是笑着闭的眼。

    至于儿子——他也已经很久没有记起了。

    “我忘了。”孟成说的实话,他叹了口气,“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她了。”

    他的妻子是很好人,普遍意义上的好人,她会为了几块钱的菜钱斤斤计较,看到要饭的就绕路过去,但她没做过一件坏事,有时候人不做坏事就算得上是个好人了。

    孟骜其实也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妈妈了,她很爱他,在他身上倾注了很多希望,她希望儿子能成才,考清华考北大,她希望儿子能挣大钱,她有很多希望,可是她没能看到。

    他也很爱她,但是比起爱,他更恨孟成,他对孟成的恨太深,深到了一定程度,对其他人的感情就变得更加淡泊。

    孟骜问柏易:“柏哥,有烟吗?”

    柏易从厨房走出来,放了一盒烟在茶几上。

    来到这个世界他终于能抽烟了,但可能是因为在上个世界二十多年没有抽烟,他的烟瘾早没了,但偶尔想起来也会抽那么一两支。

    反正一包烟他半年都没抽完,已经潮了,新买的这包还没开封呢。

    孟骜抽出来两支,递给了孟成一支。

    他以为他见到孟成以后会立马奚落他,嘲讽他,侮辱他。

    甚至杀了他。

    可是现在,他却很平静,也很冷静。

    因为他发现,孟成只是一个凡人,他没有害妻子——他妈是生病死的,死前还过了一段好日子,有儿子有丈夫,在病床上躺着的时候,孟成还在极度忙乱下一天三顿的给她带饭。

    她死的时候甚至说,如果有下辈子,她还愿意嫁给孟成。

    他也没有害父母——他的爷爷奶奶都活到了七十多,他们年轻时候吃了不少苦,身体底子坏了,到老了,靠着孟成砸钱,吃了不少好药,去的最好的医院才延续了寿命,死的时候,听说也很平和。

    孟成唯一害了的人,只有他这个儿子。

    孟骜点燃了一支烟,他也不抽,就看着香烟燃起来,白烟细长,打折卷的朝空中飞去,在吊灯处消失,他问道:“爸,你后悔吗?”

    孟成抽了口烟,喷出白雾,他自嘲地笑了笑:“如果让我再选一次,我还是会那么选。”

    他是个自私的人,哪怕是儿子,都不能让他放弃利益,再来一次他也会那么选。

    “所以你现在来找我,就不怕我报复你?”孟骜转头看他,他平静过了头,竟然没了感情,显得冷漠起来,好像他一点不恨孟成,坐在他旁边的只是一个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

    孟成笑了笑,看着有些可怜,大约英雄末路就是这样,他轻声说:“你是我儿子,只要我有了本钱,能够继续做生意,你不是也能过上好日子吗?”

    孟骜:“你凭什么觉得自己还能做生意?孟氏当年能起来,吃的是时代红利,现在你这么大岁数了,还跟得上时代?每天有多少家互联网公司注册,又有多少家互联网公司倒闭,你知道吗?”

    “我为什么要资助你?投资一个老头子?”

    男人一到了孟成这个岁数,就听不得别人说自己老了,但孟成还是忍了下来:“难道你不想过以前的日子?你能住最大的别墅,请十个八个保姆,你现在假肢也装上了,我还能带你出去应酬,以后继承我的一切。”

    孟骜:“你的一切?”

    孟骜笑了:“孟先生,你恐怕还不知道,你的一切已经是我的了。”

    孟成脸上的笑僵住:“你什么意思?”

    孟骜:“孟先生还没发现?鸿运这次能赢,靠的可不是运气,也不全是许伟强的当机立断,还有资料,梁星发给我的资料,我又选择了跟许伟强合作。”

    “我拿到了鸿运百分之三的股份,同时靠之前在股市挣得那一笔跟人合伙收购了孟氏。”

    孟骜咧开嘴,露出一个阴毒至极的笑容:“现在,我是孟氏名义上的最大股东。”

    “对了,梁星那边我也没有亏待,她虽然不怎么开心,但能有百分之五,总比一点都没有的好吧?”

    孟骜:“怎么样?爸?被自己的儿子和女人联手背叛的感觉好不好?”

    他幸灾乐祸的笑着,可是眼底却没有笑意。

    孟成捂住了胸口,他没有心脏病,他只是一时受不了打击,喘不过气来。

    等他能喘过气了,他才强撑着问:“你恨我,想让我落魄,我能理解,梁星是为什么?”

    孟成:“爸,你为什么总觉得女人都会心甘情愿的跟着你呢?你觉得她得靠着你才能得到的东西,她肯定想要直接得到,这百分之五看起来不多,但是够她挥霍一辈子了,而且是握在她自己手里的东西。”

    孟成还是不能理解:“她要是跟我结了婚,我的家产有她的一半,还会比不上这百分之五?”

    还是落魄了的百分之五。

    孟骜也不解释,他看得出来,孟成对梁星还是有几分真心的,不然也不会选择跟她结婚。

    他笑着说:“那你就只能去问她了。”

    孟成转过头:“小骜,你既然这么恨我,为什么没有赶尽杀绝?”

    孟骜:“怕你自杀。”

    “在我断腿以后,十六岁以前,我每天都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孟骜很认真地说,“所以我想了想,无论怎么报复你我都不解气,既然这样,就让你跟我一样吧。”

    孟骜:“我花钱请了不少人,他们会想尽办法要你的两条腿。”

    孟骜真诚地看着他:“爸,如果你想活命的话,就早点跑吧,钱我是一分都不会给你的,你要是愿意留下也可以,等你的腿断了,我会像养猪一样养着你。”

    孟成打了个一个冷颤,他一点不怀疑孟骜会说到做到。

    他的这个儿子已经变了,那个曾经善良的孩子现在变成了一个不分善恶的恶鬼。

    “我是你爸……”他的声音已经在发抖了,“你可以恨我,你想要孟氏就拿去,想要什么都行,但你看在我生了你的份上……”

    孟成伸出食指,在嘴唇上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轻声说:“爸,我可不是从你的肚子里蹦出来的,真要说,你也只是提供了一颗精子,这颗精子和你养我的钱,我都用一双腿还给你了。”

    孟成终于怕了,他被击倒了。

    好像一座大山,虽然被抽去了脊梁,却还屹立不倒,现在终于轰然倒塌。

    “小骜,你给我个机会!”他想去抓孟骜的手,却被孟骜毫不留情的挥开,于是他改换去抱孟骜的腿,他抱住以后就不撒手了,痛哭流涕地忏悔,“我后悔了,我真的后悔了!”

    “我不找你要钱,我不去做生意!我回老家,我去给你妈扫墓,我去赎罪。”

    孟骜却叹了口气:“爸,你没有对不起我妈,你不用给她赎罪。”

    “而且我们都知道,你是不可能放弃的。”

    孟骜本质上跟孟成更像,他们俩都是野心家,一生都为了更多的利益与权力而奋斗,以此为食,且以此为乐。

    孟成的眼泪收了起来,他冷静地问:“我要离开这,我愿意跟着你的人走,不过要给我上麻药,而且我需要一笔初始资金。”

    孟骜乐了:“爸,你还没放弃呢。”

    这个男人一生在商场沉浮,商场就是他的命,哪怕要失去一双腿,他也不能放弃他的命。

    此时此刻,孟骜才发现自己丢的那双腿不冤枉。

    一个连自己的身体都可以放弃的人,怎么可能坚持守住儿子的身体呢?

    可越是这样想,孟骜就越是想笑。

    他们父子俩都是疯子,疯子到了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的。

    看看孟成,叱咤商场这么多年,数不清的敌人,虚伪的朋友,没有爱人也没有亲人,他除了盯着市场以外,其实说享受也没享受到什么。

    一个知心人都没有,以为梁星是,结果梁星转头就背叛了他。

    估计就是因为害怕被背叛,所以甚至都不敢找长得美的女人。

    可他不一样。

    孟骜转头看了眼还在厨房的柏易。

    柏易正在做饭,他一边做一边哼着歌。

    柏易也不是个简单的人,他总是戴着好好先生的面具,但为人冷漠理智,但他不是疯子,至少不像自己,也不想孟成。

    柏易是他的温柔乡,他愿意永远的困在温柔乡里,不再出来。

    孟骜保持着看柏易的姿势。

    “爸,你出去吧,他们已经在外面等着了,等手术结束后,你会得到三百多万的卡。”

    “我算了算,那些年你养我,就花了这么多。”

    “以后咱们互相不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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