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辉这天刚好率军经过此地,有斥候飞速汇报,称发现有大批的鲜卑骑兵停留在一片隐秘的空地,看他们的状态不像是在休息,而像是在等候命令伺机而动。
听到这个消息的程辉意识到可能是鲜卑骑兵准备南下侵略,当即拿出五原郡的大地图,发现斥候所说的那个位置距离一个系统乡镇很近,以骑兵的速度不出半个小时就能到达,而他们现在的位置离系统乡镇大概要两个小时的行程。
程辉率领的这支重骑兵部队是三路骑兵部队中,人数最多的一支,整整四千名骑兵,即使是在野外碰到一支十万人的军队,发生遭遇战时也能击溃敌方。
在距离系统乡镇只有两三里路时,有一支骑兵从镇里杀出,径直朝着程辉奔驰过来。
“大帅,这支骑兵好像是重骑兵啊,硬碰硬的话我们可能会打不过。”
鲜卑骑兵首领自然看得到远处的重骑兵,其实从他出来的一刻就感觉到不对,因为对方过来时扬起的尘不像是普通骑兵能做到的。
鲜卑族作为一个游牧民族,铁器一直都是制约他们发展额一个关键。虽然檀石槐曾通过多种途径收购汉朝不良商人的铁制品,可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点,或许每个人都有铁制或更高级的武器,但想要打造全身铠或重骑兵的军队,所要用到的铁制品是他们很难承受得起的。而鲜卑一族的皮制品工艺较为发达,制作出来的皮甲防御属性虽比不上同级别的防具,但贵在灵活性较高,能抵御一般的攻击。
鲜卑骑兵自诩瞧不起汉人,不过你要他们同重骑兵肉搏,他们也是没有这个胆子的。重骑兵因为大面积覆盖着铠甲,虽然穿着太多会影响到行动,但骑着马冲锋能弥补这方面的劣势。一旦鲜卑骑兵和重骑兵肉搏,无法发挥出高机动性的优势也就算了,还会进入对方的优势里面,以己之短碰对方的长处。所以,即使是有经验的鲜卑骑兵,也会避其锋芒,不敢正面交锋。
很快,鲜卑骑兵首领立马改变策略,绝不能无脑地冲锋上去,而是将五千人分成两半,准备迂回风筝程辉的重骑兵。
程辉见到眼前的鲜卑骑兵分成两队,想要绕到两翼,哪能猜不到对方的想法,跟副将说了几句,同样地分成两队人追了上去,自己则带着一队人马去迎战鲜卑骑兵首领。
重骑兵的变化逃不过鲜卑骑兵首领的眼睛,心中窃喜,想着援军的将领肯定不懂兵法,居然敢分散自己的军队,难道不怕两边都被风筝吗?
鲜卑骑兵很快就做出反应,既然重骑兵分兵来追击他们,那他们转头就跑,总之是不可能近身肉搏的。按他们曾经的经验,如果重骑兵一直追击他们,就保持一定的距离,消耗重骑兵战马的体力,时不时还能转身射箭。当重骑兵战马的体力消耗地差不多了,准备撤退了,鲜卑骑兵就会在身后射箭骚扰。赶又赶不掉,打又打不到,只能硬生生地被人风筝,这就是轻骑兵遇到重骑兵正确的战术。
一想到此,鲜卑骑兵首领不由得得意笑了,他已经想到了歼灭这支重骑兵后,收获几千套重骑兵的铠甲,因功受赏的场景了,这也让他更加坚信要一个不留地歼灭援军。
然而,这个念头只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战场却瞬息万变,和他意料中的鲜卑骑兵拉着重骑兵的牛鼻子走的局面很不一样,双方刚在平原上展开生死追逐,距离就一直在拉近,鲜卑骑兵首领看得出己方的鲜卑骑兵一直在保持着最高的速度,却根本甩不开身后的重骑兵。
什么时候重骑兵变得比轻骑兵还能跑了?
鲜卑骑兵首领嘴角抽了一下,再也笑不出来了,因为正在追击他的程辉已经把距离拉近,照这速度下去,鲜卑骑兵被追上只是几分钟的事。
虽然鲜卑骑兵首领的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反复出现,告诉他这是对方开启什么加速技能的效果,这并不是很稀奇的技能,他本身也有,但稀奇就稀奇在,当他开启加速技能后,明显察觉到重骑兵的速度加快了一截,估计也是开启加速技能后的效果。
“就凭你们,也配和我斗?兄弟们,给我放箭。”鲜卑骑兵首领自知,如果不作为,被追上就离覆没不远了。
鲜卑骑兵在马上转身,上千张弯弓齐射,因为他们是往身后发射的,即使重骑兵前锋能躲避这波箭雨,中军部分肯定会遭受到攻击。而如果后方的人想要向前方的鲜卑骑兵射箭,不得不考虑鲜卑骑兵的移动速度以及箭矢下落的速度,除非双方的距离不远,否则后方追击的军队想要对前方造成伤害,难度不小。
“哼,就这些老把戏,还以为你们鲜卑人多有本事呢?”程辉冷哼了一声,下令重骑兵进入防御姿态,同时军队稍微缩回来一点,减少受攻击的面积。
鲜卑骑兵射出的箭矢落在重骑兵身上,几乎是不痛不痒,毕竟只是五阶兵,他们虽然在同武力值下要胜于一般的骑兵,但总归不是弓箭手,射出的箭矢威力不超过五阶弓箭手,因此箭矢射在用百炼钢打造的铠甲上,最多只是箭头插在上面,根本伤及不到人或马。
同时陆霜为了保护战马,其实花了一些功夫在战马的铠甲上,或许不如骑兵身穿的铠甲坚固,但抵御一般的攻击足够了,一些如眼睛等的要害部位也有防护措施。
鲜卑骑兵射出两拨箭矢后,双方的距离已经不足一百米了,这个距离其实只要重骑兵一加速就能交战。程辉知道重骑兵不善于长途奔袭,为了节省战马的体力消耗,下令军队中的士兵趁着对方射箭的间隙反击,七阶兵和八阶兵射出的箭矢不是五阶兵能比的,更何况鲜卑骑兵穿的大部分都是皮甲,对付一般的箭矢还好,遇到陆霜的士兵是他们的倒霉,措不及防就有两百多人中箭,甚至直接从马上掉落下来。
因为重骑兵所用战马的速度要胜过鲜卑骑兵的战马,在几波箭雨中,鲜卑骑兵扔下数百人,只顾着自己逃命,不敢有任何回头反打的想法。
程辉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他要的是歼灭眼前的鲜卑骑兵。由于重骑兵部队的速度快,在追击的过程中再次分为两支部队,对鲜卑骑兵左右包抄,无法逃脱的鲜卑骑兵打算拼死一搏,他们寄希望于重骑兵的战马已经在力竭的边缘,只需拖一会就能得救,鲜卑骑兵首领带着一群人拼命突围。
“狗贼,拿命来!”鲜卑骑兵首领认出程辉是将领,本着擒贼先擒王的思想,一拍马屁股冲了过去。
“不自量力,找死。”程辉面目表情,同样拍马冲锋。
鲜卑骑兵首领是能够统领接近两万人的部队,他本身实力就非凡,是一位刚踏进王级、93点武力值的武将。这次他南下劫掠,无缝敌手,当然不把眼前的人放在眼里,认为只是士兵整体实力高,武将的实力不一定高。
但谁知,高手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鲜卑骑兵首领在接手的第一回合,就感觉到了绝望这是一位凌驾于他之上的武将。 富品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