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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 那便一去不返!

    王禀看着篝火愣愣的出神,伸手在怀里掏出了一方红巾,带在了自己的臂膀上。

    他抚摸了了一下红色的丝带,笑着说道:“我在临潢已经有四五个月了,契丹人也不都是废物,契丹军卒,守城已经绰绰有余了。”

    耶律余睹点了点头,关内人足够的奸诈,这在平时的贸易中,都能看得出来。

    但是关内人也实属有道义,给够钱,肯定办足事。

    王禀驻扎在了临潢的这段时间,也不是白吃耶律余睹的补给,还给契丹人训练了一大批军卒。

    虽然都是极弱的军卒,但至少能够上城墙发矢,胆气已经有了,守城完全够用。

    耶律余睹劝说道:“王将军,天寒地冻,就留在临潢城吧。”

    “马上就要冬天了,哪里都是天寒地冻的,这出了城,也没补给,现在返回云中,沿路都是金人,还是有些危险了。”

    “若是王将军担心你们大宋皇帝中了完颜宗翰的全套,那就让契丹人来突围送信吧。”耶律余睹站起身来,夜晚,是突袭的好时机。

    “大将军是怕契丹男儿,守不住临潢城吗”王禀笑着问道。

    耶律余睹的脚步一顿,脸色通红的说道:“我草原男儿也是男儿”

    他说完,就泄了气,叹了一口气,坐了下来。

    现在的契丹男儿,都是废物,不折不扣的事实,没有宋兵,他心里真的有点慌。

    如果契丹人突围有用的话,报平安的信,早就送出去了,还能等到现在

    耶律余睹只是想把王禀这两万捷胜军留在城中,守住临潢而已。

    可惜被王禀看穿了。

    王禀看着耶律余睹的模样,大笑的说道:“金吾卫大将军,某和大将军聊过,宋军在的时候,宋军守城,若是宋军走了,你大将军拿什么守城”

    “某吃了大将军送来的烤羊腿,喝了大将军送的马奶酒,也给大将军训练了四万有余的军卒。”

    “让他们见见世面吧,幼鹰总是躲在雄鹰的翅膀之下,一辈子也无法飞上天空,被圈养起来的猎豹长虫,也只会变成马戏里的笑柄。”

    马戏自古有之,汉盐铁论:戏弄蒲人杂妇,百兽马戏鬭虎。

    “你一个汉人学什么不好,学我们辽人说话,这是在揶揄某吗”耶律余睹略带愤怒的说道。

    辽国的宫廷,最擅长这种连比,去夸耀君主的贤明,大段大段的连比,一箩筐又一箩筐。

    林幼玉就学了一手厉害的连比,现在王禀也来这套

    那个被这种连比夸耀的辽国国君天祚帝,耶律延禧,正在金人王廷踢马球呢。

    “入乡随俗,入乡随俗。”王禀和孙翊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孙都尉,令军卒连夜收拾行囊,酒足饭饱,随时听令。”

    耶律余睹知道拦不住王禀,说道:“那就敬王将军,敢问将军要去哪回云中路吗”

    王禀没有回答,举起了手中的酒袋,说道:“共饮。”

    耶律余睹喝了一口,在擦干嘴角的时候,他恍然明白了,王禀可能的去处。

    “王将军,此行凶险,若是一去不返呢”耶律余睹皱着眉问道。

    王禀一愣,停下了身形,笑着说道:“若是一去不返,那便一去不返。”

    捷胜军收拾好了行囊,准备开拔,结果还没动身,就碰到了金兵黎明时分的攻城。

    为了攻下临潢,完颜宗翰下了血本,一眼看不到的人头,影影绰绰的扑向了临潢城。

    孙翊看着褪去的金人军队,狠狠的啐了一口,说道:“呸也不知道金国的皇帝给他完颜宗翰许下了什么好处他完颜宗翰现在这么下血本的攻城,和之前懈怠模样,判若两人啊。”

    “趁着金兵退下,我们也走吧。”王禀拖着带血的长枪,翻身上马。

    捷胜军早就得到了军令,打退了敌人之后,他们并没有休息,反而全体跨上了战马,等待着城门洞开。

    森然的杀器在军卒中蔓延开来。

    “开拔”

    王禀带着不足两万的捷胜军,冲出了临潢城的城门,向着正在撤退的金人杀去。

    连续攻城这么多天,城中守军从来没有出城迎敌,这一幕直接吓到了金人的大量签军。

    混乱之下,以王禀亲军为刃的锋矢阵,冲破了金人的防线,消失在了茫茫的草原之上。

    完颜宗翰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包围圈,被扎了一个大口子,看着远去的烟尘,手中的马鞭跌落。

    他以为王禀会像当初固守太原城一样,竭尽全力的守住临潢城

    关内的人不就是擅长守城吗否则金人怎么会在山海关前,吃一鼻子的灰

    他王禀,凭什么不守城

    就这样走了

    王禀凭的是胯下的马。

    这匹马,个头非常矮小,其貌不扬,头大颈短,胸宽鬃长,皮厚毛粗。

    高头大马方为骏马,这是王禀一贯的认知,也是一般人的认知。

    青塘马就是这等模样,大宛的汗血宝马也同样高大。在战场上,高,就会有压倒性的身高优势。

    胯下这匹马,是因为自己本来携带的军马不够,临时从耶律余睹手中拿到的劣马。

    契丹人的日子也不好过,高头骏马哪里能凑那么多

    但是劣马就很好找了。

    上次金人的云中路,百万军马场被孙翊破掉之后,金人的马倌们并没有找回马匹,云中路就被大宋的官家所收复了。

    包括捷胜军的两万人,每人都配了两到三匹这样的劣马。

    因为这种马长的其貌不扬,草原人都用来牧羊。

    但是王禀发现这些马的好处。

    这些马,既不需要精美的马厩,也不会对食物有更多的挑剔,而且还十分耐寒,自己从云中带来的青塘马冻的打摆子,这些劣马反而无事。

    最主要的是,耐力极强

    跑上半天,居然只是身上发烫,汗都不是很多。

    可能是在狼群出没的草原上风餐露宿的缘故,这些劣马的力气极强,王禀亲眼看到过自己座下的这匹劣马,踢碎过胡狼的脑袋。

    铜头铁腿豆腐腰,打狼打腰是常识,可是这群马,能把狼头给踢碎了。

    这是一种不适合短距离冲锋,不适合接触战,但是适合长距离行军、长时间战斗的马。

    有缺点,但是优点更多。

    当然,王禀看上他们的理由,是它们真的好养活,随便给把豆豉,都能欢生好长时间。

    青塘马,你给它谷粮,它还嫌你没给它捣碎。

    听说这些马的马种都来源于塔塔尔部。

    孙翊将自己的行装放在了另一匹马上,问道:“王将军,咱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王禀看着北方,说道:“怎么不信某”

    “那没有”孙翊赶紧否认

    这段时间,孙翊是真的对王禀心服口服,按照王禀的军阶,现在去朝堂里,享受美人在怀的汴京生活,才是应该有的待遇。

    在这草原上风餐露宿,吃苦受罪,何苦呢

    王禀看了一眼身后影影绰绰如同鬼魅一样的捷胜军。扭头对孙翊说道:“你怕了”

    “这从何说起”孙翊摇头,举起手中铁槊说道:“只要能杀金人到哪里都不怕王将军说打哪里某绝不犹豫”

    “你刚才问什么,再问一遍。”王禀笑着说道。

    孙翊想了想说道:“这从何说起”

    “不是,是上一句。”王禀摇了摇头,不是这个。

    孙翊试探的说道:“王将军,咱们这是要去哪”

    王禀点头,说道:“随某直捣黄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