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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一十一章情况新问题

    苏厨正文卷第一千七百一十一章新情况新问题第一千七百一十一章新情况新问题

    壬辰,幸凝祥池、中太一宫、集禧观、醴泉观、大相国寺,御宣德门,召从臣观灯。

    这次出幸宫观,除了给三山五岳诸天神佛烧香,赵煦也是为自己的皇后和子嗣祈福,格外虔诚。

    一月,翰林侍讲学士范祖禹上奏,请求撤销贼盗重法:“臣闻王者之德,如天无不覆,地无不载。四海之内,皆赤子也。无有远迩,当视之如一。”

    “今一人犯罪,连及妻孥,没其家产,便同反逆。先王制刑,必使民得以自新,不闻别异州城,偏行峻令,恐非圣世所宜为也。”

    “恭惟祖宗,无不哀矜庶狱,刑罚从宽,远过前代,实有阴德,上当天心,是以承平百年,福祚无穷。”

    “若于赦文悉除此法,一切荡涤,与之更始,足以感格人心,召致和气,则帝舜好生之德,大禹泣谸之仁,成汤解网之恩,复见于今矣。”

    有臣子上奏,以为如此施行,贼盗必重新昌炽。

    范祖禹以为不然,:“自嘉佑以来,行重法至今,不闻地分盗贼衰少;

    近元佑编敕比旧法渐轻,亦不闻盗贼滋多;

    河北四路,乃盗贼久炽之区,司徒苏油按治之,行法尤宽,而盗贼寝熄。

    以此知盗贼多少,不系重法,决可除去无疑,并乞检会臣前奏施行。”

    乙未,诏大理寺卿毕仲衍检点权宜重法条款可去者奏闻。

    丙申,枢密院上奏:“近岁丰熟,少人投军。及虽有骁勇愿充军之人,多以不及等样,或年拘碍。若不措置,虑亏兵额。”

    “欲令诸路见阙禁军,依式例增钱一千,河北、西域、宁夏别更增绢一匹。其年二十五以下权减两指,三十以下权减一指,候额足日依条施行。”

    这里反映出来两个问题,一是老百姓生活好了起来,不愿意让子弟参军了,其二是新军对兵员的身体素质,要求也不再如以往那么高,可以降低点身高的要求。

    枢密院这道奏章的确反映出了大问题,但是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一个好现象——大宋的冗军,以前可是束缚在大宋腿上的沉重负担,曾令这个国家步履艰难。

    如今却和冗官一样,不但彻底得到解决,甚至还发生了短缺的现象。

    苏油上奏朝廷,见用兵员,多出北方,此事要解决起来不难,其一提高军士待遇,其二扩大兵源地。

    大宋出兵的地方其实很多,川峡、荆湖、广南东西、淮南东西,其实都可以列为招兵之地。

    且兵并不需要本地招纳,本地操训,本地驻守。这些兵,一样可以部署于边防。

    诏从之。

    户部上书:“元佑元年二月五日敕:‘官员差出所带人吏,如合支馹券,从本部契勘职名,依令内则例,不许陈乞别等则例,如违许劾奏。’

    自降朝旨,差官出外所带人吏,多乞优厚券俸,申请特旨。近降朝旨遂成空文。”

    “欲今后人吏、公人差出,虽有特旨不依常制,或特依已降指挥,别支破驿券之人,并从本部只依本职名则例支给。”

    又是新矛盾新问题。

    京官出差,尤其是奉皇帝差遣出巡地方的中官们,经常将差遣视作发财的手段,搅动地方。

    赵顼在元祐改制之后,要求官员出差采用“预支”制度,先行给付“馹券”,即驿站消费券,用于支付沿途驿站食宿的花用,地方不再供给。

    但是很快官员们又想出新花招,每次出发前找寻名目,请求“别支”。

    因为官员们是要带手下的,将手下设置得多一些,这样就能够从这些人的“别支”里边获取利润。

    这道肥菜,历任户部尚书包括蔡京在内,都不敢动,直到来了个孤臣——苏元贞。

    新任户部尚书苏元贞要求,朝官出差带随员可以,但是必须申报。

    户部要审查这些随员的职务、级别,是否符合这次差遣所需要求,审查通过之后,方才能支给。

    诏从之。

    紧跟着,刑部侍郎毕仲游上书:“官员举借钱物,于任所交还。州官于诸县镇寨,或诸县镇寨官于本州者,皆为任所。

    计本过五十贯者,徒二年。重叠及于数人处举借,并通计。

    钱物主并保引人,如过数借者,各杖一百,数外钱物没官。

    若偿外钱物不及五十贯之数事发者,减本罪二等;不及三十贯者,又减二等;全偿讫者,又减三等。

    以上偿钱应减罪者,数外钱物数,仍免没官。

    其所偿钱物内,有系任所受乞借贷之类者,各不减。”

    从之。

    这是要打击地方官员与当地豪强们以借贷之名,行纳贿受贿之实。

    官员举借“官物”,就是从国库中借出的钱财,拿去放贷、做生意。

    刑部要求必须于任所内交还,到期还未还上的,不光官做不成,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还对“任所”也加以了明确定义,就是最大不能出州。

    除此以外,还要追究钱物持有有人、保管人、保引人,其实也就是地方豪强们的责任,如果此类借贷产生了非法所得,所得没官。

    同时还明确了责任人。在州郡之内,如果官员是受人所托借贷国库,那官员一样是主要责任人,而不在减罪之列。

    但是也开了一个口子和分出档次,就是将欠债分成了五十贯以上、五十到三十贯和三十贯以下,五十贯以下又能及时还清的,概不追究。

    苏油收到诏书后有些哭笑不得,这情形,与另一个时空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些乱象,如各单位利用名目私开小金库,然后以“借用”的名义供官员们挥霍,几乎如出一辙。

    这事情在清代康熙末年也曾经闹得大发,不过宋代和清代的最大不同,就是元丰改制以后,官员们的俸禄优厚。

    因此打击官员向国库伸手,名正言顺,不存在“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问题。

    不过苏油是“好上司”,将诏书行下之后,依旧附加了一个四路都转运司的“附加谕令”,许各地有欠国库钱粮的官员上章自辩,说明情况。

    如果的确是官员家中经济困难,或者说是为了役务临时周转一类,四路都转运司会酌情予以考虑。

    总之,还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庚戌,户部上奏:“勘会无为军崑山白矾元条,禁止官自出卖,昨权许通商,每百斤收税五十文。

    准元佑敕,晋矾给引,指住卖处纳税,沿路税务止得验引批到发月日,更不收税。

    今无为军崑山矾,欲依晋矾通商条例。”

    晋矾,就是太原矾。苏油给晋矾解绑,除了行坐两税,其余概不征收,一下就调动起了矾务工人与商贾们的积极性,沈括在太原卖矾卖到飞起。

    苏元贞于是上奏昆山矾务也依从太原之例,以刺激和扩大生产。

    诏依户部所申。

    以上这些,如刑罚过重、兵源不继、官员新形式的贪腐、优良税制尚未普及等诸多问题,都是元祐刷新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亟待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所幸的是如今的朝中官员们,都能够及时地看清问题,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进行调整,有力防范。

    虽然苏油不在朝中,但是如苏元贞、毕仲游等后进的官员,依然敏锐地把握住了问题关键,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可以说,苏油运营几十年所希望见到的局面,希望见到的人才,已经开始崭露头角,渐渐走上历史的舞台。

    壬子,太皇太后宣谕三省曰:“大宁郡王已下渐长,欲令就学,可择教导官二人。”

    虽然是盲人,但是学习一样不能放松,不过赵煦偏心弟弟,教导官任命了陈昭明、苏容夫妻,说白了,就是将赵佖送去皇家理工学院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