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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二十七章 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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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道菜吃起来软嫩鲜美,富有营养,点上几颗枸杞,色香味俱全,特别适合李舜举这样的老人,是滋补佳品。

    而沙葱羊肉饺子做法简单,全靠食材取胜,这一带戈壁河滩上野生着很多的沙葱,只需要加一点花椒水、姜汁,和胡麻油、葱花、羊肉馅、盐拌在一起包成饺子下锅煮熟就成。

    考虑到李舜举年迈,苏油连胡椒粉都没放。

    就算这样,已经让李舜举吃得不像一个老头,反倒像一个刚从球场下下来的军士。

    发菜到了后世,已经成为国家一级保护的珍贵植物,可在现在,戈壁上到处都是。

    加上冬季所有植物都已经凋零,现在反而是采发菜的最佳时机。

    清代李渔曾经写到:“菜有色相最奇,而为诸书之所不载者,则西秦所产生之头发菜是也。浸以滚水,拌以姜醋,其可口倍于藕丝、鹿角菜。”

    苏油殷勤地给李舜举布菜:“公使别净吃饺子啊,那玩意儿哪里都能吃到,来来来,这个却是不容错过……”

    “这是啥?”

    “这是发菜,做法与南海海蜇头,鹿角菜差不多,不过口味却比那两样更好。传说,汉代苏武牧羊北海滨时,便是以之充饥。”

    “是吗?”李舜举怀疑地看着苏油挑过来的长丝:“你少来,司马迁记载苏武牧羊,‘渴饮雪,饥吞旃’,吃的是节杖上的羊毛坠子。”

    苏油笑道:“羊毛能吃?吃了能不死?读书最怕囫囵吞枣,生冷不忌。”

    “这个菜与黑羊毛差近,史迁记错了也不一定。不管是不是吧,总之此物补血,化痰,止咳,尤其清肠胃,解积腻,那是一等一的好东西。”

    “是吗?那等我巡视完军中,便带一些回去,这冬日里不见菜蔬,日子难过得紧。”

    “那宫使不妨多吃一些。”

    高遵裕和石勇对视一眼,这玩意儿还有这功能?不约而同将筷子伸向了那盘发菜。

    见几人吃得停不下来,苏油说道:“冬日里,伤风咳嗽积腻都时常发生,听说陛下最近也身有不适。要是国舅和宫使觉得这道菜还不错的话,可以从蕃人那里采购,制成干品,给太后和陛下进上一些。”

    高遵裕说道:“国公你为何不进?”

    苏油说道:“别提了,前段时间关于三路建设的问题,不合多了几句嘴,范公上奏说是我说的,结果陛下就下了申斥,说要我先管好军事。”

    “我怎么还敢献吃食上去?这个事情啊,只能由你们来最合适。”

    李舜举说道:“那就我和国舅来吧,当年欧阳永叔闻蔡君谟进小龙团,惊叹曰:‘君谟士人也,何至作此事耶!’国公乃文坛华翰,国士楷模,这种风议,能不沾就不沾。”

    苏油说道:“宫使多虑了,今年河套的生蕃难过,我是实在不忍心见他们饥羸而亡,能多一份生计,好歹也能少死几个人。”

    李舜举肃然起敬:“京中那些徒知议论之辈,真该好好听听,来,我敬学士一杯。”

    ……

    凉州,河西最大的冲击平原,汉羌交杂,民风彪悍。

    通一线于广漠,控五郡之咽喉,精骑在汉唐时为天下之冠,素有“天下锁钥”之称。

    夏人立国,将凉州立为“陪都”。

    凉州城头,一名身着厚皮袍的蕃人,正在楼台上向东观望,他的身边,站着一位师爷模样的汉人。

    如今的凉州城,人心惶惶,图干部和野利部进入休屠泽之后,凉州成了一座毫不设防的城市。

    连太守都跑了。

    凉州人便推举了两名当地豪强大户出来做头领,两人都是豪商,蕃人叫野利荣绪,是曾经辉煌一时的西夏后族,后来因部族中进献了钢甲之术,被家梁纳入麾下,和图干部一起成为了生产祁连青锋铁的重要部落。

    自从野利皇后被没藏氏诬死,野利氏大遭屠戮,侥幸躲过屠杀的余部避祸青唐之后,野利部对嵬名氏的忠诚度,就已经谈不上了。

    剩下的,就是个利益问题。

    铁鹞子铠甲和青锋剑,卖给夏人收获的利益更大,这就是他们来西夏的原因。

    到后来,家梁和他们一起改造了冶炼技术,又打通了西域和青唐的联系之后,图干部和野利部的日子就过得美了。

    山高皇帝远,两个部族一手倒卖军器,一手倒卖玉器,一手倒卖丝绸瓷器,连宋国大豪商唐四郎都被惊动,派遣专人来与他们合作。

    野利荣绪身边的那位汉人,就是唐四郎的手下,据他自己说,叫宋远。

    如果怀戎堡的老悉多见到他,一定会认出来,这位就是当年在黄河边接应李清,最终功败垂成的的宋军小队头目。

    远处出现了一支骑军,清一色的九原骏马,全幅具装。

    中间一支重骑兵多达五千人,骑军的具装,和野利部重新起家的马铠一模一样。

    但是野利荣绪是冶金专家,一眼就能够看出来,这种铠甲比自家生产的轻便很多,根据马步的轻捷程度来判定,起码轻了三分之一以上!

    而且铠甲也不再是银白雪亮的颜色,而是另外一种曾经让野利荣绪垂涎欲滴的技术——宋人的烤蓝!

    除了这一点,这几乎就是一支复刻了西夏龙虾战甲的重骑军队。

    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长枪。

    枪杆很长,但是很细,足以说明其强度。

    和西夏铁鹞子不同,他们的长枪尾部有一个巨大的木托,用于平衡长枪的重心,使其不会过于靠前。

    枪尖长近一尺,三棱的,野利荣绪知道这东西要是扎到人体,中枪的人基本就只有放血等死的下场。

    他们也想过要仿制,不够成本太高了,划不来。

    相比重骑,更让野利荣绪惊讶的,是重骑两侧的两支轻骑。

    烤蓝的钢盔上红缨飘扬,身上是野利荣绪看来甚至能够称得上奢侈的红色毛呢战袄,战袄上,是被种珍称为“抱肚”的烤蓝的薄钢片覆压式身甲。

    裤子比较紧身,每人都是铮亮的齐膝硬皮靴。

    每匹马上挂这一个奇怪的圆筒,野利荣绪不知道,那是盛放鹤胫短弩的拼接箭筒,容量是五十支。

    马匹右侧,是一柄古怪的漆黑弩弓,左侧鞍下挂着一柄长刀,刀型比较直,是备用刀。

    骑士身上还挂着一把,刀型呈美丽的弧度,那把看来是战阵常用。

    骑士腰上还有一个蹀躞带,前后都有数个皮囊,前方的皮囊里边是随身物品,后边的皮囊里边露出五个木柄。

    马屁股后裹着一个包裹,野利荣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其实那是骑军的睡袋。

    鞍后一边还有一个大皮囊,那是行军袋,除了饭盒小锅之类,还有干粮补给和马匹饲料。

    野利荣绪的目光落到控制着牛皮缰绳的骑军的手上,他们甚至奢侈到人人都戴着手套!

    三支骑军在凉州城前停了下来,从中走出来一骑,不过没有那种威武的军装,就是一个普通商贾打扮的裘皮袍子。

    宋远笑了,对着野利荣绪说道:“走吧,下去迎接。”

    两人来到城下,宋远拱手道:“提举可算是来了。”

    骑士掀开连接斗篷的兜帽,露出一把大胡子,正是李庸:“我来接掌四郎的产业。”

    野利荣绪拱手:“那我要验过凭信才行。”

    李庸从身侧皮包里取出一个信封,信封是从四面朝中间折拢,上边用火漆盖着一个圆圆的印章,递给了野利荣绪。

    野利荣绪小心验看了火漆印章,然后拆开看了,让开大路,伸手向凉州城门洞一摊:“请!”

    李庸在两人的带领下,来到一片坊市,坊市似乎丝毫不受战争和军队到来的影响,依旧在忙碌地冶炼锻打。

    野利荣绪介绍道:“这一片作坊,并里边的匠人,器具,库存,都已经完成了交易,是四郎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