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朱莉博士准备好了。”
“嗯。”
男子从椅子上?34?起来,笑着对着希尔斯说:“希尔斯先生,跟我们‘飞’一趟吧。”
凯普瑞丝大叫:“罗坤,求求你了,放了麦克斯吧。”
男子停了一下,示意手下放人。
那个手下走到凯普瑞丝面前说:“麦克斯在自己的家门口,那里有一辆红色的面包车。”
凯普瑞丝快速跑到她的摩托车前,在她离开时看了一眼正在被松绑的希尔斯一眼,满满的愧疚感。
希尔斯向凯普瑞丝点了一下头,表示理解。之后,他就被戴上了一个黑色头套。
时间在一点一滴的过去,希尔斯能感觉这一路上并不顺畅。当然,这一夜之后都不会太顺畅。
希尔斯被带上了一辆越野车,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左右,他又换了两次车,最后是一辆小轿车,最终他上了一个飞机。显然之前那个被凯普瑞丝称为罗坤的人说的没错,他们这是要出远门。
希尔斯在飞机上试图和旁边的人说话,但是,他被绑的很结实,而且没有人理他。他知道,如果自己变成天使形态的话,飞机上的人类都会死的,那可不是他要的。
他只是考虑到自己被绑架后,天使局会采取什么行动。
当然他也关心自己的儿子。
“组长?”一个手下走过来说到,好像有什么事要告诉罗坤,但是不想让希尔斯知道。
罗坤站起来,向飞机前方走去,和那人小声的交谈了一会。
几分钟后,罗坤嘲讽地说到:“希尔斯先生,喜欢雪梨吗?”
“梨子,向来不符合我的口味。核太大,果肉又太少,吃起来满嘴的沙子。所以,不。”
“哦,那就好,我们会给你准备很多,足够你过冬的了。”
飞机开始不那么颠婆了,现在是匀速前进。
希尔斯心中充满了未知,但是他多年的经验让他压制住了自己的焦虑感,他能做的就是谨言慎行了。
凯普瑞丝则在希尔斯上飞机前就赶到了麦克斯的家里。在路口的拐角处确实停着一辆红色面包车。
她检查了车门。打开了车后面的门,麦克斯被戴着黑色头套躺在那里,已经昏迷不醒了。应该是被下了迷药。
索菲和凯普瑞丝一起将麦克斯抬进了屋子,放在了沙发上,这里原本几个喝酒的家伙看到这里有个昏迷的人,就走了,他们只是参加一个小型聚会而已。
麦克斯和索菲和别人合租在一起。另一个租客是个中年水管工。现在发现麦克斯昏迷不醒,清理走了参加聚会的人,上来帮忙。
准确地说,他递上来一条毛巾。
麦克斯在大家的注视下醒来。
“索菲,发生什么事了?”麦克斯依旧视线不清,他揉着眼睛问道。
“麦克斯,你感觉怎么样了?”
“我没事,凯普瑞丝,孙子呢?”孙子是孙名豪的外号,希尔斯看到了凯普瑞丝,但没有看待孙名豪。
“对不起,你不记得了吗,在俱乐部?”凯普瑞丝有些伤心的说,并且口气中充满了愤怒,就像她迫切把一个人的脑袋摁在墙上一样。
“俱乐部……孙子……他,出卖了我?”
“还有希尔斯。”凯普瑞丝说到,她简直不想看麦克斯的眼睛,虽然这双眼睛冷峻,帅气,深邃并且令人充满安全感。
“他为什么这么做?”索菲知道孙名豪,毕竟他们是哥哥的朋友。
“我不知道,目前还不知道,不过,火星人肯定给了他很多好处,或者抓住了他的什么把柄。”凯普瑞丝说的话俩连她自己都不信,她已经将双拳握紧了。
“或者是他老爸的。”麦克斯回忆起什么似的说道,“我需要找到孙子,现在!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哦,不,我看到你和他一起走进俱乐部的,然后,有个人告诉我希尔斯来找你了,让我把希尔斯带到普斯利的旧电厂,他们威胁我说,要是我不照办,他们就会杀了你!”
“对,我记得希尔斯说要找我的。可是,我告诉孙子,让他和我一起来的。这个混蛋!”
麦克斯气愤地站起来。他心中对孙名豪的背叛无比生气,同时,他和希尔斯即使算不上朋友也算不上敌人,现在他因为自己被火星人抓去了,自己内心多少有些愧疚。还有一个更大的疑惑在脑海中挥之不去,火星人知道希尔斯是天使,他们找天使做什么?
“嘿,我说,我可以帮什么忙吗,我有扳手,还有钢管。”洛克说到。他是真的听不懂面前这三个人在说什么。
在洛克眼中,麦克斯就是一个刚上大学的孩子,他的妹妹也是个孩子,他们自己会搞一些大人搞不懂的事。然而现在看着三个人,好像他们确实需要帮助。
“哦,我开玩笑的。嗯,需要我的时候,尽管叫我。作为你们的好房友,我会尽我所能。”洛克尴尬地笑了笑。
洛克已经34岁了,依旧是个单身汉,他对婚姻已经彻底放弃了。要是麦克斯需要他的帮助,他会很乐意的,看到自己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让他心里对自己还算满意。
“非常感谢,真的。但是我们没事的,我们能应对。”麦克斯看着洛克,他努力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虽然别下了迷药之后,蜷缩在车上,有些不适,还不至于受伤。
凯普瑞丝和麦克斯一起离开了。索菲曾提示他注意安全,他也像以往一样安慰着自己的妹妹。
“好吧,我先去他住的地方找找看,你别去俱乐部了,去学校看看吧。随时联系。”麦克斯说。
麦克斯到自己的车库里骑上了他的摩托车。他买不起汽车,连这辆摩托车都是二手的。只是,买车花的钱是孙名豪给他的。他答应算是借的,等有机会的话就还上。
孙名豪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家里很有钱,是个富三代,根本不会在乎那些钱。正因为如此,孙名豪根本不是那种金钱至上的人,相反,他是个非常重义气的人,大多时候都和麦克斯混在一起。
要是孙名豪和麦克斯相处的不好,麦克斯也不会叫他孙子。孙名豪喜欢诗句,他对语言非常喜欢,尤其是中国的古代文化,其中道家的创始人是老子,还有很多当时的思想家都被称为什么什么子。孙名豪以前老是念叨这些东西,所以麦克斯才会给孙名豪起了外号:孙子。这好,这也是一个伟大的古人物,只不过不是研究语言文化的,而是一个研究战争的人。
这都是好朋友之间的玩笑话,不过孙名豪根本不介意这些,他是真心拿麦克斯做朋友的。
麦克斯在去孙名豪的路上,怎么也想不通,孙名豪会背叛他。不过,他心里知道,孙名豪一定有难言之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