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笔空间里,小岛被无边无垠的灰雾包围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可以看见灰雾中不时有细小的紫色雷电闪现。
从紫色闪电上有时会释放出一粒粒的黑暗光颗粒,黑暗光颗粒飘荡进铜笔空间,被铜笔吸收一部分,剩下的则被灵植所吸收,正是这些黑暗光颗粒加速了灵植的生长。
郜东亦把一个意识投进铜笔空间里时,把这一个意识的视角转换到了两个小光球其中的一个小光球上。
如今的小光球早把吴松的灵魂碎片融会贯通了,凝实不少,只要在小岛上,它就是主宰。
吸收了灵力和黑暗光颗粒的摇钱树,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出了嫩绿色的成一片叶子形状的小花。
小光球轻薄似无物,悠悠荡荡地滚到嫩绿小花上,滚完一朵滚另一朵,满树的花朵打滚卖萌。
没错,小光球在给摇钱树上的花朵传播花粉,给花朵受精。
“东亦哥哥有块地,咿呀咿呀哟。”
“他在地里种小草,咿呀咿呀哟。”
“这里草草草,那里草草草,这里一株,那里一株,到处都在草草。”
“我是一只小蜜蜂,咿呀咿呀哟。”
“这里嗡嗡嗡,那里嗡嗡嗡......”
一首经典儿歌“王老先生有块地”,被郜东亦改得面目全非。
“每天还要亲自给花朵受精,真不是人干的活。”郜东亦虽然操控了一个灵魂在空间里干活,但是完全不影响郜东亦的吐槽行为。
“多撒几头腐鼠到地里吧,三株一叶草都快成熟了,这颗摇钱树上的部分铜钱叶也该熟了。”郜东亦的意念一转,空间里的一块大的地基上面堆放的一堆异兽尸体中,飞出了七八只腐鼠落在了土壤里。
至于郜东亦可以意念控物,为何还要用灵魂化成的小光球传播花粉,是因为意念搬移物体太过耗费精力了,用久了人容易犯困。
腐鼠被土壤分解,摇钱树上的嫩绿小花茁壮成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翠绿色慢慢变黄,也越来越像一枚铜钱。
摇钱树的花就是树叶,树叶就是果实,果实就是树叶,花成熟了就是果实。
所以,这些铜钱叶除了称呼为世界铜钱外,还有另一种称呼,称为无花无叶果。
铜钱叶变成了近乎黄铜那样的颜色,也就到了收获的时候。
小光球撞向摇钱树。
叮咚叮咚叮咚......
十一枚成熟的铜钱从摇钱树上坠落,就像苹果机掉落游戏币一样。
因为郜东亦为了不让摇钱树占地方,而摇钱树又可以在水中生长,所以摇钱树被种植在了水潭中央。
意念把掉进水潭中的铜钱叶收回来,郜东亦大笑出声:“哈哈,不错,这就收回价值十一枚绿晶的成本了。”
虽然看似投入上千,而收获才十一,但是要知道这才过去了一天的时间。
如果先不考虑种子成本,每天刨去投入的异兽肉成本,估计能够净赚五枚铜钱叶。
只需要两百天,就能把摇钱树种子的钱赚回来了。
当然随着摇钱树的长大,可以长出更多的铜钱叶,那这完全收回成本的时间会被不断压缩。
可能会不足百天,甚至是不足五十天就能收回一千绿晶的成本,到时候赚他个盆满钵满,每天只需要躺着就能有数不完的钱了。
“哈哈哈哈......”郜东亦那对像清泓似的眼睛里,盛满的全是属于财迷的幸福。
兴奋的郜东亦找到了战马上马,大笑时忍不住狠狠地拍了坐下战马的屁股一下。
棕色战马大吃一惊,噗噜噜地喷着鼻子,一纵身撒开四蹄飞驰而去,如风似电。
郜东亦任凭战马怎么颠簸,依然在马上悠然自得,颇有一些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冈的味道在里面。
“要不是空间里的圈地太小,摇钱树种子的成本太高,我还真想打算多种植几株摇钱树。”郜东亦看着手中的一枚铜钱叶,有些贪心不足地道。
手中的铜钱叶,外圆内方,除了没有刻字外,跟普通老百姓生活中使用的铜钱有九成相似。
唯一的不同是铜钱叶看起来更为精致,因为铜钱叶片上有无数条大大小小的可见脉纹。
这些叶脉在叶片中呈有规律的分布,具有明显的主脉,经过逐级的分枝,形成多数交错分布的细脉,由细脉互相联结形成网状脉。
一枚铜钱叶价值一枚绿晶,并不是说铜钱叶中的灵力含量等同绿晶的灵力含量,而是铜钱叶另有用途。
这些叶脉是天然的铭纹,能起到聚集灵气的作用,正是因为铜钱叶聚灵,摇钱树的根才会长出晶石来。
当然除了聚灵,铜钱叶还可以作为炼器用的材料,经常会作为修士的消耗品来用。
天上没有一丝云彩,太阳把整个天地烤炙得如同火炉。
一阵南风刮来,从地上卷起一股热浪,火烧火燎地使人感到窒息。
郜东亦有了解除将士们尸毒的方法,在前往潭州城购买解药的种子前,郜东亦放心不下嫂子和大哥,要先回家看一看。
骑马来到一处峡谷处,只要穿越这条峡谷就可以回到桃园村了。
郜东亦调动体内不多的灵力,灵力在脸上过了一遍,肌肉一阵收缩和膨胀,长得清秀的属于林平之的外貌,变成了一脸刚毅的吴松的外貌。
又走了百十米,一眼就看到了田间劳作的村民和远处竹林里一群玩耍的小孩子。
“看来因为有大山的阻挡,尸鬼病毒应该是没有传播到桃园村来。”郜东亦的嘴唇微微扬起,带着温柔的笑意道。
“呜,汪汪汪汪!”隔家还有一里路,一条大白狗如同一支粗壮的利箭射了过来。
大白狗毛茸茸的尾巴在空中摇晃,围着战马直跳,惊得战马有些躁动。
这是一条长相呆萌的大狗,一条长着暖暖和和白色长毛的狗,是一只肌肉结实能卖苦力、毛皮密实能挡风寒的大狗。
从吴松的记忆中得知:
今年春天,家里流浪过来一只奶乎乎的小狗,父亲吴又可和大哥吴值要把小狗给炖了补身体,吴松和金莲嫂子死活不同意。
如果是普通土狗,炖了也就炖了,但这小狗除了可爱,个子还不一般。
那时吴松也疑惑,为什么这条狗看起来没断奶的样子,竟然重达七八斤,流浪在路上没被人逮着吃了也是个奇迹。
当时吴松喂了小狗几条抚仙湖的死鱼,小狗便赖在吴家不走了。
小狗纯善,吴松也待狗不错,小狗便把忠诚交给了吴松。
因为狼的牙齿有护身镇邪之效,吴松便给小狗取名为狼牙。
吴松离家时狼牙也就四十来斤,郜东亦没想到才过了一个月,狼牙竟然长得这般大了,怕有不下于三十公斤。
郜东亦见狼牙还认识自己,便下马摸了摸狼牙的脑袋。
狼牙竖起的耳朵软下来贴在脑袋上,眼睛眯了起来,很是慵懒的样子。
但它狂欢摇动的尾巴,显示了狼牙并不慵懒,而是兴奋。
郜东亦和狼牙亲热一番,便上马前行,狼牙则在战马身边撒起欢来,搞得战马战战兢兢地走路,成了颤马。
“武二郎,你呀终于回来了,你的屋里人可急死呔!”
“现在这样的鬼天气,田里没得水,塘里也没得水,要人力给田灌溉,可把你金莲嫂子累得不轻。”
“对啊,你大哥武大郎生病了,你爹被请到军队里给士兵治病去了,家里可就只剩你金莲嫂子一个柔弱妇女干活了。”
“这么热的天,刚才我家弟妹就热倒在了田里头,等下你可得让你嫂子好好休息一下,你嫂子现在还在后山给田里挑水哩!”
从一个个村民的口中,郜东亦知道了一些家里面的事情,情况不容乐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