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边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动,听上去就好像隼喝了些水润了润喉咙,他接着说道:“年纪在二十五岁左右、女人、红色衣服、黑长直发,将这几个关键词结合在一起,那么凶手在幼年时期受到刺激的源头很可能就是符合这么一个特征的女人。”顿了顿他问了林洛一个问题:“这样一个女人,她和凶手有着怎样的关系?”
林洛这边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他们无一不在思考隼提出的这个问题,就目前来说,弄明白了凶手这样做的动机,对于案子的侦破绝对有着突破性的帮助。
“老师?”李不凡最先说道,“我听说有些老师很变态的,经常变着法儿的折磨学生,以前不比现在,家长的法律意识比较浅薄,孩子在学校受欺负了,他们最多就是安慰几句,都不会考虑这种行为会为孩子留下什么样的阴影。”
这一次隼没有说话,显然他还在等着其它合理的猜测。
林洛想了想问道:“有一个问题我很想弄明白,凶手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性,这个结论你和蒙市警方都相同,那么凶手为什么就一定是这个年龄,或者也可以说,凶手为什么非得要到了这个年纪之后才选择作案?”
“你现在就在蒙市公安局吧,其实这个问题你可以请教一下你身边的雷横局长,他会给你一个比较系统的答案,至于我这样认为的缘故,等会儿我再详细和你说明。”李不凡挑了挑眉毛,也不知道是他的错觉还是确有此事,隼在说这番话的时候,语气里多了一丝很细微的赞许。
听到隼提到自己的名字,短暂的惊愕过后,雷横对上林洛询问的目光,苦笑了一声说道:“因为已经有四起案子发生,我们很幸运在现场提取到一部分来自于凶手的脚印,就是通过这些脚印,痕检部门才可以得出凶手年龄的结论。”其中有很多专业上的东西,雷横也看出来林洛和李不凡并非警务人员,于是便只是给了后者这样一个原理,并没有再详细地说明。
办公室里只有他们三个人,显得相对安静许多,虽然隔着手机,但隼还是将雷横的声音听了个一清二楚,知道后者已经说完,他接着说道:“痕检的确是一个很强大的部门——警方有相应证据来证明这个结论,而我这里则只是自己的分析,只能给你们作为一个参考。”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前面已经说过,凶手在幼年时期受过相当程度的刺激,那么他为什么非得等到三十岁才行凶?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原本已经被他埋藏在心底的这个刺激,因为最近的一些遭遇,让其再一次浮现出来,新旧两种刺激结合在一起,才是他犯案的主要原因。”
他的这番话听在林洛和李不凡的耳朵里没有特别大的影响,因为他们二人并非这起案子的办案人员,但是在雷横这边,却如一颗炸弹一般在他的大脑中爆炸,他整个人顿时愣在了原处,目光直直地看着林洛放在桌上的手机,眼神变幻不定。
雷横的异常全被林洛看在眼里,但这恰好是震惊的表现,他便没有将其放在心上,若有所思地说道:“所以他最近受到的刺激,应该和以前的刺激相符合……”
隼打了一个响指,赞道:“就是这个意思,虽然之前不凡老师的猜测依然有它存在的道理,但是就我个人而言,这种猜测的可能性不算太大。”因为凶手在这个年纪,接触到老师的可能性很低,所以他也就不太可能在和老师有关的方面受到刺激,当然话不能绝对,这也是隼没有一口否定掉李不凡猜测的原因。
“那么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有哪些人是他在平常生活中可以接触到的?”林洛自言自语道,他在问李不凡和雷横,同时也在问自己。
这一次隼没有说话,他在给林洛独立思考的时间,虽然他比林洛年长不了几岁,但是在心里是真的把林洛当作亲弟弟来对待,这不仅仅是因为当时莫非的嘱托,更多的是林洛自身足够优秀,隼在他身上的一系列培养才会有他想要的结果。
“三十岁……”林洛轻声自语,“三十岁应该做什么?”
“这不刚好是成家立业的年纪吗?”李不凡一句无心之语,惊醒了梦中人,看到林洛直直望着自己的眼神,他不知所措地问道:“怎么了?三十岁又称为而立之年,本意是指人到三十便可以自立,那么这个自立当然也包括成家立业这个概念。”他以为自己有什么地方说错了,对上林洛的眼神,连忙解释道。
“就是成家立业!”林洛突然提高声音,将李不凡吓得一缩脖,他对着电话说道:“在大部分人眼中,三十是成家的年纪,那么刺激源会不会是凶手的妻子或者是他的女友?”他这番话说完,李不凡方才明白林洛如此激动的原因。
“很有可能。”虽然知道林洛看不见,但电话那边的隼还是赞许地点了点头:“当然这些都只是猜测,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个猜测的对错,待会儿我会再仔细思考一下其它合理的可能,晚些时候再给你答复。”
林洛感激说道:“谢谢。”如果没有隼,那么光靠自己的能力,要想发现这些非常有价值的线索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隼可以说完全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一家人何必说两家话……”隼轻笑着说道,但却没有挂断电话的意思,而是话锋一转继续说道:“说完了凶手的信息,接下来我和你说一下和案发地点有关系的东西,这些可比对凶手的刻画要有意思得多。”
也正是因为他后面的这句话,雷横才终止了自己拿起桌上座机的举动,他面色一正,认真地看着林洛的手机,先前隼给他带来的震撼实在太大,此时他心里对于后者完全没有任何轻视之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