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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九章 伊瑞丝城近郊

    虽然那队精灵族的混合军团还是那三千多人,没有损失一个人,也没有损失一匹独角兽坐骑,可是,继续沿着锁烟湖东岸,朝着北边伊瑞丝城前进的这股部队,在气势上,已经和以前完全不同了。

    若只用气势如虹来形容他们,程度已经不够了,得到王诩送出的不锈钢符文套装的他们,就像在梦中一样,行军时,竟然高声合唱起了军歌来。

    要不是考虑到会影响他们的士气,王诩早就打断了他们的这种无知的唱军歌行为了,这种行为,不是明摆着告诉敌人,这里有人吗,简直就是在找死。

    此刻,快要到正午了,在没有几朵浮云游荡的湛蓝天空中,骄阳愤怒的投下了发泄似的光芒,光芒照在精灵军团那像镜面一样光滑的胸甲上,耀成了一片刺目的光团。

    其实,王诩很清楚,自己送给骑士们的那套装备,并不是什么高档货,一套价值七百枚金币的装备,要是高档货的话,那自己这身五千多枚金币的秘银内甲,肯定就是神器了。

    王诩送给骑士们的那套装备,一共七件,包括了:一套贴身的带着头盔的战甲、一柄重剑、一柄细剑、一只钢矛、一面塔盾、一把短弩和一支长弓。

    这套装备,比起普通人类工匠所打造的装备来说,还是要好上一点儿的,比起矮人工匠所打造的装备,要差上很多,要是与精灵族巧匠所打造的装备一比,那就差的更远了,如果放在一起横向一比的话,那么,比起技艺精湛的精灵族巧匠的手艺,那这套装备就跟地摊儿货一样,显的十分廉价了。

    尽管如此,这套装备依旧令那群精灵族骑兵们兴奋不已,因为,这是套符文装备,只要在装备胸甲正中巴掌大的法阵处滴上一滴鲜血,那么,滴血者就会成为装备的主人,从而感觉不到一点儿装备的重量了。

    这种变化,让所有战士们兴奋不已,因为,在战场上,想要活命的话,拼的不但是战斗技巧,还包括体力,有了这种感觉不到重量的装备,那么,由于灵活性上升了,所以,战斗技巧必然上升,又由于穿戴这种装备毫不费力,所以,战士们也能在战斗中节省不少体力,能多战斗一会儿。

    伴着一阵阵嘹亮的军歌声,这支由王诩和妮露四女打头的精灵族骑兵团,终于走出了铺满碎石的泰坦族遗迹,在绕过了一座长满青色苔藓的矮丘后,周围景象随之一变。

    放眼望去,王诩看到,远处,是一片河谷低地,低地之中,河网密布,那些密密麻麻、众横交错的狭窄河道,似乎是人为建造的,因为,那些河道的位置都挺规整的,横竖交错的都挺整齐的。

    在河道与河道所夹杂的地域内,是一块块整整齐齐的方形农田,由于快到了收获的集结了,所以,农田上面铺满了一层像金子一样黄橙橙的麦穗。

    在蓝天、白云、骄阳、小河的衬托下,在花香、鸟鸣、流水声的伴奏下,整片河谷地带,显的生机勃勃。

    王诩还发现,自己脚下有一条石板路,铺在被小草覆盖的泥地上,小路一直向前延伸,绕进了一片密密麻麻的松木林,一道道的炊烟,从松木林的后方袅袅升起,可是,由于高大松木的遮挡,王诩看不到炊烟的源头,是什么样子的仙境。

    战士们也被眼前突然出现的美景给吸引住了,他们停止了合唱军歌,也同时停下了行军的脚步,每个人都像一名好奇的孩子一般,忽闪着大大的眼睛,沉浸在了大自然的美景中。

    这时,王诩身后的丽贝卡,突然开口道:“前面就是伊瑞丝城,穿过那片松木林就是。”

    “谢了,”王诩扭头看了丽贝卡一眼,接着,抬手打了个手势,大声命令道:“继续前进,中午我们要在伊瑞丝城解决午餐!”

    说完,王诩带领着军团,沿着石板小路开始前进,在跨过了一座座架设在河网上的白色石桥,又趟过了几十条连石桥都没有铺设的几步宽的小河后,王诩他们终于来到了松木林前。

    队伍毫不停歇,直接走进了松木密林中,周围的光线一下子就暗了下来,王诩发现,这片密林里的树木栽重的太密了,简直就是一步一棵树,要不是林间开了一条石板小道儿的话,根本就不可能有大部队开进这里来。

    一看这种密集种树的方法,王诩就明白了,这肯定是这片领地的那位叫做佛兰肯的领主所使出的防御手段了,他以为把树种的密密麻麻,就能防御敌人的大股部队呢,实际上,这一点儿用都没有,只要自己使出一招火系道术,不出半个小时,这片林子就彻底化为飞灰,毫无用处了。

    其实,王诩也明白,自己后面的那片河网地带,不只有灌溉农田的水利作用,也还有防御骑兵突袭的作用,不过,还是那句话,作用不大,万一恶魔族派来了石像鬼,从空中来打击他们,那么,那片河网也就没用了。

    就在王诩一边分析着周围环境的战术作用,一边继续沿着林间小道前行时,突然,一阵剧烈的马蹄声从前方传来。

    王诩抬眼一望,就看到一名自己的熟人,只见,伊瑞丝城的探子波尔,正骑着一匹棕色麋鹿,从前方不远处朝着自己纵鹿狂奔呢。

    波尔的脸上带着一副无比紧张的表情,额头满是汗水,身上的黑色夜行衣也被汗水给侵染的,一片颜色深,一片颜色浅。

    他座下的那头麋鹿,看起来挺惨的,原本头上本该有的两支鹿角,断了一支,棕黄色的身躯上,还带着一片一片红的发紫的血污,甚至,它的脖子上,还插着一支镶着黑色羽毛的箭尾。

    辛亏那只麋鹿比较壮硕,脖子也够粗,如果不是这样,就那一支羽箭,已经够要了它的性命的了,它还哪能继续奔跑啊。

    就在波尔看到王诩这队人马时,一瞬间,他脸上紧张的表情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仿佛看到救星的样子。

    而那头麋鹿,在这一瞬间,似乎也知道自己的使命完成了,在奔跑中,猛的栽倒,把背上的波尔给猛甩了出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