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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丹图尔大沙漠

    卡斯城外五十里之外,便是大陆最知名的无人地带——丹图尔大沙漠。

    丹图尔大沙漠是大陆中最大的沙漠,约占西部全地貌总面积的八分之一。东西约长两千公里,南北在七百公里至一千公里之间,总面积约十二万平方公里。丹图尔大沙漠东濒海洋,北临阿特拉斯山脉和地中海,南为一个半沙漠与草原的过渡区,是大陆上最不适合生物生长的地方。

    丹图尔大沙漠主要的地形特色包括︰浅而季节性泛滥的盆地和大绿洲洼地,高地多石,山脉陡峭,以及遍布沙滩、沙丘和沙海。

    这里的气候由信风带的南北转换所控制,常出现许多极端。它有世界上最高的蒸发率,并且有一连好几年没降雨的最大面积纪录。气温在海拔高的地方可达到霜冻和冰冻地步,而在海拔低处却有世界上最热的天气。沙漠由复杂而有规则的大小沙丘排列而成,形态复杂多样,有高大的固定沙丘,有较低的流动沙丘,还有大面积的固定、半固定沙丘。固定沙丘主要分布在偏南靠近草原地带和大西洋沿岸地带。从利比亚往西直到阿尔及利亚的西部是流沙区,流动沙丘顺风向不断移动。

    长久以来,丹图尔大沙漠犹如天险阻碍着旅行者的深入探险。也成了精灵族进入人类社会的必经之路。

    丹图尔大沙漠的荒凉和美丽之中却蕴含着无处不在的威胁,这就要求探险者必须有相当的体力、勇气及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人在茫茫沙海之中,是非常渺小的,只有顺从沙漠的规律才能安全地走出沙漠。探险总是和危险联系在一起,但周密的计划、细致的准备会将风险降低到最小,这也是探险者在困境中求生存的信心所在。

    卡斯城因为处于海洋和沙漠中央,这里的风沙很大,这里的常住民大多都身穿长袍,头脸处不论男女都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眼睛,即使是在最热的天气里也不露出皮肤。两人入乡随俗,也穿上了这种颇为有趣的衣服,然后在酒店派来的向导带领下前往采购。

    两人并不打算雇佣沙漠向导,因为最高明的向导也没有走出过这片大沙漠,他们在城里购买了大量的长袖换洗衣服,还有大量的食用水以及水果和干肉干粮,为了装下最大量的水,空间戒指里除了那些重要物品外,其余的东西都被清理出来。

    当然,凭两人的脚,只怕是无法走出沙漠的,所以骆驼就成了最好的代步工具,骆驼颇能忍饥耐渴,每饮足一次水,可数日不喝水,仍能在炎热、干旱的沙漠地区活动。由于它们鼻内有很多极细而曲折的管道,平时管道被液体湿润着,当体内缺水时,管道立即停止分泌液体,并在管道表面结出一层硬皮,使它吸收呼出的水分而不致散失体外;在吸气时,硬皮内的水分又可被送回体内。水分如此在体内反复循环被利用,所以颇为耐渴。

    若是没有这些骆驼,以人类的脚程——哪怕以两人魔法师的身份,只怕也无法走出沙漠。

    两人购买了四匹骆驼,若非考虑到骆驼也需要大量的食用水,克利斯还打算多买几匹。

    在卡斯城里休息一晚后,两人便骑着骆驼向丹图尔大沙漠走去。

    千百年来,死亡沙漠成了无人涉足地孤寂世界.

    今天,沉在已久的死亡沙漠,终于迎来了两个造访者.

    丹图尔大沙漠非常大,如此辽阔的面职,却因为此地终年干早少雨,气候环境恶劣,而成为荒无人烟的死亡世界.

    这里每时每刻都有沙尘暴、龙卷风的产生,白天空气温度高达六十度,地面温度更加可怕,鸡蛋理进些里不用多久就能煮熟了,而夜晚的温度却低至零度.

    辽阔的面职,让穿越丹图尔大沙漠成为一种不可能的事情,两百年前,曾有过许许多多的职业者想要完成这一探险壮举,其中不乏八级魔法师,但他们全都失败了,进入了沙漠之后,便再也没有出来过。

    骆驼强劲有力的四蹄,踏在坚硬的沙砾地上,沉重的身躯在地面留下一连串U型的蹄印,还没进入丹图尔大沙漠的深处,这里的沙化程度并不算严重。

    两人坐在骆驼上,厚厚的衣服将两人的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就连眼前也蒙上了一层面纱。

    在这里潘迪思的水系魔法就派上了大用场,虽说沙漠中的水元素极少,一个三级冰冻术施放出来,也只能让两人四周稍稍降低一点点温度而已,甚至连两人体表的肌肤都伤害不了,但带来的低温还是能让人精神一震,就因为这个,两人干脆就乘坐在一匹骆驼上,紧紧地挤在两个驼峰之间,也正方便了两人的耳鬓厮磨。

    到了夜晚,气温急剧降低,两人更是挤在了一同一个帐篷里,初识情味的两个少男少女,这种常人难以忍受的恶劣环境,反而促使着两人整天都得以腻在了一起,几乎没有分开过。

    酷热、严寒、干旱和阳光,对于准备充分的两人造不成太大的威胁,对他们最具威胁的,却是沙尘暴。

    进入沙漠三天以来,他们已经遇上了好几次沙尘暴,几乎是一天一次,铺天盖地地夹着黄澄澄的沙粒,汹涌而来,天地间充满了毁灭一切的狂暴,风力之强,能把一个毫无遮拦的成年人吹上天去,哪怕两人身上厚重的衣服,也能感觉到高速飞来的沙粒的撞击力。

    但在丹图尔大沙漠中,这种只是最平常的小型沙尘暴。

    在这种时候,骆驼的作用便充分得到了体现,骆驼的眼睛长有很长的睫毛,长睫毛可保护眼睛免受强日光照射,也可防止在沙尘暴条件下,沙子等异物进入。沙尘暴时刮起时的强大风沙能够将骆驼的眼睛打瞎。骆驼有双层眼睫毛,可抵御风沙,但是在强烈的沙尘暴之前,骆驼也没有办法抵抗。

    但它们能够以嗅觉感觉到沙漠中风的强弱变化,在沙尘暴即将到来之前,它们就会表现得急躁不安,在这时,有经验的潘迪思表现出了作用,她将骆驼全都集中在了一起,然后背向着沙尘暴,两人一起蜷缩在骆驼身侧,就这样一直等到沙尘暴过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