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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军权的收与管

    此次北巡,对禁军改制是主要目的,威逼契丹是附带的。改制之后,三衙的地位和职能是最让人头疼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制度上便再没有疑难。

    喝了两巡酒,明镐道:“如此做,看似面面俱到,实则又有叠床架屋之弊——”

    看明镐说着连连摇头,徐平道:“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只看利弊之间取舍。欲要两全其美,尽取其利而去其弊的,只是说着好听。到头来,多是把弊端集于一身。制度叠床架屋,纵横牵制,官就不容易做。话说回来,官要是那么容易做,用谁都一样的话,那朝廷又何必选贤任能,随便找个人就好了。所以说呀,听到哪个说为官限制太多,让其做不了事的,只要回他这官不做就好。对吧,世间之大,总有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

    明镐听了不由也笑:“相公说的是。只怕底层小校,地方小吏,会浑身不自在。”

    “当然不自在了。以前军中,父子兄弟在一营,要什么军法制度,一家人商量就定了营中事务。现在处处有规矩,动辄有制度,那些老人自然受不了。不要说军中,地方上也是一样。州县小吏,多是世代操其业,同为吏人的,多是亲戚宗族,自然视官法如绳索。”

    徐平说到这里,不由摇头,与几人一起喝酒。

    不只是这个时代,前世也是一样,越是到了基层,对制度反弹越大。最底层的办事人员,最喜欢批判形式主义,经常骂一句官僚主义害死人。很简单,他处理的事情,与其打交道的各种人员,包括政府内部,不是亲戚就是朋友,当然还有看不顺眼的死对头。往往到了县城一级,公务人员就亲戚连着亲戚,三叔二舅七大姑八大姨。到下面镇里,那就没法看了,除了外边调入的几个主要官员,下面其他人员的关系都是盘根错节。

    这是必然的事情,地方就那么大,就那么多能够进入统治体系的人员。只要有一两代传下去,互相之间必然结亲,就必然形成这种局面。当政区小到了一定的程度,治下人口少到了一定规模,就会形成熟人社会,制度和法律对他们就是额外的约束。对于过小的行政层级,削弱权力,然后让其自治是没办法的事。皇权不下县,治权不进村,都是一样的道理,没有办法深入到社会末梢。除非把家庭完全打散,全部的人都住公共宿舍,所有的人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不然底层就是这种局面。军队的基层制度,就是如此的。

    徐平前世,经常有人痛心疾首的说中国是熟人社会,不讲法制,好像世界上其他地方不一样似的。基本稳定的社会,基层都是一样,又不能让社会全部按军队来管。

    把所有的人员,特别最底层的治理人员,全部纳入到政权内部,不管是财政成本,还是政治成本,都是无法负担的。财政成本还可以想办法,政治成本无法可想。不管是直接任命,还是选举轮换,都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最简单粗暴的,就是轮差,不让底层形成稳定的利益阶层。没有了稳定的利益阶层,基层也就没有了对抗政权治理的本钱。

    这就是徐平说的那句话,觉得制度约束自己,让自己的才能发挥不出来的官员,可以辞官不做。没有制度约束,没有监察,朝廷权力也就没有了。你不能还想着做官,还要不受朝廷制度的约束,不让朝廷对你的权力进行监察,那是把自己当封建主了。

    封建的特点,一是世袭,再一个就是阶级,管理方式是一级压一级,以前的禁军便是如此。这种政治结构异乎寻常的稳定,很少会出现叛乱。封建时代,比如中国的周朝,比如欧洲漫长的中世纪,都极少出现席卷全国的大起义,大动荡。实现了大一统,起义和革命便就连绵不绝,直到政权找到让人民认可的办法。

    从五代开始,延续到宋朝,地方上防止大起义的办法,是把社会治理的负担,大部分压到势力之家的身上。把这个最有可能形成的利益阶层废掉,当做了社会矛盾减压阀。这样的后果,就是社会阶层变动剧烈,包括最顶层的王侯将相们,也是忽起忽落。

    这不是宋朝士大夫的发明,是晚唐五代的军阀们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是把社会的封建废掉的过程中出现的。进入宋朝之后,士大夫分成了两派,一派把实践上升到理论,要进行与其适应的政治变革。另一派则把这当成五代乱世的不正常现象,一心想改过来。

    政治权力向军事权力集中的过程中,废掉地方封建的同时,军阀们在军队中重建了封建制度。皇帝动不动被杀全家,军阀轮着披黄袍,牙兵随意更换主将。直到宋朝把军队中的管理体系抽掉,彻底进行封建化,军队终于不造反了,战斗力也一日不如一日。

    在政治上集权大一统的同时,宋朝前期在军中是逆历史潮流,退到封建,慢慢再退到类似于部落的制度。现在的军制改革,就是把这一趋势逆转过来,让军事制度与大一统的政治制度相适应。在这一个过程中,会有非常多的老兵老将不适应,最终被淘汰。

    从徐平开始的军制改革,借助对党项的胜利,给了赵祯和朝臣信心。后来他们与地方州县制度比较,认识到了军制变革的本质,主动参与进来并推进。这种变革,除了对军事的集权,还有财政、行政、司法、监察等方方面面的条块分割。

    确定了以后三衙的职能,赵祯和他选定的几位主要军事辅佐官员都松了一口气。喝了一会酒,兴致勃勃地讨论起天下要设多少外驻衙门,是几州设一处,还是一路设一处,按什么标准来设。宋朝的路不是后来的省,不是行政层级,只具有以监察和财政为主的部分权力。要在州上设一管理机构,不但不会按路来,还会有意地避开跟路级重叠。

    商量到最后,徐平道:“应该如此,马军司和步军司的衙门,可以设得密一些,离着大军驻地近一些。如无特殊之下,两司衙门可以在一州,方便各军事务。殿前司则不可跟他们一样,应该设得稀一些,如以管下州县能在一月或二月之内到达为宜,不让新入伍之人在路上多花时间。而且新兵整训完毕,也不需分到附近大军中,可以编成部伍,到千里之外的军中也无不可。殿前司衙门,不能与马军司和步军司衙门在同一州,他们做的是不同的事。如果同在一州,只怕多有牵扯,反而不利。”

    这是总结众人议论的结果,几人纷纷称是,这样方方面面都照顾得到。

    说到这里,徐平突然笑了起来:“其实殿前司不只可以管新兵,也可以管除役之老兵事务。老兵回到乡里,朝廷或有赏赐,或者老兵有欲报朝廷之事,都可由殿前司承担。”

    让殿前司把新兵训练和老兵抚恤都管起来,名义上直隶皇帝,同样是军事体系怨归于己,恩归于上的政治原则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