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昏沉沉的,一片一片形状各异的阴云连在一起,就像最有天赋的画家随笔泼墨,画下杂乱的笔触,却彰显独特的美感,紧缀的铺陈从无到有,由远及近,由穹顶狠狠向沉默的大地压制下来,风,云,摇摆的树木,迷蒙的人间。
走出房门的王凝之在环儿的伺候下洗漱完毕,正享用早餐,就听到外面传来说话声,他的小厮丰收估计正守在外面。
“谁啊?”他开口询问。
外面的丰收立刻住了呵斥声,话锋一转,回复道:“二郎,是陈泉,五队的队长。”
“让他进来。”
王凝之依旧在喝粥,今日多了份炒蛋,不过这里被叫做炒鸡子,后世《齐民要术》中记载:“著铜铛中,搅令黄白相杂。细军葱白,下盐米,浑豉。麻油炒之。甚香美。”说的就是炒鸡蛋,这是最先出现在魏晋时代的炒菜。
对于陈泉他还是有印象的,关于用人,他是典型的任人唯亲,才能在他面前永远排在第二位,忠心、可靠,是他用人的第一准则。他肯用下心与七十部曲分别谈心,便是想了解这些都是什么样的人,陈泉便是其中一个让他满意的人:强壮,有能力,忠心,不贪心,懂得感恩……这才在他将七十部曲分列七队之后,给陈泉安排了一个五队队长职位。
陈泉走进来,对王凝之说道:“二郎,今日恐怕有雨,不知训练是否要继续?”
“当然要继续,放心吧,我也不会随便放弃,你先去整队,我稍后就到。”王凝之摆摆手,不认为一点小事就像自己汇报的下属有何过错,或许因为习惯问题,交由他来做的事,必须要任何细节全都牢牢把握在手里,任意一点情况出现问题,他就要再次变动计划。
在陈泉离开之后,环儿有些担忧地说道:“郎君,要下雨的罢,你就不要去了,你养尊处优地,为什么偏偏要跟着他们去训练,吃苦不说,看在夫人心里,怕是要心疼……”
“呸,尽是胡说,我哪有心疼。”环儿话未说完,身后就传来谢道韫的训斥,吓了她一跳,急忙伸出两只小手捂住嘴巴,腮帮还一鼓一鼓,扮做可怜兮兮的模样。
王凝之放下饭碗,盯着谢道韫看,眼神里流露出的温柔让她转过脸恶狠狠地盯着环儿,于是,他惋惜地摇摇头:“我还是去吧,娘子一点都不心疼,我在这里还不如一个丫鬟。”
谢道韫有些生气:“郎君也跟着环儿胡说。”
“走了走了。”吃完早餐的王凝之摆摆手,顺势捏了捏妻子的玉手,向外面走去。
谢道韫目送他出去,在他要消失在门口的时候,呢喃道:“下雨就回来。”
……
经过一段时间系统的训练,无论是王凝之,还是七十部曲,变化是有的,身体素质的增强还在其次,执行命令与团队协作素质却在迅速的提升,就像站队,一开始这群人只是零零散散地站着,一看便是没有农民式的姿态,丝毫不见家兵模样,这样的人免费送去给人做侍卫,怕也没有多少人敢用。但现在,却是由低到高、按照队伍排序站好,七个队长站在最前面,看到王凝之来了,点头示意一下,然后命令最前面的人开始报数:
“一!”
“二!”
……
“七十三!”
做好热身准备之后,围绕王氏田庄的跑步就开始了,王凝之也混进队伍里,跟着锻炼身体。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王凝之是深有体会,前世的他全身心都投入在各类商战与管理之中,对于身体一直不甚在意,导致身体很差,如今想来,应该就是猝死后穿越的原因之一了。
如今用了王凝之的身份,家庭条件如此优越,但身体貌似比前世的还要查,太过瘦弱,如果不是大户人家营养跟得上,恐怕就会彻底沦为瘾君子一类。他也没学过多么好的健身方法,只知道跑跑步,俯卧撑,仰卧起坐这种基本的方法,在这个时代却也属于新颖之物,推广出去之后,起先很多人并不以为意,但做的多了,这些基本方法的好处就会体现出来。
他的身体强壮了不少,不再像以前那般弱不禁风。
阴云密布,风雨欲来,老天像戏弄老鼠的猫咪一般,做出此番声势,却雷声大鼓点小,雨迟迟不肯降下。
今天的任务达成之后,气喘吁吁的停下来,却不急着解散,招呼着七个队长,凑成一堆儿。一旁静候多时的丰收立刻窜了过来,手里那拿着凉茶,递给王凝之润口之后,转身到了后面给他捶捏肩膀。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将一根草连根拔起来,逗弄着地表觅食的蚂蚁,剧烈运动后恢复平静,王凝之说出最让部曲记挂的事情,“这段时间下来,我一直给你们传达一些东西,有道理,也有笼络人心的手段,无论记下多少,这些就是你们以后要办的事情,我需要你们精明,有眼力,安安心心地为我办事,做眼线。”
他扫了一眼疑惑的众人:“朝廷对坊市管理严格,但在村落之间,交通要到之处,却有草市,除此之外,乡野之中多有游医,此类种种,无论是商贩、游医,还是侍卫、佃农,你们所要做的,是尽可能的掌握每个地方的动静儿,无论大事小事,通过周围人的言论等等,将发生的事情每天一个来回向我禀报……这些是极为私密之事,被外人知道了,事情可大可小,但总是麻烦,所以具体的行为准则我只讲给你们七人,至于底下的人,你们只要吩咐他们办事即可……这种事情,便是我父母问起,也不要当场回应,先回来支应我。”
七个队长有些吃惊,他们之中也有参加过流民军的,知道斥候眼线的重要性,但向二郎这样,在整个会稽郡充斥眼线,即便说每一个人负责很大一片区域,每天能得到的大小事件也足够多——二郎,竟然要全部知晓?
“二郎,如果不小心被其他人知道了……”一个队长问道。
犹显细嫩的草茎经不起王凝之的摧残,在坚硬的地表上划出几个印记,把几个蚂蚁戏弄得团团转之后,终于还是断了。王凝之抬起头,望着阴霾的天空,脸上表情不变:“猫与鼠同处一室,猫会惧怕被老鼠吃掉吗?”
“呃……不会。”
“那就好好干,每个人负责一块区域,尽可能的与那片区域的人熟络起来,便是那些世家大族,他们家总也有奴婢、佃户,尽量结交朋友,这些人嘴里的话,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空穴不来风,记得向我禀报就行。”王凝之接过丰收递来的一张会稽郡地图,一些交汇点都被他用笔圈了起来,拿给陈泉,“上面就是我标注的重点,每个圈以及圆圈所辐射的区域,都需要一个人掌握……我交给陈泉,你们互相讨论,哪些地方派谁过去,在这两天给我讨论处理一个结果,然后将名单交给我……会写字吗?不会写字就让丰收跟过去。”
“我?”丰收一愣,不过很快欣喜若狂,“我认得字,我会写。”
事关权力的事情,由不得丰收多想,二郎规划的事情太过于深奥,他想不明白,但有一点却很清楚,这番仔细地规划,明显是培养亲信……况且现在二郎掌家,这,还用犹豫?
七个队长也没有异议,他们显然不识字,哪像丰收曾跟着二郎混过学堂。
王凝之:“那就先这样,你们去吧……”
众人离开,只留下王凝之一个人坐在那里,被丰收揉捏过的肩膀有些酥软,便干脆地躺在生出一茬小草的草地上,望着仿佛近在咫尺的乌云,心中莫名响起“送别”的曲调,哼唱起来。
穿越时空的歌声在这里缓缓的流淌,拨弄他的心弦。
“真是犯贱,说好的懒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