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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夕阳

    世人所谓公子,指的其实是两种人。一种是泛泛的指称贵人家的男子,常与王孙连用,谓之“王孙公子”,这种当然是贵族式微后的礼法崩坏,真正的公子,如字面意思,指的是公爵之子,如白墨前世所在世界中的齐桓公,他还没当上齐公爵的时候,称为“公子小白”,白墨后来知道,这次将他“救出”的那个人,名为赵无忧,是一位货真价实的“公子”。是的,他就是太尉下柱国、赵国公赵光重的嫡长子,未来的赵国公。

    邯郸。

    赵无忧之前说“押解”,却并不是真正的押解。白墨等人一路上舒舒服服的,又有大军拱卫,反而走得比之前更加安稳踏实。邯郸是由范阳南下凤京的必经之路,白墨已经来过许多次,但时间都比较早,现在重新来到这里,已觉物是人非。

    城门外的那座土坡被铲平了,原先卖早点的李姑娘也没见出摊。一些记忆里见过的建筑有的没了,有的看上去十分破旧。作为南北交通的必由之路,这里的工商业非常发达,也正是因为如此,人口流动多,城池的样貌也就变得快。

    几天的时间,徐渐就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虽然还不能做什么剧烈的运动,但已经可以下地行走。王俊卿伤得太重,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处完好,故而虽已醒转,却还不能下床。赵无忧并没有圈禁他们,到了邯郸城,为他们安排了住处,就不管不问了,也没有派人监视什么的。

    白墨还不知道他捡的那个公输斑斓是赵无忧的干爷爷。公输斑斓仍在赵无忧身边没有回来,好不容易到了邯郸这样的大城,又是自己干孙子的地盘,公输斑斓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痛痛快快的玩它几天,直到把这一身老骨头折腾上病榻为止。

    “樱桃,你来过邯郸吗?”

    白墨怀抱佳人,走在邯郸城繁华的街道上。

    樱桃摇头道:“没有,我这还是第一次离开井陉。”

    “荔枝,你呢?”

    荔枝慌张应答,依旧结巴:“我我我……”

    樱桃笑道:“废话,妹妹一直跟我在一块,我没出过井陉,她当然也没出过。”

    荔枝重重的嗯了一声,算是肯定了姐姐的说法。

    白墨道:“这样啊,那可真是悲哀,世上有大好山河,你们俩长这么大居然只把自己禁锢在一县之地。”

    “那又怎样?到哪里还不都是水土云天车马行人与大小房屋。”樱桃对白墨的慨叹嗤之以鼻。

    “呵呵,也是。郎君以前从一本小说里看到过一种说法,说是这人呐,看上去很自由,脑袋长在自己身上,想去哪里去哪里,其实呢,还是被束缚在一个圈子里,只不过有的人圈子大,可能走过千里的范围,有的人圈子小,就像你们俩,连县城都没出过。但终究还是圈子里的人。”

    “难不成有人可以不在你说的‘圈子’里?要这么说,走到过天涯海角的人,不过也是禁锢在一个更大的圈子罢了!”樱桃说着,皱了皱眉,她实在想不出在逛街的时候,郎君不好好说几句情话,却说这种事情到底有什么意义。

    白墨笑道:“你说的没错啊,但是呢,人其实是种很不安分的——野兽。它天生就有迁徙的欲望,就像候鸟一样,而且人走的距离比它们飞的距离还要远,从遥远的黑土之地起源,到现在,到了我们所处的被叫做中原的地方,何止万里?人天生就有这种欲望。所以,在未来,天涯海角,都还不是尽头,你看看天上,有什么?”

    樱桃抬头望天。一会儿皱眉,过了一会儿,又舒展开。天上有什么呢?她看到的是一望无际的蓝色,在这初冬的时节里,要么漫天灰云,要么晴空万里,比夏日的天空要丑上不少,而且见不到几只鸟儿,很没生气。

    “有蓝天啊……”

    “是啊,有蓝天。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也。我们现在被禁锢在土地上,总有一天,我们会飞到天上去。这还不行,天上还有天,人就会一层一层的往上走。深空里除了星辰的地方就是真空,什么都没有,而在星辰之间,将充满人的足迹,而不是神仙的。我们人,是天生的游牧民。我们中原人也一样,现在我们占据了世界上最丰美富饶的土地,征服了所有可以种地的地方,但是呢,每年还是会有很多人离开这里,到南洋去,到极北到极西,我们经常能见到的昆仑奴,就是产自南洋,鬼奴们则生存在更遥远的地方。”

    樱桃皱着眉头,她猛然发现,发现自己的郎君心里装着的东西是那么不着边际、匪夷所思。人怎么可能会飞?靠修炼拔宅飞升?还是最终所有人都成了仙人,所以仙即是人?漫天的星辰,很远么,它们看上去就镶嵌在天上啊,而且看上去挺近的。

    荔枝则满眼小星星的看着白墨,暗道姐夫可真是学识广博思想深邃,瞧着哪儿哪儿都顺眼。

    “我想不明白。”樱桃很认真的说:“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能飞,但我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有人想飞起来呢?在地上待着多好哇。天上的云好不好吃?如果好吃的话,我觉得我还能产生点兴趣。”

    “不好吃。它没味道——甚至有点土味。你曾在云中走过,你也吃过它。”

    “怎么讲?”

    “云雾其实是同一种东西。你现在往外吹气试试。”

    樱桃轻轻吹了一口气,白色的水雾从她口中吐出,在初冬已显寒冷的空气中,形成一道白色的烟幕,一点一点散开,终归无形。

    白墨笑道:“这就是云。”

    “这是啥歪理哟……”樱桃被他气笑了。

    当年死老头其实并没有直接把白墨收作弟子。

    在死老头眼中,顺手救下快要冻死的白墨,只是一时心有不忍罢了。拜托,教徒弟是很累人的,尤其是负责任的老师。要不是快死了必须把自己的道传承下去,又或者需要在这一行混饭吃,谁想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何况还有教好了徒弟饿死师傅的风险在。

    正是因为白墨这些“古怪”的想法,才让死老头起了爱才之心。

    白墨依稀记得死老头第一次听他说完这些“歪理”后所说的第一句话。

    “原来,你跟我一样,天生‘知道’啊。”

    樱桃想了想,又道:“我还是觉得想这些东西没什么用,郎君呀,你有时间想这些还不如多想想怎么才能平平安安的过日子。”

    白墨道:“男人和女人的想法就不同在这一点上。男人天生太脱离实际,需要很长时间的碰壁才能回到现实,女人天生太实际,需要很长时间的自我催眠才能稍微超脱点现实——但前者又是最不容易上当,后者尤其年老的时候,又最容易被骗。”

    樱桃气鼓鼓的道:“那郎君给我说说,这又是为什么呀?”

    “因为在上古的时候,男人主要出去蹲点打猎,等猎物的时候太无聊,所以有时间乱想以同,女人在树上摘果子树下喂孩子,没时间去想那些东西。”

    樱桃笑道:“是不是我问啥,你都能答上来?”

    白墨十分自负的点了点头:“请问。”

    “那我问你——我,有多稀罕你呢……”

    这是扯不清答不完,也不必回答的问题。还真把白墨给难住了。

    房顶上。

    一个邋里邋遢的小老头正在用缝隙里全是泥土的指甲剔除牙缝里的肉丝,白墨和他的女人一边谈笑一边走远了,这小老头无聊的搔了搔胳肢窝,喃喃道:“嘶——这虱子好能寻地方——可是,它为什么知道老头儿咯吱窝处最怕痒痒呢?哎呀,一不小心,弄得我浑身痒痒,心里也挺痒痒的。”

    老头儿说着,向房下瞄了一眼,白墨的背影仍留在远处,模模糊糊的。

    “只有那家伙的弟子才能这么机灵吧。周兄,也只有你才能教出这等徒弟了。老弟我还记得你说过,你不屑掺和人的事儿,心里只装着宇宙,你这徒弟倒好,宇宙和人都想掺和掺和,不过,小心步子迈太大,扯着蛋哟……”

    老头感慨着,十分恣意的翻了翻身,结果一不小心却从瓦片上滑了下去,直接栽到地上,顿时尖叫道:“哎哟,我的骨头!!!”

    这时,便有一语气懒散的年轻声音接话道:“摔死没有?让你穷嘚瑟,干爷爷,你们这群高人是不是都喜欢往高处待,才显得高?”

    老头儿一边肉屁股一边道:“哼,夏虫不可以语冰。你小子境界忒特么次,哪儿能理解我们高人的世界?”

    一个紫衣公子从房后头绕过来,左手拿着三串猪肉大串,右手拿着两串切成丝的猪腰子,脸颊鼓鼓的,下巴还在一张一合,满嘴油腻。

    他十分不满的踹了老头一脚。

    “说特么人话。”

    “你丫的……”老头儿话还没说完,又被紫衣公子一脚堵住了嘴巴。

    “我丫的最恨你们这些天天穷装蒜的矫情鬼,干爷爷,有句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您觉得当讲吗?”

    “呜呜……”

    “那我说了啊,你丫的也是个穷措大,老子才是真正的性情中人。”

    紫衣公子挪开脚掌,那老头儿目中含泪:“肋头……又断了几根……”

    ……

    数千里外。

    李十二恣意的骑在一匹此地常见的小矮马上,身边跟着许多草原上的勇士,一概也骑矮马。并肩而行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当时来拓跋部落的使者,现在李十二知道了他的名字,叫萧何,在鲜卑大部官至白鹿使,这人长得其实还算清秀,就是眉眼中带着抹不去的奸相。另一边跟着的是拓跋的女儿——拓跋想要拿李十二替换女儿的心愿终于没能得遂,萧何还是臭不要脸的把拓跋的女儿也拉来了,说是只靠李十二一个人不够交差。

    现在李十二知道,拓跋的女儿名叫拓跋秋雁——比较中性的名字。

    但这俩人跟白墨一样,也没有受到什么不堪的待遇,甚至衣食住行,比那些陪同的勇士们还要好,只比白鹿使萧何差了那么一点点。

    一路远行。

    方向……明显是朝着日落的地方。

    李十二愈发笃定,自己的选择没有错。此行极有可能完成最核心的任务,那就是调查“匈奴人”。现在最值得担忧的是,那位架空了可汗的鲜卑大将独孤快哉,他本人的武功极为不俗,位列十二杀伐品一品第七。虽敌不过柳如风尹龙孙吕归尘等人,但既能入一品,意味着已经是天下最顶尖的高手了,那位波斯第一勇士,顿悟之前也才勉强入了第四品而已。

    中原对独孤快哉掌握的资料其实极少。也许只有编纂风流杀伐谲云三部品第书的裴行俭才了解的更多一些。杀伐品对他的评价是:狡黠贪婪嗜杀然刀枪射御皆妙极,如御马行战,可以拔至第五。

    李十二完全没有任何信心能对付这位绝顶高手,只能告诫自己,一定要小心,切不能意气用事。毕竟此行最主要的目的是打探情报,而绝非是要挑战什么草原第一高手。

    夕阳西下。

    已跋涉三天的拓跋秋雁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究竟什么时候能到?”

    拓跋秋雁的语气仍旧显得有些趾高气昂——就像在她爹面前说话时那样。但萧何并不恼怒,只是随口答了句:“早得很。”

    “这不是去王帐的方向。”

    “可汗换人了。”

    “独孤大将军?”

    “别问太多。”

    李十二也问过几次类似的问题。

    但萧何显然对这位信任可汗的事情忌讳莫深,绝口不透露半个字,但也没有因此发怒或是提出警告什么的,也许他觉得对两个贡品不值得这样,也许他明白女性贡品是万万不能得罪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她们就摇身一变变成女主人了。而李十二这样清秀的男子,其实分别也不大,上等人总会做一些让人不好意思开口的事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