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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5章 牛腿税

    雪域高原。

    逻些城,吐蕃赞普新迁的都城。

    无数奴隶正在工匠的指挥下,卖力的营建一座新的宫城。

    “请赞普为神殿赐名!”负责修建这座宫殿的贵族是年轻的噶尔东赞,虽然他很年轻,却忠心耿耿,上次护卫赛玛噶公主入秦,表现出色。尤其是在洛阳城中,率领吐蕃勇士挫败了象雄王李迷夏的恶毒阴谋,守卫了公主。

    回国之后,囊日论赞便特破格提升了东赞的官职,让他成为万户。做为万户,不仅是为赞普管理子民,负责军事民政,同样自己也能有很大的收益,这是莫大的赏赐。

    而从洛阳归来的噶尔东赞也提请迁都到逻些,这里河谷更大,能够容纳更多的臣民百姓,可以种植更多的庄稼。

    囊日论赞同意了,力排众议,从旧都迁来此处。

    同时他在与东赞日夜同榻而眠的交谈中,也了解了许多东方那个帝国的强大和先进,于是下定决心,要改革吐蕃制度。

    之前囊日论赞虽设立了五茹,并置六十一东岱,将许多效忠于他的将士和许多臣服的藩国官员将领,授为万户、千户等职,让他们一跃成为新贵族,对自己更加效忠。同时在保留旧贵族领地的同时,他还特别划分了十八个大贵族采邑,并不隶属于五茹,这十八个大贵族采邑,也都是给旧大贵族们留的。

    囊日论赞要出兵象雄,报他攻击谋杀公主之仇,他还要扩军,可这些也都需要钱。

    过去的吐蕃,是部落联盟,没有什么真正的税赋制度。

    现在东赞受他之托,效仿中原大秦,为吐蕃也拟了许多新的税赋改革。

    首先第一条,就是所有可耕种之土地,全都名义上收归赞普所有,做为王田。然后再授给吐蕃国民,但耕种王田每年都要缴纳田赋,十税一。而且一旦田地因耕种者绝户或无力耕种,则要收回,再授他其它人耕种,以免荒芜浪费。

    这是仿中原的均田制,但税率要高的多。

    同时东赞还提出,农产品交易,还要再征收十税一。

    此外,牧民也同样要供养王室,至于牧人的税,则定为牛腿税,实则税率是四之一。养一头牛,就得纳这头牛价值四之一的税,养羊、马等也是同样。另外,牧民以卖出牲畜,同样要缴交易税。

    除了农牧们要交税外,东赞还提出要积极开拓商路,修建从中原经吐蕃到天竺去的商路,跟象雄争抢商路,鼓励沿途的山民搬迁到河谷地带修建城镇集市,加强商业贸易。吐蕃也设关立卡,征收关税、工商税和贸易税,对这些外来商和本地商,都税以黄金,名为黄金税。

    甚至吐蕃王室还要效仿中原大秦,也建立官方的贸易商队,加强与大秦的贸易,利用靠近大秦的地理优势,争取做一个转口贸易商,从中赚钱。

    除了这些税赋外,还要向臣服吐蕃的藩属,征收贡赋,给他们明确定下贡赋数额。

    当然,要完成这些,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清量田地,清点人口户数,进行普查登记,归册入籍,统一管理。

    东赞建议囊日论赞,学习大秦,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一个完整的军政官职体系,囊日论赞从谏如流,让东赞草拟制度。

    东赞提出仿秦国的政事堂和翰林院的宰辅执政,设大相和内相系统,大相又称大论,再设一副论,负责中枢事务。而内相系统,负责内政事务,设内大相和副相统领。

    此外,又仿秦国的御史台,设立整事大臣,下设整事大相和副整事,他们主要负责监察和司法。

    而这三大系统的六位大相副相,合称为六大尚论,统领吐蕃国政,协助赞普治理吐蕃。

    在这六大尚论之下,则按类型设立七种官职,域本,也为地方官,以法规治理本地区政务。

    玛本,军官,受命领兵克敌制胜。

    齐马,司马官,为尊者引路,具有良好的驯马技术。

    岸本,度支官,掌管粮食和金银财物支纳。

    楚本,专门管理牦牛、犏牛及安营赊账之事。

    昌本,主要管理刑事审判职责。

    司本,地方基层或部落首领,管理部落事务。

    六论七职,再加上五茹六十一东岱体系,则吐蕃国就能从原来的部落联盟,转型成为如秦国一样的君主制王国。

    并对所有官员颁给告身,告身以金银铜铁等六种材料区分,六级告身再分为大小等,共十二等级。

    相应等级告身对应相应的官职,严格区分。

    不过按传统,吐蕃朝廷的这些官员,都将是由贵族担任。而六大尚论,无疑更只能由高级贵族担任,为了能够维护赞普的权威,东赞还提出了狠辣的一条。

    就是让六大尚论与赞普共命,一旦赞普死亡,不论是正常死亡还是被谋杀等,共命的六大尚论,都得自杀殉葬。

    平时,吐蕃与贵族官员们一年一小盟,三年一大盟,让贵族官员们向赞普宣誓效忠。

    “东赞,我们还需要一部法典,你效仿秦人,从中挑选一些适合我们的律法,然后结合我们的传统,制定一部吐蕃法典。还有,从今以后,象雄就是我们的死敌,吐蕃必灭象雄。我宣布,从今日起,吐蕃将弃用象雄文,改用汉字。”

    噶尔东赞赞普信任,自然是干劲十足。

    于是日夜研究从大秦偷偷带回来的书籍,最后拟定一百二十条律法,呈给囊日论赞过目后,认为还是太复杂了,于是让他改为二十条。

    并让他以佛法十善的一部份名拿出做律法名字,比如止恶、进善等,但具体条文则还是很严苛,比如盗一罚九,如月还债。再比如,不与贵族争斗,斗争看罚金。

    这二十条律法虽少,但却也涉及方方面面,比如谋杀、比如债务、比如盗窃、比如欺谎,比如触犯贵族、奸淫等等。

    迁都逻些,正表明囊日论赞要全面改革吐蕃,使之真正成为高原之王国。

    迁都后第一件事,囊日论赞便下令修建新神殿,公开的说法,是赞普思念嫁去中原的公主,于是修此神殿。

    “殿名,就叫布达拉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