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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0133,有情人终成陌路

    我没有办法去劝说猴哥,更想不出办法来安慰小白。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无法体会什么叫相依为命。或许在小白的心中,大白的位置更胜过她的父母。

    西行任务仍要继续执行,唐僧破天荒没有多嘴。而是在白虎岭多逗留了三天,三天时间已经不断了。当初他可是跟唐王打过包票的,年即可取回真经。现在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再这样下去十年也未必能到的了西天。

    唐僧的话我可以不听,但是猴哥的话我必须听,尤其是在这个时候。小白一直守着那堆白骨,猴哥也整天一言不发,坐在小白身旁发呆。

    一直到第三天晚上,实在看不下去的我冲到他俩面前。强行用法术将白骨变成一个吊坠,然后将吊坠一分为二,分别挂在猴哥和小白的脖子上。既然他们舍不得大白,那就让大白一直陪着他们好了。

    我把吊坠挂在猴哥脖子上的时候,他明显有些生气。估计是怪我擅自做主把白骨变成了吊坠,幸好有小白为我救场。她欣然接受了吊坠,还劝说猴哥,希望他可以好好完成姐姐的心愿。

    故事本不该如此,他们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可惜猴哥没有想到,大白一直感觉自己配不上他,一直怕他把她给丢下。常人只是觉得很平常的东西,却是大白拼了命也得不到的。

    她不敢奢望可以跟猴哥长相厮守,只希望猴哥可以记住她。即便是飞蛾扑火,她也扑的心甘情愿。

    离开白虎岭,猴哥一把火烧了那座院子。一起被烧掉的还有不愿提起的回忆,从今以后就真的变成了回忆。

    黄梅是二十八星宿之一,他最喜欢唱歌,尤其喜欢凡间的流行音乐。只有他没听过的没有他听过不会唱的,一旦凡间出了新歌,他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学会。然后在唱给二十八星宿的其他兄弟,最后在天界广为流传。

    没有人不喜欢黄梅唱歌,但是他们都不喜欢黄梅的小聪明。他经常赤吃饭不带钱买东西打白条,总说明天就还明天就还,却总会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直到你找上门逼得他没招了,才会不情不愿的把钱给你。

    如果你觉得黄梅是个穷人,那他的存款一定能吓你一跳。哥几个里面就数他最有钱,除了每天必要的当班之外。他把所有的业余时间利用起来,不是在天界酒吧当歌手,就是流浪到天涯海角卖他的自制专辑。

    当歌手他只唱凡间最流行的歌曲,唱一次能够引发好几次热烈掌声。有时候一晚上只唱两三首歌,没办法谁让台下观众们喜欢呢。有些歌他一晚上能唱十几遍,唱完一次马上就会听到台下有人喊,再唱一遍。

    有人出钱点歌,他这个靠唱歌挣提成的歌手没理由不满足客户的需求。不过他也是个很有骨气的神仙,一旦他离开天界去天涯海角流浪。卖的专辑一定是他的原创,也就是他自己写的歌词自己谱的曲,那时候的他只唱自己的原创。

    虽然他一直把唱歌当成自己的理想,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其实他很久以前就开始攒钱了。天界不比凡间,想要成家必须有房有车还要有房车。不过这些都是凡间的叫法,在天界他们不这么叫。

    房子是府上,车子为飞行术,房车则是飞行阵法。府上可以住很多人,所以被称为家。飞行术可以代替走路,故而称为车。飞行阵法可以带着不会飞行术的人移动,所以被称之为飞行阵法。

    这些东西都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在天界有明码标价被出售。想要在天界成家,除了需要满足修炼年龄和法力等级以外,最看重的就是房子车子和票子。

    黄梅的最高理想,就是能够把披星殿的玉女彩玉娶进门。

    黄梅跟彩玉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修炼一起成仙,然后又一起在天界上班。他们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互相没有任何秘密。

    黄梅小时候很淘气,每次闯祸都是彩玉帮他背黑锅。因为彩玉是女孩子,即便犯了错黄梅的父母也不会责怪她。自家的孩子可以随便打随便骂,别人家的孩子他们可不敢这样。

    自打懂事起,黄梅就养成了这样一个习惯。一旦闯了祸第一个想到的准是彩玉,不管彩玉在干什么,只要黄梅召唤马上出现。再后来俩人一起修炼,黄梅总比彩玉修炼速度快上那么一点点。

    那时候学院里有不少人在追彩玉,为了给自己省去麻烦事。黄梅教唆彩玉装成孕妇,那时他们才多大点儿孩子,就学会了在学院里整天出双入对儿了。不过黄梅那招还真管用,一见到肚子鼓鼓的彩玉,学院里再没有人追求彩玉了。

    彩玉的大肚子从大一一直延续到大四,她的大肚子在学院里是出了名的。很多人都调侃彩玉,为什么她怀了三年多还不生呢。陪在一旁的黄梅总会这样回答“难道你们不知道,李天王家的老三也是怀胎三年吗”

    这小子鬼机灵的很,早就找好了一套说辞。每天跟彩玉秀恩爱,秀来秀去就一起飞升登仙了。他变成了二十八星宿,彩玉则进了披星殿做了玉女。

    天庭里的规矩多,黄梅跟彩玉不能每天见面。有时两三天见一次,有时七八天见一次,最长的一次隔了整整二十三天。

    黄梅的工作是定时定点,只要没有特殊情况,他每天的上班时间是固定的。但是彩玉不一样,披星殿里琐事多。再加上她又是新来的,难免会被其他老同事强加一些工作。彩玉的性子又那么温顺,从来不会拒绝只知道妥协。

    入夜不久,黄梅急冲冲离开办公区,驾云向披星殿飞去。

    他已经整整一个月没有见到彩玉了,这已经打破了他们上天以来的最高纪录。如果今天他还见不到彩玉,他自己都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事儿来。他努力唱歌,他努力卖专辑,除了他真的喜欢音乐,更大的原因是因为彩玉。

    因为他曾经答应过彩玉,他一定会明媒正娶,用八抬大轿把彩玉娶进门。他们都是天界的普通神仙,按照天庭条例,他们在达到一定的修炼时间和实力等级之后,就可以向玉帝申请结婚。

    一旦玉帝批准,他们就必须在七天之内举办婚礼,否则玉帝批准的文书便会作废。想要结婚就必须重新申请,而第二次申请要与第一次申请间隔一百八十天。

    神仙们都知道,天上一天地上一年。黄梅好不容易求来的批准文书,七天之内他必须娶彩玉过门。但是他连彩玉的面都见不着,又怎么跟她谈婚礼的具体布置呢。

    收起白云,黄梅站在披星殿门外,用千里传音通知彩玉。时间紧迫他不得不来,今天就必须跟彩玉商量好婚礼的流程。

    一个身着白袍的女子走出披星殿,看到黄梅时表现的极不耐烦。她一边看向披星殿内,一边头也不回的对黄梅说道“你怎么找这儿了,有什么话赶紧说,我正忙着呢。”

    黄梅献宝似得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递到女子面前打开了盒子。一道耀眼白光顿时从盒子里发出,女子瞪大眼睛捂着嘴浑身颤抖。她没想到黄梅真的做到了,她一直梦寐以求的夜明珠,竟然真的被黄梅给搞到了。

    黄梅笑着说道“玉儿怎么样喜不喜欢,要不要现在试试”

    彩玉头点的跟拨浪鼓似得,黄梅缓缓将夜明珠从盒中取出,一条白银项链穿过整颗夜明珠。这是用的积攒多年的积蓄所买,也一直以来都是彩玉最想要的东西。

    彩玉一直喜欢白色,穿衣服只穿白色,就连头饰袜子和鞋子也是一样。铺的盖得也都是白色,就连天界刚刚兴起的美甲,彩玉也给自己的手指做成了白色。

    雪白雪白的夜明珠,散发着柔和的白光,没有人会不喜欢这样的宝贝。即便是天界里的豪门大宅,出门戴上这么一颗夜明珠也不掉身价。这不仅是黄梅的全部积蓄,还有他对持有此夜明珠那人的救命之恩。

    钱是可以用数字来衡量的,但是命是没办法用数字来衡量的。因为命会因人而异,比如说像黄梅这样的普通神仙。他的命能值几个钱呢再比如说他所救过的那个人的命,天界排在前十的豪门嫡长子,难道是一颗夜明珠可以比拟的么。

    那人的确知恩图报,以低于市场十倍的价格卖给了黄梅。即便那样也花光了黄梅的所有积蓄,当然也用上了他救人一命的那份人情。

    彩玉拨弄着脖子上的夜明珠,笑着对黄梅说“好看吗”

    “恩,真好看”黄梅兴冲冲的说道。

    彩玉笑着说道“既然你表现这么好,那我就应该好好奖励你一下。”说完在黄梅脸上亲了一口,黄梅红着脸捂着被亲了一口的脸蛋。彩玉似笑非笑的对他说,希望他可以在七天内准备好她列出的彩礼清单。

    黄梅有些尴尬的接过清单,只看了一眼就眉开眼笑的合不拢嘴了。都是一些居家过日子的必需品,这些东西别看不少却不值几个钱。

    还没等黄梅转身离开,几个穿制服的天庭护卫就围了上来。领头的二话不说夺去了彩玉脖子里的夜明珠,指着彩玉的鼻子骂她是小偷。彩玉委屈的看向黄梅,黄梅挡在了彩玉面前。

    事情直接闹到了玉帝哪儿,黄梅和彩玉这才知道,原来那颗夜明珠三界只此一颗。是放在某位排在天界豪门前十家族的镇宅之宝,一般人连见都没见过,更别说当成饰品佩戴了。

    只听那人的一面之词,却没有人给黄梅和彩玉解释的机会。按照天庭条例,偷窃他人财财物,一律贬下凡间。

    既然已经认定黄梅和彩玉是一伙的,自然谁也逃脱不了干系。玉帝一声令下,二人被贬下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