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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人间有仙子也有坏叔叔

    凌朗是个穷小子,对钱看得很世俗。

    所以看到街边那只是把脸涂脏,衣服破烂了些的乞丐,他大体是不会跑上去施舍的。那怕是在女生面前,他也不会去作这样的“伪善”。当然也更不会学鲁先生那样: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国人。

    但孔庆燕近来似乎母性大发,看到一个小乞丐可怜,就跑上去给了点钱,还蹲下去安慰了几句别人,如果此时身上带着毛毯,大概她也会留下的。

    凌朗也没有去阻止她,就如有些人喜欢做愤怒的青年,总想着去和这个世界谈谈,自己可以做,却不强制别人做或者不做,就挺好的。

    不少所谓的“乞丐”,“下班”之后,过得远比自己两人还要好。关于这些,能协助许旭东整理资料,甄别情报的孔庆燕,肯定不会不知道。但是她却依然愿意冒着被当作傻瓜的“风险”,尽量伸出手去帮一下,或许只是一个馒头的钱,但这或许就能让一个真正的穷困者,过得了一天。

    假的冒充者自然很多,但是真的落难者,也有。凌朗没有这个觉悟,但是不妨碍他对那些愿意为了行善,那怕吃力不讨好,也不从此因噎废食的人。现代人们有个新词儿叫“圣母”,很多人表示很讨厌,但是凌朗觉得,能去身体力行的“圣母”其实很可爱。

    作为魔都的新标志,两人却没有真正走到了明珠塔塔下,只是遥遥的隔江相望。孔庆燕说,其实这才是最好的观赏距离和角度,尤其是到了夜晚。至于去登上那“上球体”,登高而望,对于他们这种经常高空飞行的人来说,吸引力并不大。有时候来瞻观一座建筑,无非就是一个好奇心,人生,大概都怕错过,总图个了无遗憾而已。

    而凌朗则看着那三座高楼,相对而立,形成的所谓双塔镇妖刀局,倒是觉得传说并不虚。至于滔滔黄浦江,一水绕塔,江上游船款款流动,两岸高楼栉比林立,则并没有太多的想法。凌朗又去瞻望了黄浦江的开拓者春申君黄歇,但是历史太遥远,也只当成了轶事看了

    尔后,孔庆燕的行程表中,是“长江三大庙”之一的魔都城隍庙,虽然这也是个地标性的建筑,但是凌朗还是决定直接绕过去。虽然不一定去了,就会真的惹出什么事来,但凌朗对自己在祠庙里的一些际遇,还是觉得心有戚戚然。

    豫园原是大明时期的一座私人园林,已有四百余年历史。“豫”有“平安”、“安泰”之意,又通“愉”。取名“豫园”,有“愉悦老亲”的意思。而冲着这个寓意,凌朗觉得就值得去逛一逛,这也是孔庆燕的游玩路线中的第三站。

    买票入园,不久就可以看到一座大型假山,层峦巧叠嶂,清泉小飞瀑,完若真景。假山通体以武康黄石叠成,出自江南著名的叠山大家张南阳之手,享有“江南假山之冠”美誉。

    “萃秀堂”是假山区的主要建筑物,位于假山的东麓,面山而筑。自萃秀堂绕过花廊,入山路,有书法名家祝枝山所书的“溪山清赏”石刻。再到达山顶时有一个平台,于此四望,全园景物,一览无余。

    凌朗极爱古迹,是因为觉得古人比之今人,总是少了许多烟火气。不说别的,这些各个景儿的名字,取得就好。

    “鱼禾榭”到“万花楼”,有游廊、溪流、山石等景物,多为庭院小景,极具玩味。一路行去,点春堂、和煦阁、藏宝楼,园亭相套,轩廊相连,花木葱茏,泉水潺潺。

    “玉华堂”前白玉兰,一树兰花称无暇。又过了得月楼、玉玲珑,积玉水廊、听涛阁、涵碧楼,绮藻堂,处处别致。其中玉玲珑,给凌朗的印象最深,作为豫园的镇园之宝,被誉为江南三大名石之首,具“皱、漏、瘦、透”之美,是古之帝王曾经最为喜爱把玩的花石纲遗物。

    最后来到原称“东园”的内园,山石池沼、厅堂楼观、亭台轩阁,样样俱全,园内的花墙、小廊等建筑错落有致,层次分明。静观大厅、晴雪堂是该园的主要建筑,装饰华丽,构造精巧,玲珑剔透。尤其是晴雪堂,清新雅致,如江南女子。

    堂东有溪流,与槛栏、廊亭、花墙一起组成了一座小型的庭院,庭院内的景物布局紧凑,极具特色。园门外还有湖心亭、九曲桥、荷花池,砖雕、石雕、泥塑、木刻,同样精致非常。如此居所,养生修心,让人不由得直叹古人真是懂得生活。

    出了豫园,跟着去了旧租界,都说就像去京城,一定要住一住四合院一样,这座城市的老洋房同样是旅行者心里最憧憬的选项。藏匿于市井,每一栋绿荫掩映间的小楼都有它自己的故事。

    穿着现代装束,穿梭在看似古老的建筑之间,是另一种穿越般的美感。尤其是衡山路和武康路道路两侧,摇曳着的梧桐疏影,异常幽静。文艺复兴风的铁栏雕窗,翩翩乍现的意式阳台。一栋栋各具特色的老洋房,仿佛在向行人呢喃陈述着,这座泸上古城的旧事风光。

    一路上,孔庆燕几乎都在牵着凌朗的胳膊,偶尔还会紧贴上来。夏日淡薄的衣衫,完全无法隔绝她那丰满胸部带来的奇妙触感,而这让凌朗感到又是局促,又是紧张,当然也有莫名的刺激。偏孔庆燕似乎很是喜欢看到他这副略带羞涩的模样,时常嘻嘻而笑,重复着她的“恶作剧”。这个梦想如白狐一样美丽的女子,同样有着狐狸般的狡猾。她清楚自己身上最有威力的武器,而且善于把它“运用”在自己身旁的男子身上。

    沿着苏州河畔直走,很快便是著名外白渡桥。从外白渡桥过到苏州河的另一边,就正式到了魔都的外滩。而此时,满城的灯光,陆续亮起。

    晚饭后漫步在外滩江堤边,黄浦江上,游船的灯光与两岸高层建筑的灯光,纷纷投射入东流的江水中,交汇溶合,酿成了五光十色,然后,轻轻地随风荡荡。夜灯璀璨,繁华夺目,行人穿流不息,金碧辉煌之中,让人仿佛置身于一个梦幻中。有时候,有喜欢的人在身旁,黄土荒原,也会是天堂。

    行得累了,两人准备找个地方坐着休息下,然后就回去了。

    孔庆燕说,我们去露天酒吧坐坐吧。

    酒吧?这对于凌朗算得上还是个新名词,虽然也曾在书籍上见到过,却未曾想过会亲临其境。的确是个浪漫旖旎高大上的地方。可是自己也不会喝酒啊。

    看到凌朗那略显犹豫的神情,孔庆燕脸上装出一副撒娇的样子来,还抱着凌朗的手臂,来回地晃,凌朗只觉自己的手臂在那饱满的柔软上一阵摩擦,巍巍大观。哎,又来这招。

    必杀器一出,凌朗决定还是乖乖投降,旁边行人的目光,淡定如他,也是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两人来到一家叫“小海”的店,选了个靠外边的座位坐下,点了两杯鸡尾酒,看着外面的江水,吹着夜晚凉风,还有偶尔响起的驻唱歌手的歌声,纸醉人醺,夜色迷离。

    酒是孔庆燕帮他点的,橙子味,凌朗喝了一小口,觉得味道怪怪的,不是特别的喜欢,但是似乎孔庆燕却挺享受这种感觉。凌朗心想,那就权当练练酒量,也免得张飞老鄙视自己。

    “刘慧姐姐,你这酒好难喝啊。”一把脆生生的童音,突然在邻桌响起。

    抬头望去,却是一个扎着羊角辫,十二三岁可爱的小女童,偷偷趁着她身边的女子想着心事,不注意的时候,拿起了她的酒杯就喝了一口,奇特的酒味,让她皱起了眉头,嘟着小嘴巴,正埋怨着。

    “巧儿,你还是小孩子呢,是不可以喝酒的。”刘慧看着眼前这个非要跟着自己,还威胁说不给来,就自己偷偷下山的堂妹,一阵头疼。

    第一次下山,巧儿对一切都觉得非常新鲜,化身成了个好奇宝宝,每天有数不清的刁钻问题,让刘慧很想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给她,让她自己翻答案去,不过大概也不一定找得到的。而且可能远离了父母的管束,巧儿还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调皮好动,一不留意,就不知道能闹出什么事来。

    这几天来,刘家在魔都的驻点,被巧儿闹得那是一个鸡飞狗跳,焦头烂额。不过她又非刁蛮任性胡来,只是什么都爱去亲自接触尝试一下。刘慧偶尔也想要凶一下她,她就露出一副委屈的小可爱模样,让人那还舍得训斥。大多时候也只得由她闹腾。

    “嘻嘻,这有什么,在家里的时候,爹爹瞒着母亲藏起来的猴儿酒,我也喝过不少呢。嘻嘻……,不过比这个可好喝多了”。巧儿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让刘慧一时候都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她本来就不是个多言的女子。

    “姐姐,那边有个坏叔叔在看着你呢。”刘慧和凌朗正好坐对面,刘慧一抬头,看到有个青年男子,正望了过来,她眉头轻皱,不过看对方脸上并没有什么太奇怪的神情,想到可能是自己两姐妹的谈话,打扰到了别人吧。

    “巧儿,坏叔叔这三个字,以后可不许乱用在别人身上。”刘慧站起来,把巧儿带回座位上,江风吹拂,扬起她的长发白长裙,身材高挑,气质如空谷幽兰,在露天酒吧里五彩绚丽的灯光里,宛若人间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