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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一十七 朝在青楼枕边醒,幕闻娇啼耳边声

    周小墨瞄了一眼小厮怀里抱着的酒坛,坛口已经拆封,坛肚上贴着长条红纸,上书四个大字剑南烧春。

    这剑南烧春酒,已经算是唐朝时期的上等酒,地位相当于现代的五粮液,酒的度数大概在十度左右,已算是唐朝时期的高度酒了。

    由于当时酿酒技术有限,大唐上到富贵下至黎民,喝的大多是米酒和葡萄酒,还有发酵后只压榨不蒸馏的清酒。而葡萄酒基本上就是有钱人家才喝的起,普通百姓只能喝的起米酒之类的,度数相对来说也就低一点。

    唐朝的酒名甚多,荥阳有酒劲绵长的土窟春;富平地区专产有石冻春,口感纯正,香气浓郁;剑南出特产,是上流社会最喜欢的剑南烧春;郢州有富水酒,口感独特,清新淡雅;长安的西市腔酒更是一绝,喝时畅爽,但后劲足。

    还有乌程若下酒,岭南灵溪酒,宜城九酝酒,都是唐朝各地的名酒,独具特色。

    李白所说的斗酒十千,就是指的这剑南烧春,具说,李白后来就是喝了这剑南烧春,酒劲大发后跳入江中揽月,就再也没有上来。

    能来青楼潇洒的多是有钱人家子弟,在姑娘们面前,自然也得喝这家青楼里最好的酒。

    男人就是这样,在女人面前决不能失面子。

    特别是青楼里的姑娘,巴不得能把每一位客人身上的钱也榨光。

    老鸨更是每天在青楼开门前的第一节课上,对姑娘们反复强调,男人都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只要想办法让你的客人出风头,让客人与客人之间多攀比,这样客人花起钱来才不会心疼。

    小和尚喝的是剑南烧春,陪着小和尚一起喝的嫖客们自然不能喝差于剑南烧春酒了。

    如果不是因为有可能会赔了小柔,老鸨今天晚上定会开心坏了,今天光的酒水收入,就是往日的几倍,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此时,老鸨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提心吊胆的就怕小和尚赢了,那样的话,自己就鸡飞蛋打了。

    对于没穿越之前,一人能喝下一瓶56度半烧刀子的周小墨来说,这一碗剑南烧春简直就是漱口水。

    唐朝时候喝酒的碗,也并不像现代人吃饭用的碗那样深,一瓶酒两碗倒光。

    此时,周小墨手中端着的这碗酒,如果转换成现在的计量来说,也就是二两多一点,酒碗看着不小,但很浅,并不是电视电影里那样比海碗还大的酒碗。

    小和尚为了小柔而和人家比试的消息在整个春意满床楼不胫而走,闲着无聊的姑娘们和心满意足的嫖客们挤满了整个大堂,二楼的四面楼梯上更是站满了人。

    周小墨剃光了头发,穿上僧服,点上逼真的戒疤,戴着佛珠,又用现代妆术稍微改变了下眼睛脸型,一口一句阿弥陀佛,现场近百口人,居然没有一人能想到,他就是春风一度楼的周小墨。

    鸽眼大汉道“小和尚,只要你破了酒戒肉戒,而且还能作出破戒有理的诗句来,就算你赢了。我们没有人会念经颂佛。”

    那白衣醉汉伸手拿起桌上的笔,蘸饱墨,仰天灌下一气酒,踉跄走到一处空墙边,说道“小和尚,你喝酒作诗,在下替你写字。”

    周小墨大喜“多谢兄台。”

    他端起酒,故作闻了闻酒味,皱了皱眉,作出迫于无奈的表情,颂了声佛号“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小僧今日破戒了,望我佛慈悲为怀,饶了小僧吧”

    说完,端起酒碗,轻轻地喝了一口,脸色一变的咽了下去,轻轻咳嗽两声后,在众人的喧闹声中一气把碗里的酒喝完。

    周小墨的演技在唐朝属于影帝级的,他装模作样一番后讨到众人的一番同情后,道“这碗酒过后,小和尚就破了酒戒,从此以后,就是毁了清规戒律的小和尚,只等回到寺庙后接受佛祖和师父的发落了。”

    “好你个小和尚,今天我就服你了我陪你,干了。”

    紫脸大汉也拿过一只玩,斟满,一饮而尽。

    “干了,干了,我陪你干了”

    “小和尚,我也陪你干了”

    众人热情高涨,各自端酒一仰而干,好生快活。这样的场面百年不遇,正是喝酒的最好时机,大家怎能错过。

    周小墨一气喝完第二碗酒,抹了抹嘴唇,抓起桌上的一块牛肉,塞入嘴里大口咀嚼,愁眉苦脸地道“小和尚又破了肉戒。”

    “小师傅,破戒就破戒。从今以后,有酒有肉,还有水灵的姑娘作陪,这才是人生快活,何必去苦修袈裟木鱼,晨钟暮鼓。”

    白衣人醉声笑道,“看我这样,逍遥人间,多么的快活,朝在青楼枕边醒,幕闻娇啼耳边声”

    “好啊好一个朝在青楼耳边醒,幕闻娇啼耳边声。”

    “好风骚的词句,写出我等的心愿。”

    “小师傅,这样才是人生,有酒有肉有佳人。”

    众人大呼过瘾,有人赞美白衣醉汉的词,有人劝小和尚应该及时行乐,人生苦短。

    反正破酒戒肉戒的是小和尚,他们只是跟着一起狂欢快乐。

    周小墨说着又抓起一只鸡腿,张嘴狠狠撕下一块,心里直叫好吃,嘴上却对白衣醉汉道“有请这位兄台替在下题字。”

    “请”

    白衣醉汉又灌下一口酒,握笔,作势。

    周小墨一手端酒,一手拿着鸡腿,故作稍一沉思,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世人若学我,定会入魔道。”

    周小墨说的慢,那白衣醉汉写的快,他脚下似乎已无根,身体不住摇晃,写出来的草书却是行云流水,气势不凡,让所有人顿时刮目相看。

    众人见小和尚的诗说完了,白衣醉汉的字也写完了,诗词中隐约蕴藏着禅意,字里行间充满洒脱不羁。

    “好诗,好字。好啊”

    众人稍一品味,便轰然叫好。

    “兄台好字。”

    周小墨虽只认得其中的一个“人”字,却仍不禁大声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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