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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杀你,不需要理由

    此夜,无声胜有声,陈曦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靠在吴志远的背上,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在茫茫的大草原上奔腾,由东往西。

    天边的尽头处,那是一片山岭,郁郁葱葱。

    他对她说,那里,是家的方向。

    她笑了,她告诉他,他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她闭着眼睛,双手紧紧地环抱在他腰间,脸贴在他的后背上,她感到很安心。

    有风不断从她耳边拂过,那片山岭,越来越近了。

    忽然,骏马发出一声悲鸣,她睁开了眼睛。

    她看到,他们正浮在一个悬崖半空。

    这道悬崖,横在草原与山岭之间,长不知几万里,深不知几万丈,如同一条阴阳线,把生死分隔开来。

    骏马腾于半空中,正无力往下坠。

    正在这时,吴志远一跃而起,把陈曦抱起来,站在马背上,腰身一挺,用力一扔,陈曦稳稳的落在彼岸。

    正当她爬到悬崖边上时,她看到,吴志远与黑色的骏马,一起往下落,坠入万丈深渊中。

    “远哥!”

    她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喊,然而,那道挺拔的身影,在她眼中,越来越模糊。

    她看到,他对她笑了,陈曦懂他的意思,他是在告诉她,她到家了,要好好的活着!

    陈曦失魂落魄,在悬崖边上痛哭,呼喊,而吴志远的身影,已然彻底消失不见。

    正在这时,山岭中,忽然伸出一只大手,一把抓住陈曦。

    她回头,她看到,一张狰狞无比的脸。

    “陈定海!”

    陈曦惊叫一声,从梦中醒来,此时,冷汗已经打湿了她的衣衫。

    “做噩梦了吗?”

    于静坐在她身侧,看着她,一脸担忧之色。

    陈曦仿若没有听到她的话,抬眼望去,窗外,一片黑暗茫茫。

    “远哥,你在哪……”

    ……

    城南,百花街,有一个人,拧着一只行李,背着一把吉他,踽踽而行,沿江而下。

    他如同一只孤魂野鬼,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又将往哪里去。

    偶尔有人与他擦肩而过,这才发现,他的左脸上,有个疤!

    他越走越远,渐渐消失在黑暗中。

    再出现时,他已经来到了夕水街。

    这条街,恰在霞飞路与百花街中间,与凤栖楼,也不过是两条街的距离。

    这是一条商业街,以经营服装为主,此值深夜,所有的店铺都关门了,街上空空荡荡,除了吴志远,不见一人。

    吴志远来到距离西街口的数十米处,在一个小区门口,顿住了脚步。

    “吉祥小区?”

    看着小区门口那扇半开半闭的铁门,吴志远嗤笑一声,走了进去。

    吴志远刚见到郑勇的时候说过,叫他帮忙找两套房子,一套在城北郊区,一套在城南市区。

    而当天,柳梦然弟弟出事,吴志远不得不出面处理,匆忙之下,郑勇只在城南为他找了一套住房,这套房子,恰是在夕水路,吉祥小区。

    据郑勇所说,这个小区,为大多外来人员租住,要么是这条街的服装销售职员,要么是一些工厂职工,要么是在夜场上班的佳丽公主。

    因为居住人员复杂,工作时间差别大,小区门口那道铁门,一直都是时常开着,且,这个小区没什么门卫保安,因为不久前,这里发生过一件事,这里的很多住户,纷纷搬走,保安更是走得一个都不留。

    甚至,这里连摄像头也没有安装一个。

    无疑,这种地方,很合适吴志远。

    “这也算大隐隐于市了吧!”

    吴志远来到一栋楼房下面,楼梯间口,有醒目的标注:吉祥小区,C座3单元3号!

    这栋3号楼,离2号楼足足有几十米远的距离,它孤零零地矗立在那里,与周围紧密相连的楼房,格格不入。

    其他楼房,至少还有些依稀的灯光,而这栋楼,没有一丝光亮,漆黑无比。

    吴志远仿若来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因为他本身觉得,自己就适合待在黑暗中,他拧着行李,走上了楼梯间。

    整个楼梯间,幽暗很深邃,但吴志远的眼睛却很是明亮,他来到了三楼,停下了脚步。

    到了,他来到了住的地方了。

    这层楼,只有两套房子,分别在楼梯左右两侧。

    吴志远掏出钥匙,插进301的锁孔。

    正在这时,他忽然回头,看了302的房门一眼。

    “难道真有鬼不成?”

    吴志远自嘲一声,他相信有鬼,但绝对不是人们口口相传的,人死后变成的厉鬼,他相信的鬼,是藏在人的心里,他觉得,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只鬼。

    郑勇告诉过他,这栋楼,302房,不久前,有一个女人在房里上吊而死,据说,这是在夜场里上班的一个包房公主,因为被自己的男人甩了,为情所困,最后想不通,在房里,了结此生。

    而吴志远住的这套房子,不久前还有人住,就是因为隔壁死人,刚刚搬走。

    这栋楼,已经没有几户人家。

    郑勇能找到这里,也是凑巧。

    “也好,你要是冤魂不散的话,我们可以做个伴,你是冤鬼,我是野鬼!”

    吴志远把房门打开,走了进去。

    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有卫生间,有厨房。桌椅沙发,家电都有,样样俱全。

    而且,这套房子,有人专门打扫清理过,干干净净。

    “这也得亏小勇了,可惜,这里终究不是家!”

    吴志远推开主卧室的房门,房间里,被褥床铺也整理得整整齐齐。

    吴志远把行李和吉他放下,正在这时候,手机响了。

    他拿起手机,这是一个陌生来电。吴志远微微皱眉,按下了接听键。

    然而,过了半天,电话里,没有传来半点声音。

    “喂?”吴志远试探了一声,电话里,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装神弄鬼,再不说话,我挂了!”吴志远声音变冷了起来。

    正当吴志远准备挂电话时,手机里,传来一个女声:“我是叶小雯,我需要见你一面!”

    “叶小雯?”吴志远这才想起,他之前去医院找柳梦然的时候,自己给她留了一个电话号码。

    而且他告诉过她,她想报仇,可以找他。

    这个女人,当初还以为他是杀王尚槐的凶手,还为此刁难过柳梦然。

    没想到,仅仅过了一天,她就打电话来了,难道,她有欢儿的消息了?

    想到这里,吴志远急忙问道:“你在哪里?”

    “我刚下班,在金都汇门口!没地方去了!”

    “金都汇?”

    吴志远蹙着眉头,今天白天,张逸杰不是把所有的夜场,都暂时查封了么,难道金都汇还在营业?

    “你打个车,来合群路,在鸿运宾馆开个房间,等我!记住,看看有没有人有人跟踪你,你叫开车师傅,多绕几个圈,到了之后,给我来电!”

    “我……”

    “你说是我朋友!”

    吴志远说完,挂了电话。

    说起来,他来婺城,第一个找到欢儿的线索,就是这个叶小雯。

    但没想到,会接连出了这么多事情。特别是王尚槐之死,也给吴志远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

    当初在金都汇,吴志远见过叶小雯之后,与张逸杰大打出手,而当时,郑勇也在金都汇。

    他跟着叶小雯,在公安局门口,看到了欢儿。

    最后,王尚槐死了,在张逸杰面前,生生被一枪爆头,欢儿的阴狠毒辣,可想而知。

    他不得不小心行事,欢儿既然能跟踪叶小雯,最后还把王尚槐杀了,也能再一次利用她,找到吴志远。

    为了陈曦,他不得不谨慎万分。

    吴志远原本是想,故意暴露出自己的位置,让欢儿来找自己,拼个鱼死网破,把陈曦救出来。

    但吴志远深思熟虑过,这样的做法,不可取!这样做,非但不能找到陈曦,把她救出来,自己反而会陷入被动。

    在渝城时,他曾经打电话给陈胜天,让他把陈曦交出来,自己随他处置,结果却是陈曦被卖到山东,脚被打断,他就算把刘老二杀了,也于事无补。

    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这种错误,他不会犯第二次。

    吴志远叫叶小雯在鸿运宾馆开房等他,自然有自己的道理。

    鸿运宾馆,是楚雄的地盘,在这里,能给叶小雯提供最大的安全保障,楚雄此人,老奸巨猾,吴志远就不信,他想为自己的女儿报仇,没有一定的势力,没有一定自保的手段。

    现在他们在一条船上,等同于立了投名状,楚雄不会出卖他,也不敢出卖他,这点,吴志远确定无疑。

    想到这里,吴志远把行李包打开,拿出一把手枪,检查了一下,别在腰间,走出房门。

    他把门锁之后,再次看了302的房门一眼,微微摇头,走下楼梯。

    有时候,吴志远很是冷酷无情,但有时候,他却很是多愁善感,他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

    对于隔壁房间这个女人之死,他有些惋惜,谁说花场上的女人只爱钱,无情无义?这个女人,为情而死,虽然有些愚蠢,但至少重情重义。

    吴志远只是有些想不明白,日本的某些AV女郎,随便结个婚,在网上一宣布,就能收获万千赞美之词,而中国的一个包房公主,为情自杀,为什么死了还会遭受众人非议呢,说她脏,说她该死呢?

    吴志远甩甩头,不再去想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这些事,与他无关,他只需要做一件事,找到陈曦!

    很快,他来到了鸿运宾馆门口。

    于此同时,夜京大饭店,也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这是一个微胖的青年,他似乎对饭店的环境很熟悉,直接闯到饭店总经理的办公室。

    他只问了一句话:欢儿在哪里!

    见到经理摇头,他直接掏出一把枪,顶在他的头上。

    “你要杀我?”

    这是经理这辈子,说的最后一句话。

    因为,下一刻,微胖的青年,毫不迟疑地扣动了扳机,一枪打爆了他的头颅。

    青年走了,说了一句话:我杀人,不需要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