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天将过去了”
琉璃大道上,吴志远独自而行,看着偏西的太阳,不禁怅然若失。
他来婺城,已经很久了,犹如无头苍蝇一般,四处奔波,却迟迟找不着陈曦。
每一次,刚得知一点消息,当事人要么死了,要么,逃得无影无踪,一如现在不知道藏到哪里去的吴雨蝶。
她,始终是关键人物,找不到她,就没法找到陈曦。
他算幸运,两次被欢儿设伏,都逃过一命,但下次,还有这么幸运吗
他不得而知。
他只知道,他不能退缩,必须勇往直前,哪怕有半点犹豫,他的心,便会动摇。
无疑,这种感觉很难受,让他心里发堵,有力无处使。
那些人,可能此时此刻,就躲在一个角落,犹如一只张牙舞爪的猫,在看着他这只老鼠,满街乱蹿,而不得其所终。
“小曦”吴志远握紧拳头,沿着婺江,往北而去。
他没想到,柳梦然会开口,说留下来照顾百事通。
他们是朋友,百事通行动不便,她就下来,无可厚非。
他是她仅有的朋友了。
她要留下来,是她的意愿,吴志远不愿多作干涉。
再者,经过昨天的事情,吴志远对百事通的印象大为改观,没想到,此人不但胆大心细,还是个硬骨头,这点,极为难得
百事通虽然是个混账,整天出口成脏,嬉皮笑脸,为人却有底线,他绝对不会乱来。
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他要回去,准备一番,再看看,那个所谓的售货员,是什么来头。
他必须协助林枫,以防万一。
因为,林枫已然是欢儿重点关注的人物之一,如果那个女售货员与吴雨蝶有关,她很有可能,认得出林枫来。
无论如何,他必须保证林枫的安全,他不想再死人了。
他厌倦了,杀人,或者被杀。
周恒远在他面前,被人一枪爆头,鲜血溅了他一脸,血淋淋,历历在目,他怎会忘记
一路走来,他杀了很多人,王正友,江若林,陈胜天,还有兰花草的人,他的手,沾满了血腥,他厌倦了,他不想有人被杀,更不想杀人。
除了欢儿和陈定海,此时此刻,他不想再杀任何人。
他只想找到陈曦,把她安全带回家。
风声潇潇,天边的太阳,格外的红。
不知不觉,吴志远来到了合群路口。
他顿住脚步,抬眼眺望,合群路边的一栋楼房。
鸿运宾馆,这是楚雄的地方。
他想去探一探究竟,顿足片刻,打消了念头。
既然已经分道扬镳,何须念念不忘。
楚雄此人,老谋深算,阴险毒辣,与之相处,无异于与虎谋皮,必须得小心翼翼。
他不想过得如履薄冰,把自己困在其中,每次,与此人合作,陈曦没找到,还把婺城搅得天翻地覆。
他不想如此。
更何况,楚雄也不可能坐在那里等他上门。
微微摇头,吴志远迈开脚步。
却在这时,有一道身影,如同幽灵一般,挡住了他的去路。
“小兄弟,请问你,你见过她吗这是我女儿,她不见了她不见了”
这是一个妇女,三十五六岁,蓬头垢面,她拿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个八九岁的小女孩,乖巧可爱。
她一只手晃动着照片,一只手摇晃着吴志远的肩膀,不停地问。
吴志远默然,心中发凉。
这个女人,他见过,不久前,在夕水街,她见过这个女人。
当时,她拿着一张照片,她逢人就问,重复着一个动作,同一句话:我的女儿在哪里。
他找她孩子,已经很久很久了。
这种感觉,吴志远身同感受,他找陈曦,也很久很久了。
“该死的人贩子”吴志远咬牙,再一次握紧拳头,而后,又无力松开。
“小兄弟,你见过她吗”女人凑前一步,把照片摆于吴志远面前,不停地问道,“你看,她多乖呀,那天,我加班,去学校接她,去晚了,她不见了,呜呜呜”
“大姐,你坐下”吴志远扶着她,在街边坐下,掏出一沓钱,塞在女子的手中,“大姐,你没吃饭吧,你先去吃饭,好吗”
“不我不是乞丐”女子歇斯底里起来,把钱砸在吴志远身上,“我从福建找来,找了好久好久了,我都记不清了,小兄弟,你看看,你好好的看看,她多乖呀,她才九岁呢,这是我女儿呢,你见过她吗”
“大姐”吴志远把钱一张张捡起来,“你必须得吃饭,吃饱了,才能继续找你女儿,不然,你去公安局报警吧,你直接去找局长,他姓项,他会给你立案处理的,要不然,这人海茫茫,你去哪里找啊”
“不不不我不去”女一越发癫狂起来,身体在发抖,“他们会抓我,把我关在一个房间,他们会把我绑起来,逼我吃药打针,他们不让我找我女儿,我不去,我不去”
“嗯有这事”吴志远皱眉,看着这女子的模样,不像是假的,沉默片刻,吴志远说道,“那你先吃饭,吃饱了继续找”
“小兄弟,你帮我,你帮我好吗她才九岁,呜呜呜现在可能都成大姑娘了,不记得我这个妈妈了”
女子摇晃着吴志远的肩膀,“你帮我找我姑娘,好吗我给你钱,给你钱”
女子说着,不停地翻着自己的衣服,随后抬起头来,看着志远,眼泪花花,“呜呜呜,我没钱了,我的房子已经卖了,老公跑了,女儿不见了,我什么都没有了,呜呜呜”
风继续吹,与女子的哭声交织在一起,犹如悲歌,凄婉而苍凉。
吴志远立于风中,默然。
对此,他深感无力。
他何尝不想帮她,然而,他连自己的事,都无能为力。
同是天涯沦落人,不外如是。
刚刚平静下来的心,再次起伏不定。
与梦然在一起,刚刚洗去铅华,却在此时,又染上了灰尘。
此时此刻,他想杀人
他恨不得把那些人贩子,千刀万剐
看到这个女人,他想到小囡囡,她也如照片上的小女孩一般大,天真烂漫,灵动乖巧。
然而,这个小女孩,没有小囡囡幸运。
在渝城,九号仓库,吴志远和郑勇一起,为了找陈曦,无意中,却把小囡囡和于静,包括很多花样年华的女孩,救了出来。
小囡囡已经回到成都,回到妈妈的怀里。
此时,他面前,同样有一个妈妈,在苦苦寻找自己的女儿,然而,人海茫茫,这无异于大海捞针,她该何去何从
这是一种煎熬,与人贩子斗,与天斗,还要与自己斗。
她,现在,几乎癫狂。
她想她孩子了,可孩子,又在哪里
吴志远想起陈曦失踪时,去报案的情景,他们不受理也罢,还冷嘲热讽。
从那时起,吴志远就明白一个道理,警察,靠不住
只能靠自己
“大姐,我们去吃饭,好吗”吴志远说着,准备把女子扶起来,然而,女子却把他的手格挡开。
“我不饿,我要找我孩子去了”
女子擦干眼泪,勉强一笑,往南而去,“小兄弟,你是个好人,祝你好运”
“大姐,等下”吴志追上去,把钱重新放在她手里,“这个,你必须留着傍身,对不起,我不能帮你”
“谢谢”
这一次,她没有拒绝,把钱攥在手里,紧紧的,挥挥手,笑道,“小兄弟,等我找到孩子了,我请你吃饭”
“这老天,作孽啊”看着女子的背影,往南而去,吴志远长叹一声,调头往北。
“抓住她,妈的,每次都让我们折腾”正在这时,南面,传来一声大吼。
吴志远回头。
那是一辆车,拦住了女子的去路,从中,走出两个人,架着女子的手,往车里拖去。
“放开我放开我我不是神经病,我不是疯子”女子撕心裂肺地嘶吼起来,“我还要去找我孩子啊,放开我”
“疯子永远不会认为自己是疯子的”一个男子脸色狰狞,提着女子冷笑道,随后,眉头一挑,“咦这钱哪里来的不会是神经病发了,抢来的吧,一万块,我笑纳了”
“混账”吴志远忍无可忍,怒吼一声,狂奔而去,“放开她,马上”
“哟小子,哪来的啊,神经病你不知道吗看你的样子,也不像好人,滚一边儿去”那个男子,一只手提着电棍,一只手拿着抢过来的钱,嚣张之极。
“从小到大,还没人敢叫我滚过,你他妈的找死”吴志远的声音冷冽无比,化成一阵风,往前扑去。
“王八蛋,揍死他”拿钱的男子大喝,另外一人,向吴志远冲来,举起电棍,往吴志远的头上砸去。
“跳梁小丑,你太慢了”吴志远的身影没有停留,在那根电棍将要接近自己的头时,突然探出一只手,抓住来人的手腕,用力一扯,他的肩膀,撞在来人的一下巴。
“砰”顿时,一声闷哼,有鲜血喷溅,来人趴在地上,不知是死是活。
“死人了,救命”提着钱的男子大惊,松开女子,往车里跑去。
却在这时,一只大手,提着他的后领,随手一扯。
“砰”男子四仰八叉,倒在地上。
他还没回神过来,有一只脚,已经踏在他心口。
“这钱,不是你能拿的”吴志远把他手中的钱抢过来,对着其头颅,就是一记猛脚,男子翻滚一圈,再无动静。
这时,旁边的汽车,发出一阵轰鸣。
“人渣,想跑”吴志远怒火冲天,一拳击碎驾驶室玻璃,探出一只手,硬生生地将驾驶员从窗口拽出来,将其砸在地上。
“你们是什么人”吴志远问道。
“精精神病院的”驾驶员脸色惨白,战战兢兢地说道。
“精神病院”吴志远眉头一皱,目光转移到蓬头垢面的女子身上。
“小兄弟,我不是神经病”女子跑过来,摇晃着吴志远的手臂,“这丫头的爸爸,为了甩开我,就把我送进去了,我们找孩子,找得倾家荡产,他不愿找了,怕我纠缠他,就把我当成疯子送进去,我不是神经病,我不是疯子,我还要找我的孩子,我不是,不是”
“大姐,我相信你”吴志远柔声说道,难怪了,难怪说起公安局,她那么怕,原来她把公安局当成精神病院了。
进里面的人,原本不是,进去之后,就真的成疯子了。
这个女人,有时候情绪不稳,甚至癫狂,但,她是想女儿了,要不然何至于如此。
但,她绝对不是疯子。
她只想继续找孩子而已,无论找到与否,至少,她还心存希望。
如果被关进去,这,等于抹杀她仅存的希望。
这对她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
“真的你相信我”女子激动起来,“我真的不是疯子,真的不是”
“我知道,我知道”吴志远尽力安抚,他的神色肯定,他知道,哪怕他脸上露出一丝迟疑,这个女人,都会以为自己是在哄她。
“兄弟,她割腕自杀很多次了”躺在地上的司机,不合时宜地开口。
“住口”吴志远再是一脚,冷声说道,“你们把她关起来,绑起来,吃药打针,再好的人,也会被你们逼疯,她在里面,什么希望都看不到了,她有什么选择”
“小兄弟,谢谢你”女子笑了,这是第一次,第一个人,把她当成一个人,一个正常人。
“大姐,这些钱,你收好”吴志远认真说道,“别被某些人心怀不轨的人看见了”
“我知道的”女子轻轻点头,“我会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就没人把我当疯子了,那时候,丫头看到我,她还能认得你这个妈妈”
“大姐,这些钱,只能够你维持一段时间,你去工厂,找个班上,孩子慢慢的找,我相信,你会找到她的”吴志远说道。
“谢谢小兄弟,那我走了”女子的眼睛,明亮起来,把钱放进兜里,转身而去。
女子刚走不久,忽然,有警报声传来。
“混账,你报警了”吴志远大怒,一脚将地上的男子踢昏,往北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