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
还有这种神操作!
这群不成器的粗汉们一个个眼冒精光,一个比一个把头低头更低,一幅乖宝宝的样子。
但是那股陶醉、享受的模样可逃不过曾乐的眼睛。
唉!这群不成器的家伙!
曾乐摇了摇头,连忙宣布开饭。
肚子实在是太饿了,也顾不得什么贵族风范,猛的一口就咬在一块红烧猪蹄上。
醇香、柔软,味道浓郁而又不油腻,曾乐在心里给自己的红烧猪蹄点上十个赞!
“唔唔!太好吃了!”
“我老花走遍大江南北,吃尽山珍海味,出入王候贵胄之家,却从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蹄!”
“特别是这股香味,简直是绝了!”
花语大声的称赞着,嘴里含着一块肉骨头咬了又咬。
“嗯嗯!”
其它人听了也不断的点头赞同,只是这肉太少了。就是吃光了,肉骨头也舍不得扔呀!
呛!
一声刀鸣,刘瘸子竟然直接拨刀,刀光四射的将一块肉骨头给直接分成了细小的十几块。
花语等人眼睛一亮,也想效仿。
嗯哼!
曾乐连忙轻咳一声制止。
“我只是怕浪费。这骨头也很香,很入味的!”刘瘸子连忙解释着。
曾乐听了直翻白眼!
有点出息好不好!一块肉骨头而已,用得着如此吗?
咔咔!
曾乐心里还在吐槽,冷不丁的旁边花语那个大胡子竟然直接把整块骨头都给咬碎了。
那锋利的牙口,曾乐也是服了!
咔咔!咔咔!
其它人也纷纷效仿。
这群不成器的东西呀!
曾乐的心里吧着气,也把骨头给咬得嘎嘣声。
红烧猪蹄上的软骨最有味道了!
且不提那群不成器的粗汉的丑样,这一顿饭确实是曾乐这一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
他虽然家资过亿,什么好吃的东西都尝了一个遍,但吃得最香的就属这一顿了。
也许是真的太饿了,也许是前身吃了太多的苦,反正这一顿饭曾乐吃得特别的满足。
现在是午夜时间,天色实在是太暗了,吃了饭之后众人也只得重新找地方给躺下。
也许是受了重伤的缘故,这一躺在干草堆上,曾乐很快的又进入了梦乡。
这一次他梦到了自己的童年时光,接受着来自家族里严格的训练。
君子六艺、经史子集、剑法武功以及以前看的杂书什么的都十分清楚的出现在脑海里。
卖糕的!
大仙就是大仙,神仙手段简直不可预测,睡个觉做个梦的功夫就凭空多出了几十年的记忆。
做一个梦的功夫,就把前身二十年里所学到的东西都给学了一个遍。
而且曾乐确信,自己绝对要比前身学得好。因为每个人学习之后过段时间都会有所遗漏而曾乐却记得学习过程中所有的细节。
第二天,直到日上三竿时曾乐才从睡梦中醒来。
也放是昨天晚上从睡梦中吸收了太多的知识,曾乐今天早上起来感觉头特别的晕,趴在干草堆上动都不想动。
“大哥!你醒了。”
“后山坞坞帅蔷小姐送来名贴,今天上午将会过来拜访。”兰兰小丫头说。
坞帅,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特殊职务。那时候社会动荡,匈奴、鲜卑、羯、氐、羌五个游牧民族闯进了中原地带与土匪等残暴势力,四处烧杀抢掠。
各地百姓不得不结成坞、壁来自保,推举大地主或乡族首领为坞帅或壁帅。
后山坞就是曾乐现在所在的地方,曾乐等现在是借宿在后山坞里面。
“什么!”
“你们怎么不早点把我叫醒。”
曾乐大吃一惊,连忙挣扎着站起来。
“大哥,你慢一点。”
曾乐还是比较虚弱,刚一站起来,脑袋就忍不住的阵阵发晕。
兰兰小丫头连忙走过来扶住曾乐,别看这小姑娘瘦瘦弱弱的还不到十岁的年纪,但那手劲还真是大。
单手就轻松的把曾乐给扶了起来,那力气简直比普通成年人的力量还要大。
走出院子,花语等一帮粗汉正在外面懒洋洋的晒着太阳。妇人们也无所事事的站在一旁聊着家常,还有小孩子们四处打打闹闹非常。
曾乐的脸色瞬间黑了。
这帮人怎么能够这么懒呢?
“大哥!”
见到曾乐出来,花语那帮粗汉连忙抱拳作揖向曾乐行礼。
“你们几个给我出去抓点鱼,打点猎物回来。”
曾乐青着脸,指着花语、刘瘸子等人说。
“诺!”
“你们几个给我去砍些木头回来,越粗越好。”
曾乐又指着武家兄弟与林家兄弟等人说。
“诺!”
“你们几个妇人去抬些水回来。你们把把屋前、屋后、屋里、屋外都清扫一遍。”
“你们去挖点漂亮的花草过来,你们留下来听从吩咐。”
“还有你们这些小屁孩,都给我到外面玩耍去。兰兰你去带着他们,不要让他们给跑远了。”
“看到坞帅过来,就赶紧给我回来报信。”
一群懒货!
在曾乐噼里啪啦的噼里啪啦的喝骂之下,那懒散的人群顿时作鸟兽散,各自干自己的活去了。
要做一个合格的华夏贵族,曾乐首先得从自己做起。
曾乐收到了一条信息,君子六艺‘礼’中的宾礼。
作为主人,曾乐首先要保持自己的衣着得体,自身的整洁、清爽。
木制的牙刷,金属包装的牙膏,曾乐突然发现生活中没有塑料制品简直就是一团糟,就连购物都少了许多的快乐!
把那些个无所事事的家伙都赶出去做事情之后,曾乐挤好牙膏独自一人蹲在一旁美滋滋的刷牙。
穿越之后也能够享受现代式的生活,自己也算是独有的一份了。
曾乐有点得意,想想那些穿越小说里那些主人公那苦逼的生活曾乐的脸上就不由得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不好了!”
“大哥,发羊癫疯了!”
突然,一个体形肥大的妇女,武大嫂经过曾乐的身边时发现曾乐正在口吐泡沫,顿时惊叫了起来。
一把将曾乐按在了地上,然后用那沾满了脏物,粗大像根胡萝卜样的的手指,猛的扳开了曾乐的下唇。
紧接着一只充满了浓郁脚臭味的烂鞋子猛的插进了曾乐的嘴里。
那‘酸爽’的味道,曾乐果断的晕了过去。双脚抽搐,口吐白沫,倒还真的像一个可怜的羊癫疯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