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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溪如明月(第二更,求收)

    车辆行驶中。

    叶欢猛地踩了一下刹车,车子稳稳地停了下来。

    战盾的车窗落下来,叶欢手指着远方道:“那是什么地方?”

    胡勇看了一眼,深深地叹了口气:“那是明月溪,中州市有名的好地方。不过,从今以后,就要被糟蹋了。”

    叶欢是个宅男,但是明月溪太出名,他还是听说过,只是没有去看过。

    如今叶欢只是远远地看一下,就被震惊到了,那上空盘旋的灵气,丝毫不比壹号庄园差。

    “走!去看看!”

    叶欢驱车就赶了过去。

    道路并不算好走,然而战盾的性能当真不错,并不觉得颠簸。

    一路走到近前。

    叶欢彻底被震撼到了,只见桃红柳绿中,一湾明净的溪水,充满灵性,令人惊艳。

    “发现一等灵气,是否吸收?”叶欢刚走到近前,就听到脑海中的提示音传来。

    叶欢连忙选择吸收,就觉得脑海中多了一道灵气,灵气的颜色,竟与明月溪的水差不多。

    走到岸边,叶欢用手捧起溪水,试着喝了一口,只觉入口甘甜,比矿泉水还要好喝。

    “这溪水不错吧!”胡勇赞叹道,眼中都是惋惜的表情。

    “简直太好了!”叶欢两眼都在放光,如同捡到了宝。

    “可惜过不了多久,这水就会变成脏水臭水,以后这儿的景色,只能成为记忆了。”

    胡勇感慨万端地道,从脖子上摘下相机,开始拍照,一边拍照,一边叹息。

    “这话怎么说?”叶欢不解地问道。

    “王国洲看上这里,想在这里办合成剂厂,听说过不两天,就要走正式手续了。”胡勇道。

    胡勇比起叶欢的消息,那可要灵通多了,人称新闻早知道。

    “这地方我看上了,谁都别想和我抢。”叶欢眼中露出凌厉的光芒。

    胡勇并不看好叶欢,要知道叶欢面对的可是中州市的首富,拔根汗毛都比叶欢的腿粗。

    “干什么的?”一道粗鲁的喝叫,突然间响了起来。

    “过来看看明月溪。”叶欢笑得非常灿烂。

    纵然叶欢的笑,不能迷倒万千少女,可至少不让人讨厌。

    然而此刻,叶欢的笑容完全丧失魅力,毕竟对象不同。

    “这儿不准闲杂人等进来!快走吧!”来人阴沉着脸吼道。

    对面来的两个人,气势都不小,一个穿着皮鞋,敞着白褂,眉目中露出蛮横气息。

    还有一个身穿劲装,两只手臂上都带着铁环,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我们是记者,想到这里采访,希望你能配合。”胡勇拿出他的记者证,在两人面前一晃。

    “我最讨厌的就是狗屁记者!”劲装男人一把抓过记者证,就想撕掉。

    叶欢向着劲装男人招了招手,一道气息传了过去,将记者证隔空拿了回来。

    啪!

    叶欢一扬手,使出虚空劲力,劲装男人被他一掌打飞,牙齿都跌落了。

    “你别乱来,我可是如假包换的村干部,一声吆喝全村的人都会出来。”白褂男人色厉内荏地道。

    “滚!”叶欢大吼一声,平静的水面波涛狂涌,鱼虾乱跳。

    瞅着叶欢瞪眼就要杀人的模样,劲装男人和村干部两人吓得落荒而逃。

    在中州市,有一所古代园林般的建筑,随处可见风景,布置极具匠心。

    园林中间,有一个不起眼的小屋,屋子里面除了一桌一椅,别的什么都没有。

    这里却是王国洲最喜欢的场所,他每天都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在这里独居。

    厚厚的遮光窗帘,很少有拉开的时候,方圆十里,王国洲都不要有杂音。

    王国洲独居的时候,喜欢绝对的安静,而且,他不喜欢开灯。

    桌子很大。

    上面一台电脑,或许是唯一现代化的设备,当然性能非常地好。

    楚延明悄悄地走了进来,行动中绝无半点声息,没人比他更清楚王国洲的喜好。

    王国洲手里拿着一本书,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仿佛没看到楚延明。

    楚延明就站立在一旁,他最大的能耐,或许就是在王国洲的面前没有存在感。

    过了半个时辰。

    王国洲放下手里的书:“明月溪的事情,你办得怎么样了?”

    楚延明回道:“两天以后,会举行公开竞拍。”

    对着王国洲,楚延明从不敢将话说满,那些胡乱说话的人,通常都活不长。

    王国洲道:“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你要全力去办。”

    “是。”楚延明点头。

    看王国洲没有后续的表示,他倒退着走了出去,一直走到门前,才转过身子,悄然离去。

    在楚延明的额头上,有着渗出来的汗珠,可是他不敢擦拭,无论是人前人后,他对王国洲都是敬畏如神。

    回到他的屋子,楚延明的目光,顿时变得凌厉起来,他生性本来阴毒,只是在王国洲的面前,不敢露出獠牙。

    “是谁值守?”楚延明如同对着空气说话。

    楚延明话音刚落,屋子里面就多了一个黑衣人,在他的黑衣上,印着一个号码七。

    七号黑衣人恭敬地道:“楚管家,有何吩咐?”

    楚延明的手里,拿着一张照片,森然道:“这个人叫叶欢,档案号423,我不想让他看到明天的太阳。”

    “我知道了,楚管家。”七号黑衣人点了点头。

    “去吧!”楚延明挥了挥手。

    七号黑衣人身子一转,就在楚延明的面前消失了。

    叶欢回到壹号庄园。

    存稿差不多用完了,他噼里啪啦地开始打字,手速到了惊人的地步。

    三千多字的章节,叶欢码一章用不了十分钟,如果被其他的网络作家看到,一定会羡慕死,这天生就是至高神的节奏。

    叶欢花了三个小时,一口气码了二十章,他不但没有丝毫疲倦,反而越来越是精神。

    “码字,可真是锻炼身体的一种好方式啊!”叶欢由衷地感叹道。

    通过快速地码字,叶欢不但锻炼了手速,而且体内气息的流动,变得更加欢畅。

    在码字的时候,叶欢进入到一种空灵的状态,这对于他的武道修行,有着极大的好处。

    除此以外,叶欢在码字时,还有一种极大的心理满足,这种获得感可遇不可求。

    至于肩酸背疼等副作用,叶欢丝毫没有,这不是因为他的体质特殊,就算在普通人时,他都从来没这种感觉。

    这是太极带给叶欢的巨大好处,他的身子无论在何种状态下,都是完全放松。

    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吴四在浓浓的夜色里,走进负一楼的太平间,照例巡查一下死者的尸体。

    这是吴四的例行工作,他在这里工作一辈子,对别人眼中相当恐怖的工作,显得特别满意。

    如果不是这样的工种,怎么会轮得到他,毕竟他一没学历,二没能力,只不过胆子比常人大些。

    吴四不是他的真名,他的真名其实叫吴松岭,不过知道的人却并不多,人们只是习惯性的喊他吴四。

    在吴四的手里,拿着一个本子,本子上是死者的照片,吴四要一一进行核实。

    吴四最喜欢看到的就是年轻女性的尸体,这让他的心中,有一种奇异的满足感。

    不过吴四只敢在心里想想,手上不敢有丝毫地亵渎,他没有那么大的胆子,毕竟这里到处都装有摄像头。

    在这个变异的世界中,人们的非正常死亡率逐渐增多,医院的太平间,生意变得好了起来。

    吴四不想退休,不过他的年龄大了,医院已找好他的代替者,再有几天,他就要离开这个工作一辈子的地方了。

    对于今后的生活,吴四充满幻想,他存了一些钱,寻思着是不是找个年轻漂亮的老婆,让他的生命最后灿烂一把。

    吴四一个接着一个的进行验尸,这只是例行的检查,一般情况下不会有搞错。

    可是吴四突然间听到异常的响动,他转过头来一看,顿时脸色蜡黄,本子失手掉落在地上,在他的眼帘中,一具尸体坐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