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望无际的大漠里,背靠着火红的日头,大批的骑兵携带着风沙,掀起滚滚热浪,从远方蜂拥而至,手持兵刃,肆意屠杀,毫无顾忌地打破了沙漠里已经维持了几十年的微妙平衡。
这一路上,也不知道有多少的倒霉鬼遭了秧,但凡是路上遇到的人和部落,无一幸免,部已经在他们的马蹄下化为了废墟,看那样子,与沙漠里让人谈之色变的大沙暴,也差不了太多。
这一次却不是公然打破三方盟约这么简单,事情,已经开始朝着最不好的方向发展了。
如果将沙漠里地位最高,势力最大的三大部落比作是三支在沙漠里游荡的不同的狼群里的头狼的话,那他们各自下辖的区域内的其他部落,无论大小,便就是族群里的普通狼,头狼如果突然死了,失去了领袖的他们,要么选择内部竞争,快速扶持起一个足够有能力带领他们免收外人压迫的新王,要么就得被其他两个族群的人给瓜分,或者更直接一点,将他们都杀了,毕竟对方也不可能让一帮新人来分属于原本手下的利益。
但话说回来,如果一支狼群里,头狼手下的狼都死光了,那头狼也就成了一匹孤狼,便是再厉害,掀不起太大的风浪了,因为寡不敌众的道理,人人都懂。
故而在外人的眼里,专门挑在即将举行的三方会盟之前如此行事,也不过就是想出其不意地削弱对方手里的力量,从而达到在会盟上胁迫对方割让利益的目的。
这也无怪鬼鹫部落的大酋长曾经说过,只要他们被外族人渗透进来了一点,到时候就是他们整个族群的灾难。
或许在那些人看来,他们现在杀的,不过都是敌对部落的手下们,他们伸手斩断的,是敌人们的爪牙,折下的,是敌人的羽翼,削弱敌人,似乎暂时可以将之与加强己身划等号,但他们忘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他们现在杀的,是自己的同族人。
罗刹族整体实力如果因为内斗而损耗过大,那将是他们整个族群的灾难,有的人自以为自己投靠了外族人,只要用心为外族人做事,就可保性命无忧,甚至为了争取得到更高的地位,死命地去坑害同族人,这样的人,递出的刀子往往比他们的主人还要狠,还要决绝,因为他们深怕其他人怀疑他们的忠诚,也担心自己现在地位的失去。
可他们根本就不懂的是,他们现在的地位,恰恰就是来源于同族的强大,这是他们的利用价值所在,换句话说,如果他们自己的族群灭绝了,亦或是已经完没了威胁性,那他们的末日也就到了。
有道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肤色,语言,风俗等等的截然不同,在外族人看来,那就是原罪,我们既然生而不同,那又如何能看做是同样的人呢
正因为如此,他们又怎么可能因为你的忠心而将你当做是自己人呢
这种关系,看做人与狗,亦是可以的,狗要是多叼回来一些猎物,你自然会赏它多点肉吃,但狗与你的亲生孩子,难道是同类吗,如果这片山已经没了狩猎的目标,你已经不再需要狗的时候,它的命运,又会是怎么样呢
老人当然懂这个道
理,只可惜其他人不懂,或者说他们看得既不够远,也不够深入,更不愿深入。
陡然间,天空之中,耳听得一声霸道的鹰鸣之声响起,但见一个小小的黑点自天空之中俯冲而下,速度极快,几如箭矢一般,更玄妙的是,从动到静,它转换的极为自然和快速,几乎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它就已经从高速俯冲的状态变成了停滞的状态,轻巧地落在了底下一人的手腕上。
这人哪怕是身在最为炙热的沙漠里,竟然也裹着一身吸热的黑衣,这显然是因为做惯了那阴沟里的行当,哪日能够站在阳光底下了,却反而会本能地不适应。
这只训练好的老鹰伸着爪子,牢牢的踩在此人手腕处的牛皮护手上,翅膀不断地舒展着,似乎有些耐不住寂寞,随时又要冲上天空,回到独属于它们的世界,那两只黑漆漆的眼球滴溜溜地转动着,一股猛禽特有的凶悍之气顿时辐射开来。
这人也是一样的训练有素,伸手快速地取下了鹰脚上绑的一根竹管之后,他赶紧就呈给了正站在旁边等候消息的人。
另外一边,李胜邪也穿着一身黑衣,只是特意换做了造价不菲的透气的纺纱材质,这在沙漠之中极为明显,看他的神情,带着一丝嗜血的癫狂,十指就如同鹰爪一般,还在空中不停地扭动着,整个人都有些躁动的感觉。
也是,那些因为回忆而不断产生的疯狂,本就是已经在他心中积蓄良久的怨恨,若是有明事理的人能够在他身边慢慢疏导,他或许还有回头的机会,来日不一定成为什么样的人,只可惜他跟错了人,吴珩只把他当做了一把要饮血的刀用,他现在以鲜血作为发泄,饮鸩止渴,只会越陷越深。
他之所以今天亲自前来,那自然是有原因的,削弱鬼鹫部落的势力,促使三方会盟最终的结果往自己希望的方向偏倒算是其中之一,当然,这亦是他本人所喜欢做的事情。
于杀戮之中,寻找解脱释放之道,这就是他为自己选择的路。
“主上,情况有变”
一个沙哑的声音突然响起,作为蜉蝣镇守此地的主帅,他被告知负责随行保护李胜邪,亦要听从对方的调遣。
都说世上有两种人最为忠心,一种是军人,另外一种则是刺客,所以哪怕对方资历不够,似乎又有些疯癫,但既然是上面下达的命令,他就必须要遵守,甚至会不惜豁出性命也要保护对方,这是他们的命,也是他们选择的路。
李胜邪耳朵一动,顿时扭过头来,只是面对这位真正视人命如草芥,心中只有任务的卫国顶级杀手,他终究还是没敢如对其他人那样的张狂。
欺弱而畏强,本也是懦夫的本质,只是这一点,他并没有意识到罢了。
“什么事”
这位蜉蝣的主帅马上上前一步,附在了李胜邪的耳边,对他低声耳语了几句。
他越说,李胜邪眼中的锋芒就变得越盛,有一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
“哼,我就知道,这帮凉狗一定会想拉拢贪狼部落。”
三方会盟是一个局,而且是一
个明显得不能再明显的局,这一点,傻子都看得出来,但李胜邪到底是跟吴珩学了这么久,耳濡目染,又岂会这么愚蠢,把陷进直接摆在猎物的面前呢
因为这是一个阳谋,你不来,那就是坏了三方约定好的规矩,而且还失去了公信力,再加上现在他们这样一通闹,对方更是得为遭受飞来横祸的手下人出头,不然连性命都无法保障,那谁还会死心塌地地跟他们呢
更重要的是,他李胜邪必须要离开毒蝎部落,展开行动,第一是因为他已经看出来了,那个毒蝎部落的大胡子酋长已经有了其他的心思,最起码,他已经不甘心再简简单单地做一条卫国人养的狗了,毕竟,他本已经是王。
第二点更是关键,因为双方的位置间隔很远,一旦鬼鹫部落有什么动作,他恐怕自己难以马上做出反应,阻拦对方,所以哪怕只是为了监视对方,也得如此,这一路扫荡,其实也就只是顺带的事情罢了。
李胜邪背着手,来回焦躁地走动着,嘴上还在追问道“他们有多少人一起出行”
那人按照消息回答道“看样子,得有个上万人,怕鬼鹫部落的骑兵跟着一起走了。”
李胜邪面露志得意满之色,笑道“果不其然,他们怕死,害怕我们可能在路上设伏,所以一定会鼓动鬼鹫部落派遣大军护送的,殊不知,这一切尽在我的算计之中”
说着,他正想下令,突然又把举起的手放下了,转头又再问道“确定都是精锐吗”
“这,这属下确实不敢确定,隔得远,沙尘重,看不清具体的样子。”
这也是沙漠里的实情,怪不得他。
李胜邪顿时又有些犹豫了起来。
“难不成是瞒天过海之计”
如果对方这次出动的,其实是一些装样子的老弱病残,真正的精锐都留在了族里,该怎么办
那自己是不是就应该现在跑去堵那帮凉国人的路呢
可如果他们带的是真正的精锐,空虚的是鬼鹫部落,自己这样前去,岂不是打草惊蛇,甚至一旦开战,自己手下人可未必是对手。
“就没办法再靠近一些查探么”
“很难,沙漠上,别无他物,视野开阔,一览无余,如果靠的太近,对方很容易就会察觉,更何况罗刹族民皆兵,如果不是真的打起来,其实很难断定他们是不是族里真正的精锐。”
李胜邪皱眉道“那就得赌一下了,你说,我们该去哪边”
很抱歉,因为一些感情问题,消失了几天,真的很抱歉,这是我作为作者的失职。
写完大概还有一百章,南地篇结束,会开始下一本书,我这些日子也已经构思完毕,基本的框架已经敲定,不会像这本书这么拖沓,我会努力融合“爽”这种感觉与深度。
其实这本书本身有很多影射现实的地方,也是我对当下的思考,新书仍然会加入这些东西,算是我自己对创作的追求吧。
总之,祝大家国庆快乐,大吉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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