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4章 同居关系
沪市。 ?
最中心地段作为沪市地标性建筑之一的许氏集团总部大楼一直以来都是沪市人的骄傲,这是沪市的本土企业,如今不但已经是国内民营企业的航母龙头,更已经拥有了足够的影响力进入世界级集团的名单之中。
总裁办公室内,刚从香省回来不久的许卿在一份文件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合上文件递给站在办公桌的对面等候已久的男人,说:“周总,杭城那边分公司的新办公楼建设进度怎么样了?”
眼前的中年男人姓周,是许氏集团在浙省的负责人,浙省和沪市本就毗邻,有那么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被上上下下所有人都注意到,加上浙省作为经济大省本身就是份量十分之重的战略要冲,因此这个周姓男人能做到浙省的负责人绝对不是简单之辈。
听见许卿询问起,他立刻就恭敬地回答道:“二期工程已经结束了, 整个大楼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九十,剩下的就是玻璃幕墙的安装和内部装修,如果工期不产生什么问题的话大概三个月左右就能落成结顶,到时候还希望许总您能抽空去参加仪式。”
许卿考虑了片刻,回答说:“我就不去了,那个时候我应该在海湾省考察,没有时间过来,你让集团陈副总过去吧,代表我慰问一下分公司的同事们。”
“好的许总。”周总恭敬道。
轻轻地出了一口气,许卿挥手说:“出去吧。”
等周总离开办公室之后没多久,秘书林珊珊端着泡好的咖啡进门来,刚一进门就见到许卿正看着窗户外呆,林珊珊走过去把咖啡放在许卿的身边,轻声说:“许总,咖啡泡好了。”
许卿愣了一下,应了一声捧起咖啡轻轻地喝了一口,才一入口她就轻声说:“珊珊,你泡的咖啡越来越好喝了。”
林珊珊微笑说:“许总你喜欢喝稍微苦一些的,所以我只加了半勺糖和一点点奶精,时间久了自然就知道许总你的口味,所以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许卿喃喃地说:“是啊时间久了就知道了,也习惯了。”
林珊珊犹豫了一会,看着许卿眼角掩饰不住的疲惫,忍不住说:“许总,你好几天都没有休息了,每天都加班到很晚才回去,要不今天早一些回去吧,虽然虽然沈大哥现在还下落不明,但是吉人自有天相,他不会有事的。在那之前许总你自己的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许卿摇摇头说:“这道理我何尝不懂,但是珊珊你没有谈过恋爱吧?”
林珊珊有些羞赧地说:“大学的时候被学长和学弟追求过,但那时候觉得还是学业比较重要,后来工作了就觉得也没有心思去谈恋爱,一直到现在。”
许卿嘴角微微上扬起一抹笑意,说:“这就是了,你没有经历过所以不会懂,如果你真正地死心塌地地爱上了一个人,你的全部生活会不由自主地随着他围绕,他随时随地能影响你的一切,他开心你就开心,他不高兴你也不高兴,他受伤你比他更疼,要是有一天他忽然消失在你的世界,你就会感觉好像是鱼离开了水,没有了空气不能呼吸一样,我何尝不知道现在各方面都已经在尽最大的努力寻找他,而且他也的确没有性命之忧,但是这种被思念和担心折磨的滋味,只有个中人才明白。”
林珊珊不敢置信地看着许卿,喃喃地说:“连许总你这样优秀的女人都会陷入到这种地步吗?”
许卿捧着手心滚烫的咖啡,说:“这和优秀不优秀没有关系,遇到了对的那个人,不管是乞丐还是亿万富翁,不管是一文不值的小喽罗还是高贵无上的皇帝,对待感情其实都是一样的, 情到深处已经无法再回头了,也不会想回头,有时候我也想,那个家伙有什么好,那么色还嬉皮笑脸没个正形,比他帅的多的是,比他有能力的多的是,比他有钱的更多的是,但是那些却都不是我要的,要帅的,长相不过是皮囊,随时都可以找出很多很多帅得没天理的男人,要有能力的,国内外也很多,他们都在各自的领域拥有非凡的成就,别人只能仰望,而要钱多的,这是最差的选择,钱再多,有我多吗?我想要的那种感觉,别人都没有,唯独他有,所以我会喜欢他,会爱他,我一分一秒都不想离开他。”
随着许卿的话,林珊珊努力地在脑海里回忆着沈重山,她忽然现,确实,在她所认识的人中,沈重山绝对不是最帅最有能力最有钱的那一个,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身上就是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这种味道让人想起他就觉得很安心,就算是他嬉皮笑脸地看着你,你依然能从他的身上感受到那份无与伦比的厚重和安全感,这种特别的味道,林珊珊从没有在别的男人身上现过。
看着林珊珊面露思索的神色,许卿站起来走到落地窗边说:“这一切等你真的爱上一个人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就懂了现在下班了吧,你也回去吧。”
林珊珊还是有些不放心地说:“许总,那你也一起下班吧别加班了今天。”
许卿微微一笑,说:“好的,我知道了,你先走吧。”
林珊珊终究还是走了,毕竟她才是秘书,总归要听许卿吩咐的。
捧着已经微微冷却下去的咖啡,许卿抬起头看着天空,此时正是下午日落黄昏的时候,火烧云撩得天边一片火红,许卿抿了抿嘴唇,想到林墨浓已经去了外地,今天家里也没有人,于是她找到手机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轻声说:“妈,今晚我回来住。”
在习惯了沈重山之后的日子,现在沈重山不在,许卿忽然现自己没有办法忍受一个人的孤独了,站在这空荡荡的办公室里,脚下是灯火辉煌沪市最为繁华的地段,但是人来人往她却感觉越的寂寞冷清,林墨浓不在,那个充满了沈重山气息的家她不敢一个人回去面对,甚至那辆一直都是沈重山开着载她的捷豹,许卿都已经丢在车库里好久此时的她只能从自己父母那里寻找一点慰藉,以免被思念折磨得太惨。
杭城,同一片天空下,沈重山的视线从天边的火烧云处收回来,看着对面和自己一起在小摊上吃着馄饨的赫连秀秀,沈重山忽然一脸不开心地指着不远处在和小摊老板说着什么的男人说:“那个家伙和你是什么关系?”
这个西装笔挺一脸春风得意的帅气男人在一个小时之前忽然出现在书店里,最让沈重山不爽的是赫连秀秀居然也是一脸高兴地迎上去,然后他们三个人就出现在这里吃晚饭了反正沈重山是横竖看对方不顺眼的。
赫连秀秀对沈重山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说:“他叫周宣城,是我在大学时候的学长呢,对我很好的,一直想要帮我介绍工作,但是你也知道的,我不喜欢去工作,所以一直没有答应下来,不过他还是时常来看我,我们关系可是很好的哦。”
沈重山眯起眼睛压低声音用狼外婆的口吻说:“你知道不知道男人对一个女人这么殷勤只有一个目的?”
赫连秀秀面色一红,对沈重山说:“你乱说什么呢。”
“肯定的啊!我一看他就觉得不是什么好人,你看还那么骚包地开一辆红色的宝马,他看你时候的眼神恨不得把你给吞了,他肯定对你图谋不轨!”
赫连秀秀夹了一个馄饨送到沈重山碗里,无奈地说:“他是富二代呢,家里有钱有势,长得又帅,还年轻有为,我不过是一个野丫头,他怎么会看的上我,你放心啦,我们没什么的。”
此时周宣城恰好回来,因为那个赫连秀秀给沈重山夹馄饨的动作而微微顿了一下,眼神扫过了沈重山身上,随即当作什么都没有现一样自然地在塑料凳上坐下来,对赫连秀秀说:“你最喜欢吃这家的馄饨,多吃一些,等会吃完了我们去唱歌去。”
赫连秀秀为难地说:“不好吧,我不太喜欢去唱歌”
周宣城笑道:“今晚我们几个同学也会来,都是认识的,毕业之后就没有怎么聚,今天借着这个机会就当是聚会了对了,沈重山是吗?你也一起去吧,大家都是年轻人,肯定能谈得来的。”
沈重山瞥了周宣城一眼,考究的西装,精致的金丝边眼镜加上温文尔雅的帅气相貌,这个样子的确很受妹子欢迎,不过越是受妹子欢迎,在他面前就越吃不开,沈重山不咸不淡地说:“晚上九点钟之前一定要回家的,要不然秀秀妈又要怪我带坏她女儿了。”
周宣城闻言一愣,眼神在两人中间扫了扫,疑惑地说:“你们的关系是”
“同居。”沈重山表情淡定地吐出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