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塔!”
趁他病要他命。
一记阿尔法突袭,清掉敌方小兵,待己方小兵冲到防御塔下吸引了攻击,残血的剑圣呼啸着再度杀到了防御塔下。
高原血统还在持续。
剑圣的攻击速度,依然犀利无比。
再加上锤石在旁边辅助。
轰!
上塔,毁灭。
“闪人!”
二塔是没希望了,见好就收,两人撒丫子向着基地跑去。
出装。
剑圣已经肥了。
三个人头外加一座塔,让剑圣狠狠的赚了一笔,狂热升级成电刃,剑圣的攻击力已经飞起。
剩下的钱,又买了一件可以近战吸血的吸血鬼节杖,增加续航能力。
毫不客气的说,现在的剑圣,单挑无敌,甭管是盲僧还是武器,谁来谁死。
肥了的不光是剑圣,混了三个助攻的锤石,也是小发了一比,总算是出了一件中期装了。
“这波打的爽,老大,走,再搞一波。”
杀的兴起的史翟楠颇有些意犹未尽。
不过。
“别浪,继续去下路保小炮。”
锤石是辅助,既然是辅助,那就要做好辅助的本分。
虽说剑圣已经初步发育起来了,可是,封苟心里清楚的很,单挑无敌,并不代表着可以carry全场,特别是这一局,因为剑哥那个贱人的存在,剑圣根本就找不到偷袭敌人的机会。
如此一来,想要获胜,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团战,以团战,彻底打残对面,彻底锁定胜局。
可是,团战并不是那么好打的。
诺克萨斯之手是个叛徒,不帮倒忙就不错了。
这么一来,众人只能四打五来打团战,人数处于劣势,想要取胜,必须尽可能的提高每一个人的实力。
锤石,去了下路,继续保护小炮。
至于中路的妖姬,封苟仗着剑圣的移动速度够快,刷野的同时也可以保护她。
所以,继续发育。
一溜烟,剑圣杀进了对面的野区。
有了电刃和吸血鬼节杖,剑圣真正做到了高效无伤刷野,刷的那叫一个快。
剑圣刷的快乐,剑哥着急了。
“壕哥,剑圣去你家偷野去了,快点儿抓他啊,这厮发育的太快了!”
抓?
壕哥已经怕了。
那剑圣,太暴力了。
盲僧要是单枪匹马去抓剑圣的话,那根本就不叫抓人,那叫送死。
可是。
若是不管的话,正如剑哥所言,剑圣刷野刷的那么快,发育起来更是无解了。
“日女,过来帮我抓一下剑圣。”
没办法。
壕哥只好呼叫下路的辅助日女过来帮忙。
日女?
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英雄,封苟扭头看向史翟楠:“老四,这曙光女神有什么特点?”
“眩晕,减速,皮厚,法术伤害也挺高。”
史翟楠的回答,让封苟提高了警惕。
一个日女加上一个发育不错的盲僧,剑圣的胜算不高啊。
那就闪人。
眼瞅着盲僧和日女快要过来了,剑圣一记阿尔法突袭,将这波野怪击杀,而后,撒丫子就跑路了。
他这一跑路,收到剑哥消息的壕哥吐血了。
“擦,这**剑圣怎么跑这么快?”
追不上,根本就追不上。
“算了,日女,你还是回下路吧。”
打发走了日女,盲僧开始刷野。
可是。
刷了没多久呢。
“壕哥小心,剑圣去你那里了!”
剑哥的一声惊呼,让壕哥菊花一紧。
这尼玛怎么又回来了呢?
会死人的啊!
喊人吧。
于是。
刚刚回到下路,都没混上一波兵呢,日女又被喊进了野区。
然而。
日女刚刚到野区,剑圣却又跑了。
“擦,搞什么呢,我都浪费四波兵了,刷野还得人保护?你怎么不去死?还尼玛导演呢,导你妹啊!”
泥人也有三分火。
虽说日女是辅助,可是,能升到钻石级,那也是高手了,被盲僧使唤过来又使唤过去的,没抓到剑圣不说,还耽误了自己的发育,怎么可能没有火气,直接爆了粗口。
“你……”
壕哥想要反驳,却又无话可说。
形势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想要刷野,就必须找人护驾,否则,剑圣肯定会过来偷袭。
可是。
野区就那么几个怪,一个人刷都嫌少,这要是再找个人过来,那还刷个屁的野。
想来想去,壕哥发现,貌似,就只能放弃野区了。
不甘心啊!
盲僧是打野。
有打野刀,有惩戒,如今却被迫离开野区,怎一个苦逼了得。
“话说,那个剑圣怎么知道我在刷野?”
一个激灵,壕哥突然发现了一个自己一直以来都忽略掉的关键问题。
下一刻。
“卧槽,咱队伍里有演员!”
以己度人,壕哥的第一反应,就是队伍里面混进了演员,这演员,跟剑哥一样,将自己的行踪暴露给了对面。
壕哥怒了。
其他几个人也怒了。
“艹,武器,卡牌,你俩谁是演员,老实交代!”
“交代你麻痹,傻逼日女,你才是演员,你全家都是演员!”
“艹,老子跟卡特琳娜双排的,演你妹,要不就是你,要不就是卡牌!”
“滚,老子要是演员,早就给妖姬送人头了,眼瞎啊!”
“那就是武器了!”
“艹,吃屎长大的吧,看看老子的助攻再**,谁他妈是演员死全家!”
得了。
内讧了。
原本因为匹配到了导演的好心情,全都没了,几个人是你指责他,他指责你,骂的是不亦乐乎。
这一切,封苟并不知情。
不过,却并不妨碍他的好心情。
盲僧已经不敢进野区了。
整张地图,所有野怪,全都落进了剑圣的腰包内。
可劲儿的刷吧。
有电刃,刀刀暴击,再加上惩戒,刷的那叫一个快。
再加上吸血鬼节杖,吸血超牛,剑圣根本就不掉血。
一波,一波,又一波,那效率,比在线上刷还过瘾呢。
至于那个不断送死的诺克萨斯之手,早就没什么威胁了,要知道,人头的钱并不是固定的,死的次数越多,金币就越少,已经超鬼的诺克萨斯之手,就算是不要脸的狂送人头,却也送不出多少钱了,更何况,复活是需要时间的,跑路也是需要时间的,就诺克萨斯之手的送财效率,比剑圣刷野可是差了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