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关下。
不到十里,数千将士急行军,缓缓的靠近这一座的石关。
“陵木参将,关隘里面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认为继续等!”
“陵木参将,不到一个多时辰,就要天亮了,我们不能等下去了,必须进攻!”
主将是陵木。
闵吾用人,学了不少牧景的精髓,用人讲究策略,他用陵木,不是因为他绝对信任陵木,而是因为他认为自己能绝对控制陵木。
陵木是当年悍谷留下来的大将。
可此将有沉稳之风。
乃是整个参狼部都很少有了一种气息,参狼营的将士,基本上都是参狼勇士组成的,只是一些中小层的军官是汉人,而且大多都是副将参将。
主要还是以参狼部的将领为主。
参狼部的将领,打仗是没有第二话的,勇往直前,打起来凶猛如狼,在牧军系统之中,也算是赫赫有名的一支独立营。
但是正因为这样的冲动,倒是让参狼营也受了不少罪,很多打下来的功劳,都会因为横冲直撞的太狠了,搅和了局势。
所以闵吾用陵木为副将,在自己不在营中的事情,坐镇全营。
陵木这些年,小心翼翼的过日子,曾经他也怀疑,闵吾投靠明侯府的决定是不是对的,但是事实告诉他,这是对了。
那些山里面的日子,他们也曾经以为是能度日的。
但是走出来之后,才知道以前的日子,苦不堪言,一口饱饭其实并没有太难了,只是他们从来没有愿意去接受而已。
这些年来,参狼部再武都广陵,都建立了不少城池,大部分族人都过上了昔日羡慕的汉人生活。
仅凭这一点,足以让陵木消除了对闵吾的恨意,他愿意遵从当年的悍谷的命令,侍奉闵吾一辈子,一直到自己走不到了。
“等!”
陵木的稳重是整个参狼营第一的,而且他的稳重并非害怕,该出击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的,可没有摸准情况,他事不决不让部下儿郎去送死的。
“悍风典!”
“在!”
一个青年走出来了。
悍风部当年被闵吾杀鸡儆猴,差点灭了,后来部落没有了,但是族人倒是活下来大半,都被分配给了各部落当奴隶了,这是羌人部落的风俗,每天有崛起的部落,也有被灭掉的部落,灭掉的部落,他们的那些族人,将会成为战利品。
悍风典,算是一个从奴隶之中走出来的英雄,他本是奴隶,但是因为武艺不错,就陵木亲点如参狼营。
参狼营这些年南征北战,打下来的精锐,可也换了不知道多少茬的将士,多少鲜血倾洒在战场上,死去的勇士,需要有人不上来。
编制不变,但是闵吾每年都会从部落挑选最精锐的勇士来补缺,时时刻刻都会保持全面的战斗力。
悍风典从加入参狼营,大小战役数十,立功无数,如今才成为了斥候部曲的军侯,乃是陵木心腹爱将之一。
“你亲自率领斥候部曲前面探路,不仅仅是靠近关隘口,左右两侧都要查探,小心为上,不能给人包围的机会!”
陵木道。
“诺!”
悍风典领命而去。
接近黎明,天色越发昏暗,整个积石关上,好像一点光芒都没有了,只能在抬头的时候,看到摇晃了一些灯笼光点。
参狼营此时此刻,距离关隘口,只有不到一里路了,他们甚至不敢有大动作,只能匍匐前进,悄无声息的靠近,仔细的看着关隘口的变化。
“陵木参将,马上天亮了,再不进攻,天亮就没有机会了!”
“陵木参将,校尉的命令是天亮之前要入关,军令如山!”
好些军侯有些着急起来了。
“不能急!”
陵木深呼吸一口气“强攻必须要付出太多的伤亡,而且胜算很低,我相信校尉既然做好的准备,肯定有人接应我们的,在等半个时辰,如果半个时辰之内,没有动静,我们就尝试性突破,但是一旦事不可违,立刻撤兵!”
“诺!”
众将领命。
牧军系统大环境之下,军令如山的这种规矩,哪怕是参狼营的将领,都不能免俗,多少是被影响了,所以哪怕他们心急,陵木既然下令了,他们只能听命。
“卡!”
关隘的城门突然缓缓的打开了。
空洞洞的一个甬道。
却有一丝让人害怕的感觉。
“城门打开了!”
“可以进关了?”
众将又有些着急起来了。
“都给我安静,不得发出任何声音,不得露出任何身影,违令者,军法处置!”
陵木这时候却还不敢动,他低喝一声,按住了着急的将领。
参狼营的军法和牧军的军法,有些不一样的。
虽然都是一样的法条。
但是参狼营的将士如果触犯军法,不仅仅会被开出参狼营,他们家人在城池的居住权也会被收回来的。
虽然这连坐之法,不仅仅不人道,还有些和牧军军法背驰,牧景最不喜欢连坐这一套的,可特殊环境,特殊对待,对于参狼将士这种野性很重的将士,必须要有些东西震慑住,才能让他们遵守纪律。
所以这个罪名很重的,众将丝毫不敢动了。
“白马跃西海!”
关隘上,一个人突然嚎起来,声音洪亮。
“参狼奔积石!”
陵木闻言,心才松了一口气,鼓足的中气,回应了起来了。
没错,这是暗。
这种用暗来对应的事情,自然不是越昂和闵吾想出来的,是格尔朵这个大祭司,作为景武司的暗子,他太熟悉景武司的操作了,所以照搬了过来,以防万一。
“入关!”
陵木猜忌尽去,立刻也变得果断起来了,低喝一声,麾下数千精锐,如同夜空之中猎食的群狼,一涌而出,迅如雷霆。
“白马部,百里!”
青年走下关城,身后一个个将士,把火把给举起来,光芒照耀整个的积石关,一下子关隘的轮廓就被所有参狼营将士倒影在眼瞳之中,还有这个接应的青年。
“参狼部,陵木!”
陵木打量了一下这个叫百里的青年,很年轻,没有多少名气,但是能被白马部赋予重任的,必然是越昂的心腹。
“我的任务,控制白马关!”
百里沉声的道。
“那就有劳你了!”
陵木点点头“我的将士一夜奔袭,需要休整两个时辰,在这两个时辰之中,还劳烦你掩护一下,尽量不能让人知道,参狼部的儿郎进关了!”
“没问题!”
百里道“现在关隘里面,多有的勇士,都是我白马部的勇士,不过各部的头领都被我控制了,只要积石山上不大动干戈,只是拍一些人来看看,也能撑住两三日!”
“不需要,我只要两个时辰!”
陵木笑了笑。
他还有任务。
积石山,即将是一场大战,这一场来自羌人内部的这大战,那将会是血腥的大战,而参狼营,就是急先锋……
当参狼营一个个将士从面前走过去,百里身边的几个头目有些羡慕嫉妒恨起来了。
“靠,参狼部那些家伙,什么时候有这么好的装备了?”
“每一个将士都是统一整齐的长短武器配置,不仅仅有长枪,还配有缳首刀,好奢侈的配置啊!”
“你看到了吗,但凡是军官的都是轻型的铁甲,将士们的甲胄都是皮甲,我们连草甲都没有,要是打起来,肯定被他们给干掉!”
“参狼部昔日这么穷,连饭都吃不起,还需要我白马部给救济,可没想到,如今他们一个个不管是甲胄还是武器,都比我们好多了!”
他们羡慕妒忌恨的声音,皆然落在百里的耳朵里面。
“首领的选择,并没有错!”
百里看着这整整齐齐的参狼营将士。
将士们看的只是装备的差距。
而作为一个将官,他看到的确是一个无法弥补的差距,不仅仅是装备,甚至还有精气神,另外那种整齐的纪律,统一的动作,那才是最大的差距,军人是应该这样的,而不是稀稀拉拉,散散乱乱的。
看着这一支兵马,哪怕有两倍以上的兵力,百里都不认为自己能打得赢。
…………
天亮了。
积石山上开始热闹起来了。
羌人崇武。
以武论英雄。
这羌王,千挑万选,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的成为部落的最强者,才能被各大部落所信任,信任他能带领西羌走向辉煌。
所以闵吾的动作也很简单,当他接到了参狼营入关的消息之后,也就无所畏惧了。
闵吾直接在山上立擂台。
“吾是参狼部首领,闵吾,羌人的儿郎,废话太多不受敬仰,今日我在此凭手中一柄刀,愿自荐为王!”闵吾的霸气在这一刻,显露无疑,他立刀与众首领之前,先一步发难,直接把自己推上了王的位置“谁若想要来,便来与吾一战!”
“汉家子,你也就嘴上功夫了得,就凭你也想要当王,受死吧!”
自然有人不服。
一个小部落,名为白谷部,白谷部的首领,白谷山是一个桀骜不驯的勇士,而且白谷部本来就是的附属烧当部的,二话不说,直接走上去,一句话讽刺闵吾的血统,然后开打,他善用一柄重锤。
可他虽在烧当部略有的威名,但是面对上闵吾的重刀,根本扛不住三刀,就血溅当场。
鲜血流淌在石台上。
这一幕的血腥,彻底的引爆了羌人的狂野。
这一刻,无数人在呐喊闵吾的名字。
“闵吾!”
“闵吾!”
声音浩浩荡荡,覆盖整个积石山。
“还有谁人不服,上台来一战,若连我都战胜不了,你们谁也当不了羌王!”闵吾怒声如雷,仰天长啸的一声声凝热÷书成声波,在积石山的天空上回荡。
不少首领都面容有些黑乎乎的。
这闵吾,太不按照套路来晚了,这上来就是死战,不给他们发挥的余地啊,现在要吗硬着头皮上去和闵吾一战,要吗在所有部落面前认怂。
“我来,参狼部的汉家子,我倒是要看看,你有多少本事!”
有一个首领上了石台。
但是依旧挡不住闵吾的十招。
闵吾入了明侯府,不仅仅是在统兵的能力上增加,不仅仅会读更多的书籍,而且他也会在战场向黄忠,孟获这些大将请教,黄忠称明侯府第一武将,他的武艺自不凡,而且他没有师承,也没有太多来的规矩,所以即使是闵吾请教,他也倾囊相教。
闵吾的武艺进步,那可是肉眼可见的。
以前越虎还在,但是能压得住他,但是如今越虎不在了,积石山上,武艺能和他媲美的,只有聊聊两三人而已。
连续三四个首领上了石台,都被闵吾给打下来了,除了第一个杀鸡儆猴,闵吾倒是没有大开杀戒的意思。
这时候,不少首领都显得有些怂了。
“这郎嚣的儿子,怎么这么勇猛?”
“听说这汉家子投靠了汉人!”
“这重要吗,当初越虎不也和西凉人勾搭起来,只要西羌部落好就行了!”
“看来今天能打得过这汉家子的,没有几个人啊!”
一众首领有些被镇住了,不敢上去领死。
当然所有人都能认怂,对于王的位置志在必得的塔都自然不能认怂。
“烧当部,塔都,来杀你!”
他咬着牙,提上了手中的一柄大铁枪,上了石台。
“杀!”
塔都也是一员悍将。
可惜,他遇上了闵吾,闵吾有今天,是他一手一脚打下来了,即使是重返参狼羌,那也不仅仅只是牧军相助的缘由,也是他强悍的杀出来的。
“塔都,等的就是你!”
闵吾如今的武艺,即使在明侯府这等猛将如云的地方,也是排的上序列了,最少不在五溪蛮王沙摩柯之下,或许打不赢孟获,可差距也不远的。
所以他今日才有底气。
面对塔都,他一如既往的轻松,别人能一两刀干掉,但是塔都倒是需要慢慢玩,因为得防着烧当部狗急跳墙。
所以闵吾不杀他。
“小儿欺我!”塔都很快就感觉闵吾对他有点好像耍猴一样的,气的怒火干烧,猛然的爆发起来了。
“斩!”
闵吾抓住了一个空隙,一刀站下去。
三十个回合,他击败了塔都,而且这一刀把他手中的兵器给斩断了,这在羌人的部落,可是一个很大的耻辱。
羌人儿郎,自小把兵器视为性命,因为他们认为其他什么都靠不住,只有手中的兵器,打落尚有可原谅,可一旦斩断,那就是裸的讽刺。
这让塔都面对在所有的首领面前,丢尽了面子。
“可恶!”
塔都眸子血腥,他败给了越虎,还情有可原,可败给了一个年级轻轻的汉家子,他不甘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