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张文秀还没高兴多久,笑容便戛然而止。
一声声铳响后他近旁的亲卫相继倒下。
火器对骑兵的克制作用是很大的。
以往骑兵之所以能在火器军队面前占到便宜,是靠着速度和机动优势。
骑兵冲击速度极快,火铳手往往放完一轮铳后来不及装填完成第二击骑兵就冲到身边了。
这种时候缺乏保护的火器军队简直就是骑兵的盘中餐。
骑兵们可以毫无顾忌的拖着马刀挥砍,就像砍瓜切菜一般。
而现在的形势却完全不同。
大西军深陷明军兵海泥沼之中,虽然在不断的向外突围,但速度极慢。
这种情况下火铳手可以从容不迫的放铳射击,而大西军只能被动挨打。
最可怕的是明军还是以三段击的方式进行射击,可以最大程度发挥出火器的威力。
张文秀感受到一股绝望。
他追随张献忠征战多年从没有一次处境像如今这般艰难,难道他真的命该绝于此吗?
另一边的张定国运气就要好很多了。
虽然他也遇到了增援的明军。但曾英统率的老川军战斗力显然没有沈复统领的神策军强。
张定国抓住机会对着老川军软肋一通穷追猛打,竟然真的打出了一个缺口。
张定国见状直是大喜。
久旱逢甘霖,他绝不能让这个机会从手中溜走。
张定国一夹马腹当先一骑冲出。
他的亲卫也纷纷跟上,如脱弦利箭般冲出。
曾英虽然心中恼怒不已,却也只能徒呼奈何。
他的这支军队是明军最后的防线,张定国率部突围后明军便再也阻止不了他了。
若说和西贼斗争的经验,全大明恐怕都找不出一个比曾英丰富的人。
献贼入川后迅速的控制了成都及其周边。
但献贼却对川东没有什么好办法。
曾英等将领在重庆严防死守让张献忠碰了一鼻子灰。
即便张献忠依靠兵力优势拿下了一两个城池,只要其主力一走明军立刻会发动进攻将这些丢失的城池重新夺回来。
张献忠对此头疼不已但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毕竟他不可能把兵力分得太散。
他手下的军队不够十几万,控制成都、怀庆诸府已经力不从心,再要分兵怕是处处都守不住。
再后来曾英等来了文安之。
文安之是以新任四川巡抚的名义来到重庆督军的。
他手下有十几万老闯营的军队。
一开始曾英还很看不起这些杂牌军。
在他看来贼子就是贼子,哪怕是接受了招安也改变不了这一点。
但后来,随着与旧闯军改编明军的并肩战斗,他渐渐改变了这一看法。
他发现这些杂牌军真的很能打,战斗力丝毫不亚于西贼。
有这么一支强大的军队在,明军击溃西贼是迟早的事。
但是这样一来曾英表现的机会便少了许多。
文巡抚出于平衡的考虑把任务分配给了许多将领,其中就有袁宗第、田见秀等老闯军将领。
曾英认为自己这辈子也就是这样了,谁曾想天上掉下一个机会。
陛下命秦良玉老将军征讨平定沙定洲之乱,令曾英为副将。
曾英在秦良玉老将军身边建言献策,一路稳扎稳打夺回了昆明。
正当他们打算报捷给朝廷时却听到了张文秀、张定国二贼朝昆明奔袭而来的消息。
曾英当即和秦良玉商议,决定设下一个连环计。
张定国、张文秀二贼率精兵而来,气势汹汹。
而昆明城又很残处都是豁口。
这种时候硬打死守显然是不合适的。
他们决定智取。
首先他们在牛羊食用的草料中下了毒,这样牛羊吃了之后就会中毒。之后他们把全城百姓带出了城,给西贼留下了一座空城,
西贼进入昆明后肯定会把这些牛羊宰杀了吃,这样毒素就会从牛羊的身体里转移到西贼士兵身体中。
一开始可能还不明显,但随着累积总会有毒发身亡的那一天。
一个两个,十个百个。
张文秀、张定国总会有忍不住的那一天。
他们只要忍不住决定离开昆明,就又中计了。
明军主动示弱,引西贼追击。然后在路上撒下碎银子、铜钱使得普通西贼去捡钱。这样继续追击的就只剩下了张文秀、张定国的亲兵。
这场伏击战是曾英和秦良玉老将军仔细商讨过的,每一处细节都经过详细的推演。
他们的目的就是诱使张定国、张文秀追击从而陷入重围。最后依靠人数的优势俘获张定国、张文秀二人。
要知道张文秀、张定国可是张献忠的左膀右臂。
张献忠这些年之所以越打越勇,甚至占据了四川,很大程度上就是靠张文秀、张定国。
他的四个义子中张可望处理内政的能力很出色,但论统兵打仗他可就不在行了。
张能奇倒是勉强算是一个猛将,但和张文秀、张定国比起来总觉得哪里都差上一些,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小字号。
综合来看,张文秀、张定国在张献忠阵营中的作用最为举足轻重。
若是能够生擒俘获之,张献忠必定元气大伤。
曾英也是急于表现自己的。
圣天子在位,给予武将极大的信任。
高杰、黄德功,这些前朝不被信任的武将都建立了极大的功业从而被封侯,曾英自认为不比他们差,缺的只是一个机遇而已。
如今这个机会就摆在他的面前。
如果他能协助秦良玉老将军生擒张定国、张文秀,将其押解至南京献俘阙下,圣上必定龙颜大悦。
就算首功是秦良玉老将军的,他怎么也能分到一份大功吧?
这份功劳即便不够他封候的,但怎么也能封个伯爵,再不济也能让其直升总兵。
单纯的从职位来讲,总兵就是武将的顶峰了。
再往上走只能从爵位和加衔上做文章了。
曾英一度认为这个功劳已经牢牢攥在手中。
西贼被他们里三层外三层团团围住,岂有逃出升天的可能?
可是张定国真的在他的眼皮底下逃走了。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