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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九章 运气背到极点的勒克德浑(第一更!)

    血是咸的。

    勒克德浑舔了一口手掌上的伤口,蛰的直咧嘴。

    战马在突围的过程中被炸伤,勒克德浑只能选择徒步逃离。

    但靠两条腿行走速度是很慢的,勒克德浑走了两三个时辰也没走出多远。

    而此时天却黑了。

    在晚上赶路是很危险的,且不说可能出没野兽、盗匪,便是随便一个深坑不小心跌进去都可能摔断骨头。

    怎么就这样了?

    勒克德浑怎么也想不明白。

    他的心里苦啊。

    堂堂的大清贝勒爷,汉蒙八旗的统帅竟然落得个只身逃走的下场,真是太凄惨了。

    不过勒克德浑并没有放弃,他已经下定决心,便是靠着一双腿他也要走到德州去!

    不过首先他得找个地方过夜。

    在荒郊野外过夜保温是最重要的事情。

    不然一觉醒来即便是没有冻死也得落下伤寒。

    勒克德浑寻到一处背风的土丘一屁股坐了下来。

    他不敢生火,害怕火光会引来追兵。

    就这么靠在土丘上蜷缩一团将就一夜吧。

    勒克德浑心中自嘲不已,即便是他被废除爵位的那段时间也没有感到过如此绝望。这一次他真是输到不能再输了。

    嗓子火辣辣的疼,勒克德浑解下牛皮水囊小心翼翼的灌了一口,非但没有缓解嗓子的灼痛感,反而使其更加放大了。

    该死!

    勒克德浑在心中咒骂了一声,索性塞好牛皮水囊闭上眼睛。

    夜晚是静谧的,除了嗖嗖的风声勒克德浑甚至能够清晰的听到自己的心跳。

    “踏踏踏!”

    嗯?

    “踏踏踏!”

    起初勒克德浑以为自己幻听了,但再三确认后他发现这并不是幻觉,是真的有骑兵往这个方向靠近。

    听声音还不止一骑!

    勒克德浑屏住了呼吸,小心翼翼的将半边脑袋探了出去。

    可是夜晚实在太黑了,伸手不见五指。

    仅仅靠着微弱的月光不足以看清楚三五十步外的东西。

    但听声音显然是越来越近了。

    勒克德浑猛然将身子抽回贴在土丘上。

    听天由命吧。

    这个时候若是逃跑发出动静更容易被发觉,还不如就这么躲在这里。

    反正勒克德浑没有点燃篝火取暖,应该不会吸引来人的注意吧?

    他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踏踏踏!”

    马蹄声越来越近,勒克德浑端是连大气都不敢出。

    在声音最响的时刻,他甚至认为骑手就在他十步范围之内。

    好在在这一刻之后声音越来越小,骑兵应该走远了。

    勒克德浑长出了一口气。

    他睁开了眼睛正想站起身活动一番筋骨,便见一柄锋利的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丘哥,这有一个鞑子。”

    一个身材健硕,浑身腱子肉的精壮汉子冲身旁一个头戴斗笠的中年男人道。

    “嗯,带回去见大当家,听他吩咐。”

    那中年男人只淡淡吐出几个字,便扭身走去。

    勒克德浑是听得懂汉话的,从二人之间的简短对话和装扮来看,这两人是盗匪无疑了。

    勒克德浑还在发愣,那精壮汉子便把刀口往下压了压,斥责道:“还不滚起来,要爷爷我剁了你的脑袋吗?”

    “别,别,我起,我起还不行吗”

    勒克德浑的汉话并不标准,但好歹表达清楚了意思。

    不过这倒是让那架刀的汉子一愣。

    “你这鞑子会说汉话?”

    “略懂,略懂”

    一口锋利的刀架在脖子上,勒克德浑只觉得两股打颤,他强忍着恐惧颤巍巍的站起身来。

    “两位好汉怎么称呼?”

    “别他娘的跟老子套近乎,问那么多作甚?”

    “好,好,我不说,我不说了。”

    勒克德浑一缩脖子道。

    “丘哥,我看这鞑子油头滑脑的,要不要把他的眼睛蒙上?”

    “恩,你看着办吧。”

    那精壮汉子点了点头,抽出一块黑布就蒙在了勒克德浑的眼睛上。

    将黑布在脑后系好,那汉子还不放心,又将随身携带的麻绳从包裹里抽出来将勒克德浑的双手反绑起来。

    整个过程中勒克德浑倒是很配合,因为他很清楚绑他的这个精壮男子不是一个善茬,若是惹恼了他,说不准真的一刀砍下剁了他的脑袋。

    脑袋若是被砍掉可是不能再长出来的,勒克德浑可不打算拿项上人头冒险。

    那精壮汉子刻意把绳子留出一截,这样可以拽着绳子牵着勒克德浑往前走,不必担心勒克德浑趁机逃脱。

    勒克德浑却是在心中叹了一声,心道走一步算一步吧

    重见天日的感觉有些奇怪。

    当眼睛上的黑布被粗暴的扯下后,勒克德浑觉得光线十分刺眼。

    他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了屋内的环境,把眼睛完全睁开。

    与其说这是一间屋子,倒不如说是一间厅堂。

    厅堂正中上书写着聚义厅三个大字。

    虽然字有些歪歪扭扭,但总归还是能让人认出来。

    经过一番粗略观察勒克德浑已经可以基本确定这就是一个土匪窝了。

    聚义厅里坐着十来个人,皆是冷冷注视着他。

    这种感觉让人很慎得慌,仿佛勒克德浑就是一头被捆绑的肥猪,随时杀了吃肉。

    勒克德浑想要表现的主动一些,可他咽了咽吐沫还是说不出一句话来。

    过了良久,端坐在聚义厅正中上首的一个身着虎皮衣的男子冷冷质问道:“你这鞑子在这一代鬼鬼祟祟的作甚,莫不是侦查军情的哨骑?”

    勒克德浑一愣。

    这是一个土匪啊,土匪为何对这种事情关心?土匪不是脑子里只有打家劫舍吗?

    “这位便是大当家吧?我只不过是一个走散的普通士兵,恰巧路过贵寨宝地,无意冒犯”

    勒克德浑当然不会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想要尽可能的蒙混过关。

    “我身上还有些金子,若是大当家的不嫌弃,我便全孝敬您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勒克德浑想要活命自然得表现的恭顺一些。

    土匪对金银是无比看重的,花钱买平安是勒克德浑此刻唯一的想法。

    那大当家冲身旁之人点了点头,那人便几步走到勒克德浑身前搜查了一番,将一小袋金豆子抖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