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本王喜欢骑最烈的马
人都有第六感。 当一个人走在前面,身后有人盯着他看的时候,他必然会感到这束目光。 这是一种极为玄妙的感觉。 就比如现在。 花魁娘子的妙目在人群中流转了一圈,可房赢却隐隐感到,对方在自己身上顿了那么一下。 虽然时间极短,但确实是有的。 可一眨眼的工夫,对方的目光又移开了,好像根本不曾在房赢身上逗留一样。 “怎么回事?难道是错觉?” 房赢晃了晃脑袋,扭头问旁边的同伴:“喂!你们有没有感觉到,诗诗姑娘在看咱们这边?” “对!没错,是看了!” 吴王李格扶了下头冠,一脸傲然的说道:“诗诗姑娘必然是被本王的气度折服,多看了两眼,这有何稀奇……” “不不不,某不这样认为!” 程处弼直勾勾的盯着前方,头也不回的道:“花魁娘子肯定是看俺威武雄壮,欣赏的是俺……” 他这么一说。 李格不愿意了,扭脸问道:“程三郎,你不是来说来找春桃姑娘?为何还在此逗留?” “哎呀!差点忘记了!” 程处弼一拍大腿,抱拳低声道:“吴王殿下,赢哥儿,俺先去找春桃了,等走的时候,别忘了叫俺。” 说完,直接闪身离开。 看着程处弼熟门熟路的样子。 房赢的暗暗握紧了拳头……可恶!连程处弼都是熟客,我竟还是宅男的第一次…… 此时大堂内琴声悠悠。 诗诗姑娘一边弹琴,一边吟唱,声音婉转轻柔,宛如女子在对着情郎倾诉哀肠。 宾客们听得如痴如醉。 房赢却没有多大反应。 花魁娘子弹唱确实不错,可房赢经过前世各种音乐风暴洗礼,再听这种小调,心境很难再起涟漪。 “二郎,你为何心不在焉?” 李格看房赢左顾右盼,凑过来低声道:“难道你觉得诗诗姑娘唱的不好听?” “呃,还行吧。”房赢敷衍道。 “还……还行?”李格瞪着眼睛,问道:“难道你没有听出来?” 房赢迟疑的问道:“我需要……听出什么?” “你……唉!” 李格怒其不争的看着房赢,低声道:“难道你没听出来,这诗诗姑娘的嗓音,能叫的一声好床调吗?” 房赢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吴王殿下,这你都能听的出来?” “当然可以!” 吴王李格斩钉截铁的说道:“本王阅女无数,此女是何等类型,床第之上将是何等表现,本王一看便知。” 呸!渣男!不要脸…… 房赢心中鄙视对方,深吸一口气,诚恳的请教:“这诗诗姑娘将有何等床榻风情,还请吴王教我!” “呵呵!你算是问对人了……” 李格眯着眼睛,好似在解算一道数学题:“此女书卷气十足,与之天人交合,就好似在近亵玩一朵莲花,此中花枝乱颤的滋味,可让人有种亵渎神圣之感……” 看着指点江山的李格。 房赢目瞪口呆,愣了半晌,才问道:“吴王殿下,没想到你喜欢这样类型的。” “错!”李格摇头道:“世间女子,千人千面,各有风情,本王最中意的,还是那烈马型的女子,征服起来才有成就感。” 说到这里。 他长叹一声:“这让本王想起了,之前的一匹爱驹,那可是产自西域的汗血宝马,四蹄如飞,日行千里。” “可惜不幸扎了马蹄,再也无法骑乘……” 可以看出。 眼前这位吴王殿下,果然是渣男中的极品,竟然自行顿悟骑乘奥义,将女子和马联系在了一起…… 房赢嘴角抽搐,顺嘴说了一句:“马蹄扎了怕什么?给马蹄穿上鞋子不就行了。” “嗯?给马蹄穿鞋?” 李格愣了下,随即感到一阵可笑。 他暗自摇了摇头,不再说话,眯起眼睛,手指打着节奏,欣赏起花魁娘子的幽幽歌声。 房赢闲来无事,随手拿起桌上的纸笔,脑中想着前世马蹄铁的样子,在的白纸上随意勾勒起来…… 不知不觉,一曲终了。 “今日,奴家便先到这里了。” “望诸位公子不吝赐教,挥毫泼墨,若有佳作临世,奴家在闺中焚香煮茗,扫榻相迎。” 花魁娘子很会调动气氛。 那羞答答的表情,那欲拒还休的暧昧,勾引的大堂内宾客们呼吸急促,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待佳人款款离去。 嗡—— 大堂内顿时炸开了锅。 “呜呼!竟是真的!” “诗诗姑娘竟真的要梳拢出阁?” “哈哈哈!还好,本公子的消息灵通,今日梦春楼没有诗词高手,诗诗姑娘归我了!” “我呸!诗诗是本公子的!” …… 听着旁边宾客们的争吵 房赢的眉头微微皱起,扭头问道:“吴王殿下,你曾说过,诗诗姑娘托你向我求诗?” “嗯,确有此事!”李格点了点头。 房赢心中一跳,抬头望着二楼的闺房,眯起了眼睛:“午后,她又立刻宣布了梳拢出阁的消息……” “你不觉得,这位诗诗姑娘……有些心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