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3章开始变天
庄弈辰顿了一下,他又接着道:“我可以将原本魏国的京城划分给你,并且派强者守护你魏家子嗣长大,开枝散叶。魏家可以享受帝皇待遇,受圣院册封!”
魏明珠美眸之中异芒闪动,她倒是没想到庄弈辰这么爽快,给了魏家后代一个极为优渥的待遇!
这一来重立宗祠的魏国虽然并不算是什么实权国家,但是好歹有了一个正式的名分!假若未来魏家之中出现了某位天才横溢的人物,这名分可就有了大用了。
就算庄弈辰一样,一个平凡的少年,最终博得了天下,成就了功名,也许以后魏家也会出现这样的超级人物,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就如同庄弈辰所料,魏家确实还有私生子在外,她也是偶然的机会才寻获到!若非如此,她这一次也不用冒这么大的危险背叛秦皇!
就老老实实的呆在秦国皇宫做后宫之首岂不是最好!但是魏家既然有后裔血脉存在,魏明珠不可能置若罔闻,因为她曾经对着魏家的历代先祖起誓,一定要让魏家重回皇族之列。
这就是一种承诺,好歹她在庄弈辰的心中,这个女人也算巾帼人物。
“很好,不愧是庄十殿!我虽然对你依旧是刻骨仇恨,但对于你的魄力还和实力还是由衷的佩服!”魏明珠美眸异色一闪,接着说道:“根据我的观察,秦皇绝对是属于冰界的大能者以某种玄妙的秘法转世的,而且恐怕还是亚圣级别的强者!”
“冰界亚圣转世!”庄弈辰不禁吓了一跳,他有对秦皇有过种种猜想,但是却绝对没有想到居然是亚圣转世!
这个概念一下就大条了。
亚圣在神龙大陆之中绝对是属于顶尖强者,就算是在更高层次的位面之中应该也是一方诸侯的角色,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牺牲,舍弃一切修为境界去转世重生,这绝对是危险系数极大的一件事情。
转生和轮回的概念是一样的,只是转生相对更容易一些,不过要逆天做这一切事情,绝对要很强大的力量。毕竟这也算是小小的逆天所为。
“不错!秦皇已经进入了最后的修炼,一旦被他成功,说不定会恢复他在冰界的所有修为!”魏明珠接着说道。
“亚圣强者,而且冰界亚圣的战力还在神龙大陆之上!”庄弈辰沉吟着,眼眸慢慢的露出了凝重之色。
那是无限接近圣人的实力,可能和镇压在古井下面的存在有的一提。
难怪秦国现在的兵力全面龟缩,躲在冰界布下的领域之内,原来都是为了等待秦皇出关!
到时候多出一尊亚圣的战力,这对于人魔两族来乃是极为恐怖的事情!更何况,那个魔族的公子嬴政到现在都潜伏不出,这和秦皇恐怕便是冰界在神龙大陆之中的两大王牌!
当日若不是人族百晓生与四大圣主同时出手,魔族赤炎魔皇的统治就要被公子嬴政给取代了!
那么魔族出现的变故,将是神龙大陆的一个终结。
而冰界的布局居然还深远到了这个地步,还有秦皇这隐藏了极深的大BoSS,一想就让你不寒而栗。
“好了,我知道的也只有这些,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关我的事情了!”魏明珠娇笑了了一声,娇躯缓缓的隐没不见。
对于庄弈辰,她自然不可能放下仇恨,所以也自然不可能去圣院之中!而以她的实力,只要秦皇不亲自出手,余下的人想要抓到她那是不可能的。
庄弈辰只是静静的看着她离去,魏明珠带来的这个消息太惊人了,他自然不可能一个人埋在心中。身影一闪便化作虹光,须臾之间便朝着跨界通道的方向而去。
“我靠,老大你终于来了!你知道我受了多少苦了吗?”御天甲见到庄弈辰的那一刻不禁泪流满面,感觉自己有点苦尽甘来!不过再一看百晓生居然不在,登时就傻眼了。
毫无疑问,它的苦日子还没有受够,还要继续捱一段时间。
不过这段时间的艰苦岁月,对他的磨练确实有很大的帮助。
见到庄弈辰出现,赤炎魔皇与四圣主也微微有些吃惊,毕竟庄弈辰此时应该在圣院或者是秦晋前线,这都是很正常的,唯独来到跨界通道有些异常。
庄弈辰以圣力传音,须臾之后无论是赤炎魔皇还是四圣主的脸色都有些难看!此时对他们而言,秦皇乃是冰界亚圣强者转世绝对是一个坏得不能再坏的消息。
“你有什么想法?”赤炎魔皇此时凝视着庄弈辰问道。而四圣主的目光也投了过来,他们此时忽然感觉到庄弈辰平静的有些令人琢磨不透。
“如果仅仅是秦皇一人,我相信还不至于让我们应付不了!但我现在所担心的乃是在魔界!”庄弈辰缓缓的说道。那就是一个最大的变数!
“你是说公子嬴政?”赤炎魔皇立刻给出了答案!
“不错,只要公子嬴政一天不死,魔族的实力就会被全面牵制!”庄弈辰接着说道,这时候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但是公子嬴政潜伏不出,谁也无法找出他的踪影!”赤炎魔皇娇声说道,也是非常的苦恼!
“他不出来,那我们就给他一个出来的机会!我就不信,没有东西可以吸引到他。”庄弈辰微微一笑,而后便将自己的计划缓缓的道出。
“这太冒险了吧!”
“是啊,如此一来死伤绝对不在少数!”东西两位圣主的反应最快,意识到庄弈辰计划的风险之处。
“计划倒是可行!但问题是,一旦我魔族的实力倾巢而出,你有把握将公子嬴政的势力全部铲除吗?”赤炎魔皇美眸闪过异色问道。
“那是自然!没有的话我也不会提出这样的设想。”庄弈辰微微一笑说道:“公子嬴政曾经被陛下您重伤,如今就算是恢复一些,也不可能回到亚圣的境界了!只要他不是亚圣,我就有办法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