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水,生命如歌。
月光也如水,用它的温柔、宁谧、娇羞抚摸着大地。
李清照李大家做过一首词,伦敦哥觉得用来应景儿有两点遗憾:
见客入来,袜划金钗溜。
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如果把划(chan3)就改成滑,完美,惜惜小娘子也不是青梅了,简直就是怒放的生命。
伦敦哥思绪飞跃,什么话也没说,惜惜小娘子刚刚说了“孟浪”的话,小鹿咚咚直跳,只是默默的先将床被铺好,也不等王伦说话,想去楼下端了盆热水上来。她倚门回首:“公子,你饿吗?”
在伦敦哥的记忆中,从未经历过异性的关心也从未听过如此举案齐眉的小情趣,伴随他度过无数岁月的只有煎饼、灌饼儿和热汤面,如今他能有这样的待遇,是想也不曾再想过。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宋朝的风尘女子会这般的体贴入微,让他心神皆醉。
“郎君,奴奴问你话呢,你怎么不回答?”
“饿,饿的要死了,你到楼下看看桌子上剩什么,叫茶饭量酒博士热一热,随便吃一口。”
“那怎么成呢?”惜惜小娘子伸出芊芊细手在王伦的额头上轻轻的点了一下,娇柔的道:“楼下的酒菜都被两位叔叔们拿回屋中分食了,你等着吧。”
伦敦哥干涸的灵魂得到了难以名状的抚慰,他从来就没有想象到过,女人会有这么让人欢喜的一面,让人不得不爱的一面,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桃花运?他仿佛还在梦中一般,这是真的吗?我是在做梦吧?“卧槽――”王伦在自己大腿上掐了一把,当疼痛证明他不是在做梦是,他称心满意足的将双手枕在头下,撇着腿儿靠在床头悠然自得地哼着小曲:
“难忘,今宵,
难忘今宵……
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
串一株幸运草串一个同心圆……”
伦敦哥正嗨正陶醉的时候,惜惜已然拎着一个食盒进了房间:“郎君是在床上支个胡凳吃,还是下来在桌子上吃?”
“呃――桌子上吃吧,高桌矮凳,这样吃得才舒服嘛(老夫从小就手抖嘴漏,洒一床可怎么办)。”
惜惜小娘子听了王伦的吩咐立刻将食盒放在桌子上,从里面拿出了腰肾鸡碎,半只爊鸭,洗手蟹,紫苏鱼,还有一只用白毛巾裹着,尚且温热的酒壶和两个苏彩的小酒杯。又轻移莲步,将王伦从床上扶了起来。“这都是奴奴平日里喜欢的,郎君也试试。”
“惜惜,你我同坐。”要说伦敦哥蹬鼻子上脸的功夫,那自然无与伦比,这小称呼简直是流氓套路——先叫姐儿,后叫妹儿,拉吧拉吧做媳妇儿。
“郎君要喝酒吗?”
“茫茫人海,你我相遇,当浮一大白。”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伦敦哥有些放开了,酒壮怂人胆吗!伸出手一把扣住了阎婆惜的手腕儿,又用食指划了划香滑的手背,站起身来:“娘子,与你家郎君饮一斟交杯酒。”
惜惜小娘子听闻,羞地像小猫咪一样低下了头,却顺从的站了起来,兰花指捏着壶耳护着壶嘴儿给两个杯子倒满了酒,抬起柳枝儿一般纤弱的臂膀搭在了伦敦哥的手臂上,转过手腕儿轻轻地碰在自己嘴唇上,一饮而尽。
伦敦哥等她将酒杯放到桌子上面,咳了一声:“惜惜,我有话和你说。”
阎婆惜坐到王伦身边,借着酒劲儿挽着王伦的一只胳膊,头靠在王伦的肩膀上,轻轻嗫嚅:“郎君请讲。”
“我姓王,叫王伦……恩。”
“我是梁山泊的头领,是百姓嘴中的强人、响马,是朝廷眼里的贼寇,说不准那一天就会被差人抓了,木笼囚车,横尸街头……”王伦不疾不徐地说着这话,微笑地看着惜惜小娘子的双眸。
阎婆惜先是微微一愣,听到“横尸街头”四个字的时候纤纤玉手赶紧掩住王伦的嘴,不让他再说下去,并在他的脸上轻轻的吻了一口:“无论官人是什么人,都是奴奴的救命恩人,都是奴奴托付终生的男人,没有官人奴或许已经不在尘世了,就算……就算要奴和王郎一起去死,奴家心中也唯有欢喜……”惜惜说这话的时候将王伦的胳膊夹得更紧了:所谓半生缘,所谓一片温软。
伦敦哥就势把阎婆惜搂在了怀里,伸手抚摸着惜惜小娘子的头发,含着她的耳垂,字字珠玑、句句致命:“不过嫁鸡随鸡,鸡狗随狗,惜惜注定是我的人,要跟我走,给我生子。”
情到浓处,不分你我。阎婆惜一手支着王伦的胳膊,半探身将杯中的酒喝到嘴中,却不吞下,然后唇对唇的将酒液混着津液送进了王伦的口中。
烛影摇红,一影如大,一影如卜。
一夜鱼龙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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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三竿,二人又经过一番温存后才极不情愿的起床。阎婆惜光着身子下床,秀眉微蹙。在梳妆台的抽屉里找出一把剪刀,把那雪中梅花剪的整整齐齐,叠好交给了王伦,又服侍伦敦哥穿戴齐整洗漱完毕,这才自己换上一件明黄色的春衫,下裙为蓝色,盘着新妇髻,髻上戴的一支迎春花枝,正是合了当前冬去春来的时节,也合了晴晴此时此刻的心境:洗尽纤华,为人新妇。
二人下了楼,阎婆惜一直将伦敦哥送到了后院,上了马,才害羞带怯的把装着自己青丝的鸳鸯荷包递了过去,欲说还休地转身而去。
三人骑马奔驰,路上朱富嬉闹:“哥哥怎不将那小娘带回山上,做个压寨夫人,岂不美哉?”
“我意如此,只是还要拜访朋友,多有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