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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其实,丁白缨还有一个名叫丁显的弟子目前就在锦衣卫。

    只不过,这小子进入锦衣卫是有特殊原因的,是杀了一个名叫“靳一川”的锦衣卫之后冒名顶替。

    所以,他现在就叫靳一川。

    “你说什么?”丁白缨一脸震惊:“你疯了是不?锦衣卫四处追杀我们,你竟然想去自投罗网?”

    丁修笑了笑:“他们追杀的是师父,可不是弟子,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弟子的存在。”

    这么一说,丁白缨不由愣了愣。

    好像的确是这样。

    “你为什么非要加入锦衣卫?难不成你想升官发财?别忘了,你陆师伯……”

    说到这里,丁白缨顿了顿,又道:“就算你做到了锦衣卫指挥使又能怎样?还不是东厂的一条狗。”

    当初,她之所以陪着师兄一起全力帮助信王,并非为了造反,而是为了扳倒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

    但是魏忠贤权势太大,除了皇上,还有谁能扳倒这个阉贼?

    那就只能先扳倒皇上。

    所以,陆文昭费尽心机,派人在皇上新造的宝船上动了手脚,导致宝船沉水,皇上落水受到惊吓,一病不起。

    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辅助信王登基,取代当今皇上。

    “师父,一说一、二说二,信王虽然无情,但弟子相信他登基之后,肯定也会清算魏忠贤。

    只要魏忠贤一倒,东厂便失去了靠山,还有何好惧?”

    丁白缨皱眉道:“你为何非要进锦衣卫?”

    丁修回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闻言,丁白缨不由脸色一惊,显然,她隐隐猜到了丁修的念头。

    “不行,太危险,就算你有机会接近信王,杀了他,你也不可能有机会逃走。”

    丁修微笑道:“放心吧师父,我不会傻得拿命去拼。”

    这么一说,丁白缨不由拍了拍额头:“也对,像你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舍得拿命去拼?”

    丁修一脸不服:“我是什么样的人?”

    “贪钱……”丁白缨顿了顿,又补了两个字:“好色!”

    “不是,弟子……”

    丁白缨一副毋庸置疑的神态摆了摆手:“不用解释了,你要真想加入锦衣卫,我的确有办法,不过要等一段时间。”

    ……

    半个月后,信王如愿以偿,披上了渴望已久的龙袍,改元崇祯。

    当然,登基前免不了要自谦一番,以示自己的仁德。

    “先皇骤崩,归于五行,朕奉大行皇帝之遗命,入奉宗祧。

    内外文武群臣及耆老军民合词劝进,至于再三,辞拒弗获。谨于今时,祗告天地,即皇帝位!”

    之前,他虽然贵为亲王,但又如何?他甚至都不敢在魏忠贤面前大声说话。

    如今,终于君临天下,腰杆挺起来了。

    御书房中,魏忠贤递上一册名单道:“皇上,这是秋后要处决的死囚名单。”

    崇祯帝接过名册,不露声色道:“公公早些回去休息吧。”

    魏忠贤瞟了崇祯帝一眼,回道:“小臣不累。”

    崇祯帝一副漫不经心的语气道:“去吧,以后这政务的事有朕和内阁,不劳烦公公操心了。”

    说完,头微微扬起,眼神斜斜地瞟向魏忠贤。

    魏忠贤不由心里一惊,下意识瞟了一眼门口的侍卫,随之急急拱手:“小臣告退。”

    离开时,脚步跄踉,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岁。

    第二天,消息也不知怎么传开了。

    京城风向突变,魏忠贤一党犹如丧家之犬,惶恐不安。

    反之,被阉党打压得喘不过气的东林党一众人无不拍手称快,他们已经预感到,属于他们的时代,即将来临!

    也正是在这特殊的时候,“加钱居士”丁修换上一身新装,迈着大步,精神抖擞来到了京城。

    这一次来,他有要务在身。

    首先他要趁夜潜入“清风茶楼”去取银子。

    清风茶楼乃是丁白缨之前在京城一手组建的一個秘密据点,如今已被朝廷查封。

    不过,据丁白缨说,当初她为了以防万一,在后院的地下藏了一些现银与银票,合计差不多有三千两。

    这数目,不算大也不算小,总之对丁修来说,目前暂时够花天酒……嗯,暂时够花了。

    反正他压根儿就没打算还给丁白缨。

    第二件事,拿到银子后,他要去拜访一个人,左军都督府同知:鲁汉忠。

    虽然五军都督府已经日薄西山,权力已大不如从前,但好歹曾是统领大明全军的最高军事机构。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办点小事情还是很容易的。

    当夜,丁修从后墙方向悄然潜入了清风茶楼。

    当初官府在查封此院时不知搜查过多少遍,好在,还不至于掘地三尺。

    按照丁白缨所述,丁修在后院中找到了暗记,然后甩开膀子开挖,反正这里面又没住人。

    挖下去数尺,终于挖出了一个密封的酒坛,撕开封口,里面果然有不少银子与银票。

    丁修也懒得细数,装到提前准备好的粗布口袋中,然后又将土回填,并尽可能地将其还原。

    同一时间,锦衣卫诏狱。

    三个锦衣卫走到牢门前,里面关押着一个蓬头垢面的男子:沈炼。

    那一天,他也受了重伤昏迷过去,等醒来时却发现身在诏狱。

    沈炼抬眼看了看,发现对方端着一个托盘,里面有酒有肉。

    他是行家,自然很清楚这酒菜有个名堂,叫做断头饭,死囚行刑之前吃的,免得做个饿死鬼。

    “时辰到了吗?”

    没想到,领头的人却回道:“贺喜大人,请大人明儿个就回北镇抚司。百户的位子满了,委屈大人先做个总旗。”

    按锦衣卫编制,最小的头目叫小旗,一般管十个人。

    小旗之上为总旗,管五个小旗,总旗之上便是百户,手下两个总旗。

    虽然从百户降成了总旗,但是对沈炼目前的处境来说,能活下来便已经是最大的幸运。

    次日上午,沈炼身着飞鱼服,前往北镇抚司报到。

    傍晚时分,丁修来到了鲁汉忠府上。

    守卫上前喝问:“站住,做什么的?”

    “在下丁修,劳烦将此玉转呈鲁大人,就说在下在门外候着。”

    守卫一脸讥讽:“就这块破玉,想见鲁大人?”

    “对!相信鲁大人一定会喜欢这块玉,他一定会见在下。”

    眼见丁修一副笃定的神态,守卫犹豫了一会,终于道:“那伱等会,我去禀报大人。”

    丁修抱了抱拳:“多谢!”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