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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偷尸

    李奇骑着烈鬃马,带着自己此行的收获离开了铁石城。

    马车队伍并未跟着他,装着铁器、粮食,几大桶酒、牵着奴隶和牲畜的车队太慢,在李奇的安排下,他们会等明天一早启程前往豪猪领。

    所以这次当先走在前面的只有李奇,几个护卫,几匹老驮马,还有他为自己准备的“技能书”,一个超凡骑士都忍不住称赞的大师级投掷高手。

    他猜测自己的精神可能和普通人有所不同,亦或者塔文学者所说的“魔法潮汐涌现”和穿越带来的改变,李奇在第一次控制座狼杀手尸体时,获得了对方的剑术技巧,第一次进入地民尸体时,拥有了敏锐的黑夜视力,他期望自己这一次能够获得黑发奴隶的大师级投掷技巧。

    “希望这几匹马关键时候能有点用处”

    他看向了故意买的那几匹老驮马,如果归程路上遇到了狮鹫,这几匹老驮马也许能够奉献自己填饱狮鹫的肚子,吃饱的狮鹫应该叫就懒得管其他的东西了。

    此行的收货已经够了,李奇得赶紧回自己领地,别人的地方再好也是别人的,他开始想念自己的漏风城堡,以及弯腰肚子上都挤不出折皱的厨师做出的美味了。

    走了没多久。

    负责保护后方马车的护卫小跑着过来:“大人,那个奴隶死了”

    自称“狗”的黑发奴隶还是死了,李奇对这个结果并不意外,一个人被剖开了肚子,静静流血这么久,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他的意志力惊人了。

    “保护好他的尸体”李奇说道:“要埋在我的土地里。”

    “是!”

    入夜,他们在路边生火休息,夜晚不是赶路的好时间。

    李奇简单吃了点东西便闭上眼休息。

    与此同时,铁石城靠近墓园的一处房子里,一個瘦小的红发身影猛地睁开了双眼。

    她双手插进墙壁中,手脚并用,宛如一只人形蜘蛛,快速的爬动。

    突然她停了下来。

    原来是有人来了。

    对方从她的下方路过,却没抬头往上看一眼,也许是想不到自己的上方竟然有个人用诡异的姿势趴在那里。

    等人离开后,她继续手脚并用攀爬,到了墙壁的另一侧。

    铁石城墓园。

    守墓人躺在自己的房间中呼呼大睡,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看守的墓地里已经跑进来了一个不是人的东西,对方双手快速刨动坟包。

    铁牛蹄骑士。

    李奇控制着地民尸鬼将铁牛蹄骑士挖出来,在将坟包重新填好以后,尸鬼拖拽着沉重的尸体,趴着墙离去。

    离开之前李奇就买下了这里的一套房子,在房子地窖中不仅准备好了魔法阵,甚至还准备好了一副特大棺材,只等铁牛蹄骑士的尸体放进去。

    在看到铁牛蹄骑士的尸体时,李奇心中就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如果不把他制作成死尸,实在是太浪费了。

    唯一可惜的是手中没有魔法材料,铁牛蹄骑士,只能成为一具没有意识的死尸。如铁牛蹄骑士强壮的死尸,表现出的战斗力肯定比那日的超凡骑士差。

    地民尸鬼拿出了一枚金日放在铁牛蹄尸体的脖子伤口上,还好伤势不重。

    炼制的过程十分顺利,只是等待的时间稍久了一些。

    当棺材盖推开,距离天亮也没多久了。

    权寿操控意识从地民尸鬼的身体内钻进铁牛蹄骑士的身体中,但在那瞬间他看到了极为恐怖的一幕。

    那是铁牛蹄骑士生前难以忘却的记忆。

    漆黑的云盖在头顶,压的人喘不过气。

    铁牛蹄骑士手持一柄巨大的斧头,在他的正前方,一个女人被脱光了衣服绑在“x”型架子上,她怀孕了,肚子很大。

    一个老者拿刀剖开了她的肚子,巨大的肚子就像花瓣般裂开。

    哗啦,一堆黑色的怪虫爬了出来。

    女人哀嚎着,从她肚子里钻出的怪虫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直到前方地面漆黑一片,直到铁牛蹄脚下也全都是蠕动的虫子,他抬起了靴子,重重踩下去。

    “踩虫子踩虫子踩虫子…”

    那是铁牛蹄骑士的最后记忆。

    李奇猛地睁开双眼,他总算明白了为什么铁牛蹄骑士总会精神失常发疯,但比起那诡异的一幕,他更在意另一点,在铁牛蹄骑士的记忆中他发现无论是被剖开肚子的女人,那个老者,还是其他人,他们长相俊俏,且额头都有一颗痣,一颗像是虫子的痣。

    “呼~”

    吐一口气,除了这一段诡异的记忆之外,他还从铁牛蹄骑士身上他也得到了一部分东西,精湛的骑术!

    虽然铁牛蹄骑士骑着牛杀回战场是李奇瞎编的,但像铁牛蹄这种强壮的身躯,作为骑兵作战才能展现其优势,一把巨斧,跨骑战马之上,无可匹敌。

    第二天,浑身过载斗篷中的巨大身影跟随同样披着斗篷的小个子来到了早就约定好的位置,他们进入奴隶群中,跟随着队伍离开了铁石城。

    路上没有遭遇狮鹫或者其他大型怪物,一路通畅。

    回到豪猪领时,已经有两个身影在等着他了。

    “寡妇”葛兰,和“好运小子”乔。

    两人见到李奇后,对他弯腰以表示自己的尊敬。

    “看来你们已经决定留下来了?”李奇对他们的决定并不惊讶。

    他不惊讶葛兰会留下来,虽然恋老并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丑闻,国王的二儿子还喜欢男人呢,但贵族就是如此苛刻,对上能容忍一切,对下则一切都不能容忍。

    只是有些小钱的葛兰割舍不下那份感觉,豪猪领是他唯一的选择。

    “这里虽然十分贫穷”葛兰站直身体,说道:“但每个人都在赞颂您的仁慈与慷慨,甚至奴隶也称赞您是天下最善良的贵族,我愿意为您的善良工作,更何况您的一些奇思妙想让我惊讶。”

    豪猪领目前能拿得出手,初见成效的只有犁,但高效的农耕工具,已让葛兰看出了这个这个地方的发展能力,这些是真是假不重要,他得说服自己。

    乔则干脆多了:“只要您能帮我报仇,我愿意为您效忠!”

    来到领地后乔就发现了,这位男爵根本没有军队!

    他是想走的,但葛兰劝住了他,因为乔离开这里之后根本不可能再找到第二个愿意帮忙的贵族,留在这里,只要等领地强大起来,还是可以报仇的,有希望总比没希望要好,乔同样没得选择,更别说他身上的钱还花的差不多了,可不像葛兰有一大笔钱在身上。

    “豪猪领有你们两位加入,一定能发展的更好。”</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