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后,只见樊木口中咒语之声发出,接着,他双手打出一连串奇怪的手势。
只听见一连串噼噼啪啪的爆响,爆响过后,樊木盘坐在青石上纹丝不动。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从其身上开始冒出大量的白气,樊木浑身已经被汗水浸湿。
接着,在他的脖颈处,竟然生长出一枚指甲盖大小的鳞片,鳞片金光闪闪,仿佛是黄金打造的一般。
不过,这枚鳞片有些奇怪,并不是从上而下的生长,而是从下自上生长,正是真灵金龙的一枚逆鳞。
接着,在这枚逆鳞两边再次生长出第二枚、第三枚鳞片,时间不长,整整七枚逆鳞在樊木的勃颈处生长了出来。
这时,樊木的身体仿佛着火一般,被火焰灼烧的剧痛,简直难以忍受。
他口中发出厉喝之声,身体不住的颤抖,不由自主的摆动。
如果此刻旁边有人,就会惊讶的发现,樊木裸露在外的身体上,开始生长出一层金色的鳞片。
浑身的皮肤已经被这种金色的鳞片覆盖,接着,他的双手双脚开始变得粗大。
手指长出一种坚硬的角质物,这角质物呈现出深金色,表面光滑如镜,顶部如钩,和传说中的龙爪一模一样。
樊木身体上的青袍被变形后的身躯扯破,化作一堆碎片散落在地上。
一条金色的龙尾,从他身后长出,此刻,樊木的人形身体,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条两丈多长的金龙。
金龙仰天一声咆哮,震得附近的灵草不断地摇摆,之后,金龙在小息的本体中上下飞舞。
此刻小息正躲在铁原石旁的五行树下面,他早就看到樊木施展真灵变的过程,小息惊得张大了嘴巴。
只见这条金龙身躯一个摆动就到了冰窖附近,再一个摆动后,又来到了熔岩池旁,这种速度几乎达到了瞬移的程度。
足足过了一炷香的时间,金龙回到了那块青石之上,金龙的身躯逐渐缩小,金色的鳞片也钻入樊木的体内。
樊木的本体显现而出,此刻的樊木浑身赤裸,全身被汗水浸湿,脸色苍白如纸。
樊木从储物袋中取出一件崭新的青袍,披在身上,这真灵变身的神通果然霸道,他在变身为真灵的那一刻,身躯有一种被撕裂的感觉。
以他肉身的强横程度,勉强施展出了真灵变,如果肉身强度不够,贸然施展真灵变的话,弄不好就落个爆体而亡的下场。
他的肉身可是用朱雀之血凝聚而成的,随后,又修炼九转灵王决的神通,也有强化肉身的功效,除此之外,他还服用了大量的五行果。
即便如此,他的肉身和真灵相比,还是差了很多,看来,以后还要淬炼肉身,让肉身更加的强横。
他施展真灵变后,感觉实力暴增数倍,即使他单独面对一位结丹中期的仙师,也有一战之力。
不过,施展真灵变耗费的灵力巨大,短短的时间里,让他感到疲惫不堪。
看来,这真灵变固然强大,不过,不到关键的时候,也不要轻易施展。
还有一件事让樊木颇为兴奋,那就是在变身为真灵的时候,他的神识海中出现了金龙的一些画面。
这些画面还比较模糊,不过,肯定是金龙的天赋神通,如果,他能领悟金龙的天赋神通,那么,他的实力还会更上一层楼。
樊木开始服用恢复灵力的丹药,五行果和灵液,时间不长,他体内的灵力再次充盈,随后,樊木再次施展出真灵变身。
就这样,樊木不断施展真灵变身后,他感到维持真龙变身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而那些模糊的画面,也越来越清晰,第一个画面上记录了一种叫做风火遁的神通,这种神通是借助风火之力施展而出的。
遁速之快,几乎达到了瞬移的程度,前一刻,樊木还在五行树的下面,下一刻,他就来到了冰窖附近,只是一个念头,樊木就横跨了数千丈的距离。
这样的遁速,已经比龙天鸣的身法还要快上数倍,这样一来,即使没有凝聚出羽翅,在与飞灵族人斗法的时候,也可以弥补他遁速上的短板。
难怪这些真灵的精魂如此的珍贵,受到各大修仙势力的追捧,原来炼化了真灵精魂之后,有机缘领悟这些大神通。
即使那些元婴期的老怪,如果遇到真灵精魂的话,也会毫不犹豫的出手。
还有一个画面,是金龙的一种大神通,名叫真龙破天。
真龙破天的神通在那本《圣灵血脉大全》中提到过,这种术法的威力和朱雀之火焚天之术不相上下,同属于真灵级别的大神通。
真空破天是以真灵强横的肉身为基础,使用蛮力施展而出的法术神通。
施展出真龙破天后,拥有万灵膜拜之威,毁天灭地之势。
并且,随着施展神通之人修为的提升,最后,可以达到撕裂空间的威能。
不过,以樊木如今的修为,施展出真龙破天,只相当于法宝的全力一击,如果日后勤加练习的话,这式神通的威力还会不断增加。
还有一件事,让樊木拿不定主意,他的手中还有一滴真灵的精血,就是那颗所谓的火线蛟内丹。
如果将这滴精血融入体内的话,他施展风火遁和真龙破天的威力,会成倍的增加。
但是,他已经拥有了朱雀血脉和金龙之血同样珍贵,他不可能舍弃朱雀的肉身,再以金龙血脉重新凝聚肉身。
那种凝聚真灵肉身的痛苦,现在想起来,还让他感到心虚不已。
况且,失去朱雀之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焚天之术,二者得失参半。
而且万一凝聚真龙之体的时候失败了,他就会落个当场殒命的结果。
因此,樊木放弃了重新凝聚肉身的想法,这金龙精血还是收好了,以后也许能有大用途。
现在打坐修炼提升修为的速度非常缓慢,倒不如利用这段时间,将风火遁和真龙破天熟练掌握。</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