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葬礼摇滚
第135章葬礼摇滚</br> 两人首先看到的是一个还算中规中矩的灵棚,灵棚内有披麻戴孝的家属,正看着供台上的遗照默默流流泪,这一切都很正常。</br> 让王子欢和刘希皖目瞪口呆的,是在灵棚的一旁还有一个宽大的舞台,上面坐着的不是哭丧的表演队,而是几个打扮特别摇滚的老头。</br> 没错,就是戴着头带、墨镜,穿着皮衣、皮裤的老头,其中一个还顶着花白的脏辫。</br> 在这群老头的旁边,架子鼓、电吉他、贝斯、电子琴等乐器一应俱全。</br> 当然,“乐器之王”唢呐,也位列其中。</br> “看来不是说几句悼念词那么简单啊。”王子欢对身旁的刘希皖说道。</br> 丧事喜办?但看灵棚里的人伤心也是真的,有点不像。</br> 刘希皖点了点头,“果然跟师父你说的一样,能用葬礼来搞节目的,肯定不是一般人。”</br> 简单的讨论后,两人找到了这个葬礼的主办人,一位看起来40多岁的中年男人,体态有点臃肿,脸上带着悲痛的神色。</br> 在王子欢和刘希皖阐明来意后,他的脸上还是勉强挤出了一丝微笑,“没想到还真有嘉宾会第一站来我这里。”</br> “节哀。”王子欢神色严肃的说。</br> 刘希皖也跟着说了一句“节哀”。</br> 中年男人笑了笑,“你们不用如此严肃,我父亲是一个很开朗的人。他走之前,叮嘱了好几次,不让我们在葬礼上哭的。”</br> “对了,我叫郭谦,你们叫我谦哥就好。”</br> 王子欢听见这个名字很想笑,但靠着反派演技硬压下去了。</br> 他看向旁边的舞台,“谦哥,看起来老爷子仙逝前很喜欢摇滚?”</br> 谦哥苦笑着摇了摇头,“哪里是喜欢啊,他本人就是摇滚乐队的主唱,90年代‘黑知了乐队’应该听过吧。”</br> 王子欢一愣,有点尴尬。他以前对摇滚不怎么感冒,现在当红的乐队都不太了解,更不用说90年代的。</br> 不过对方既然提了,那就一定很有名,他立刻颔首,“知道,‘黑知了’的音乐风格很有特点,他们的摇滚我非常喜欢。”</br> 谦哥眼睛陡然一亮,上前一步拉起王子欢的手,面色有些激动,“现在年轻一辈对摇滚都没什么感觉,还能知道‘黑知了’的真的不多,没想到今天竟然让我遇到了。你最喜欢他们哪首歌啊?”</br> “.”王子欢无语了。</br> 好嘛,你刚才说话那语气,好像不知道很奇怪一样,结果不知道才正常,要不要这么坑啊。</br> 再说我上哪知道他们的歌名去。</br> “那首,就是特别炸裂那首。”吐槽完,他含糊其辞的回答,想要糊弄过去。</br> 谦哥像是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知己,仍然执着的询问:“哪首?看看我们是不是喜欢的同一首。”</br> 擦,正常不应该我说完,你回答“是xxx那首吗?”,怎么不按套路来啊。</br> 王子欢尬笑着,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好了。</br> 好在他旁边的刘希皖发现了他的异样,立刻帮忙解围道:“我师父他最喜欢‘黑知了’乐队的代表作,《问心有愧》。”</br> “woo~”谦哥惊呼一声,看着王子欢满是欣赏之色,“原来你喜欢这首歌啊,确实非常炸裂。”</br> “对对对,就是这首。”王子欢忙点头。</br> 说完他朝刘希皖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刘希皖回以甜甜一笑。</br> 这时谦哥终于松开了他的手,看向刘希皖,“这位美女看来也很了解‘黑知了’啊。”</br> 刘希皖点了点头,“‘黑知了’成立于1987年,1991年发布首张专辑《黑知了》,从此‘黑知了’就成为了90年代‘摇滚’的代名词,直到现在仍能在乐坛里见到他们的踪迹。不过‘黑知了’换了9任主唱,所以他们的音乐风格也经常变换。”</br> 王子欢心里感慨学霸不愧是学霸,一听就知道她对这个乐队做过功课。</br> 谦哥听到刘希皖如此详细的介绍出“黑知了”乐队,似乎与有荣焉,脸上写满了自豪之色。</br> 王子欢见他这个样子,于是问道:“所以,令父也是‘黑知了’乐队某一任的主唱?”</br> “不是。”谦哥摇了摇头,“是第六任主唱的徒弟的徒弟,但也是一位主唱。”</br> “.”这次刘希皖和王子欢一起无语了。</br> 不是你提什么“黑知了”,就硬蹭啊?</br> 王子欢觉得不能再让这个男人主导话题,直入主题的询问:“谦哥,所以我们这次的任务是什么?”</br> 谦哥也意识到扯的太远,于是清了清嗓子,正色道:“这次你们的任务,是完成我父亲的遗愿。”</br> 两个人听到“遗愿”,就知道这个任务不会简单,竖起耳朵等待谦哥的下文。</br> “家父的遗愿,就是能在自己的葬礼上,听到一首富有中国特色的‘葬礼摇滚’。”</br> “葬礼摇滚?”</br> 王子欢怀疑自己听错了,又重复了一遍。</br> “没错,现在‘葬礼’已经有了,就差‘摇滚’了。”</br> 谦哥指了指自己身后的灵棚,然后又朝旁边的舞台扬了扬下巴,“舞台上这些人,都是我父亲乐队的乐手,现在就差一个主唱和一首歌,来完成我父亲的遗愿了。”</br> 学霸刘希皖眨了眨眼,也是第一次听到“葬礼摇滚”这个词,脸上露出了茫然。</br> 豪华双人间,果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得到的。</br> “怎么样?要挑战吗?”谦哥看着他们两个笑问。</br> “可能有点难,所以我们要求的标准也不高,只要能跟‘葬礼’贴边就行。”</br> 刘希皖虽然知道这个任务很难,但她并没有“说离开,换个地方”之类的话,只是看向王子欢,等待着他的决定。</br> 王子欢用手摩挲着下巴思考了一小会儿后,颔首道:“可以,这个任务我们接了。”</br> 谦哥“啪”的一声双手合掌,“摇滚人就该有这种锐气。”</br> 王子欢翻了个白眼,有你妹的锐气。</br> “谦哥,附近有打印店吗?我去写下曲谱。”</br> “有,往东走50米。”</br> 马湘湘,是申海某大学大三的学生,在得知自己最敬爱的外公去世后,她带着悲痛的心情赶到了舅舅所办的葬礼,想送外公最后一程。</br> 伤心的流泪过后,马湘湘偶然得知了舅舅竟然和某个综艺的节目合作,要搞什么“葬礼摇滚”,听起来就很荒诞。</br> 从小就接受父亲传统观念的教育她,有点难以接受这种事情,几经犹豫后找到了舅舅郭谦,想让他放弃这个合作。</br> 结果舅舅直接挑明这是老爷子的遗愿,让马湘湘原本准备好的说辞都憋在了肚子里。</br> 但她的心里还是非常抵触的,毕竟庄重严肃的葬礼上,还搞摇滚音乐也太不像样子了。</br> 因此她只能默默祈祷来这里的嘉宾,听到“葬礼摇滚”这种奇怪的词汇,能知难而退,拒绝这个任务。</br> 见出去接待节目组嘉宾的郭谦走进来,马湘湘立刻上前问道:“舅舅,怎么样?他们拒绝了吗?”</br> 郭谦听到这话微微皱了皱眉头,他当然知道马湘湘是什么心思,因为不仅是她,还有部分其他的家族成员也接受不了所谓的“葬礼摇滚”。</br> 但郭谦作为父亲最宠爱的儿子,是亲耳听到他临终前说的这个要求,所以郭谦说什么也要替老爷子完成这个遗愿。</br> 不过郭谦也没有因此就对这个外甥女产生什么芥蒂,他还是很喜欢马湘湘的,聪明、乖巧、懂礼貌、有孝心、长的也不差。</br> 郭谦摇了摇头,实话实说,“他们接了,曲谱都写完了,正在跟老爷子的乐队沟通呢,估计半个小时后就能表演了。”</br> “这么快”马湘湘有点愣。</br> 虽然她不希望在葬礼上搞摇滚,但受外公的影响,马湘湘还是经常听摇滚的。因此她也知道所谓的“葬礼摇滚”有多扯,国内可从来没有这种类型的歌。</br> 郭谦找了一把椅子,将身子的重量从双腿上转移出去,他舒服的低吟了一声。</br> “听张叔说,是那两个嘉宾的原创歌曲。”</br> 张叔是他父亲乐队的吉他手。</br> “原创?”马湘湘一脸不可置信。</br> 这么奇葩的主题,半个小时就原创出一首摇滚?</br> 太荒谬了。</br> 郭谦点点头“嗯”了一声,“虽然不知道他们原创的歌是什么水平,但这两个人颜值是真高。那男的五官真不错,皮肤还干干净净的,看起就很帅,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我要是个女人都扛不住啊。”</br> “还有那女的,跟你那个朋友,叫沈什么来着的”</br> 郭谦见过外甥女的几个朋友,对其中一个气质清雅的女孩印象很深,记得马湘湘好像叫她沈什么洛,中间那个字在嘴边,但就是想不起来。</br> 马湘湘下意识答道:“沈思洛。”</br> “对对对,就是沈思洛。”郭谦想起这个名字,感觉十分畅快。</br> 他抬起手,表情夸张的继续说道:“那女的就跟那个沈思洛是一个类型的,但颜值还要比沈思洛高不少,估计上学的时候,也是个风云人物。”</br> 比沈思洛还漂亮?那可太少见了。</br> 马湘湘眨了眨眼,忽然想起前几天在奚州旅行时,他们一群人搭讪的那对男女。</br> 男人也是帅的不行,而女人同样是颜值碾压沈思洛。</br> “难道还是他们?但那女人跟洛洛也不是一个类型啊。”</br> 马湘湘的思想,忽然天马行空起来。</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