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丰凌尘的讲述,还有丰芮珞时不时地插嘴补充,华杰的面前,仿佛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
这个世界,原来除了人类以外,还生活着许多,不为普通大众所知的种族。
按照人类的分类方式,大致可以划分为妖族、魔族、鬼魂和精怪,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妖、魔、鬼、怪。
关于这四个种族,还有一个简单的描述。
妖族精,魔族凶,鬼族多,精怪少。
妖族精明,只要是能够化形的妖,几乎都能够很好地融入到人类社会,不为人所发现,有行善的,也有作恶的,但大多数还是本本分分生活,老老实实修炼。
魔族凶戾,那是本性,每一次魔族壮大,都会伴随着血腥的杀戮,所以历来都是被剿灭的重点对象,这么多年下来,几乎已经不见了踪迹。
鬼族数量最多,没办法,人死而为鬼,人类数量多,鬼魂的数量,自然也居高不下,不过好在有地府这种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也闹不出什么大的风波。
精怪就最可怜,本来就诞生不易,再加上现在社会,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侵占,更是加大了它们诞生的难度,所以数量也是越来越少。
魔族绝迹,精怪稀少,鬼族有地府这种专业管理机构,所以人类社会中,最多的反而成了妖族。
大概也正是因为如此,明明业务范围包含了妖、魔、鬼、怪四大类,捉妖师这一行当,却以捉妖为名。
捉妖师,明面上的身份各有不同,佛、道、儒、俗,都有着捉妖师的传承。
有的以教派形式传承,有的以家族方式传承,当然,也有不少像华杰这样的野路子。
捉妖师倒是不排斥野路子,因为除了一些传承千年的教派,许多捉妖师家族,先辈也都是野路子出身,然后才传承下来的。
这就是一个江湖,有名门正派世家大族,也有江湖浪子独行客,但只要身上有真本事,自然便能凭此安身立命。
不过,捉妖师虽然没有派系之争,但内部确实存在分歧的,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妖魔鬼怪的态度。
魔是不必说的,这个种族杀戮成性,但有发现,杀无赦!
鬼也不必操心,地府自有一套完整的章程,该杀则杀,该关则关,该超度的便超度。
只是对于妖和怪,捉妖师内部分歧较大,隐隐地分成了两派,两派之间,观念冲突极大。
一派认为,人妖不两立,妖魔鬼怪都是一体的,只要见到,不必多说,杀了便是,杀不了也要想办法镇压,这派可以称之为杀妖派。
另一派则认为,魔和鬼且不说,妖和怪同样也是生灵,同样也分善恶,应该除恶留善,共同生活,这派可以称之为共生派。
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里,杀妖派的观念都占据了上风,所以人与妖之间彼此杀戮,结下了不解的仇怨。
直到近几十年,国内高层对此事重视起来,专门成立了秘不外宣的“异常事务管理局”,情况才有所改善。
因为异常事务管理局的行事方针,与捉妖师共生派的理念,极为接近。
他们对于妖和精怪,进行筛选区分。
行善者,纳入到特殊管理体系,可以像人类一样,共生共存,求同存异。
但是对于作恶者,也是毫不留情,或捉或杀或镇压,异族刑场和异族监狱,外界无人知晓,实际上却是存在的。
而在妖族和精怪方面,受人类态度的影响,也形成了不同的派系。
一派是仇视人类的,对人类的态度,就是不共戴天,经常会杀人喋血,甚至以人类的性命精血为食修炼,被称之为杀戮派。
一派是与人类保持一定的距离,安全第一,不主动招惹人类,也不主动接近,保持戒备心理,被称之为自保派。
还有一派,则是与人类共生派理念有些接近,它们愿意主动接近人类,积极融入社会,向人类表达善意,也被称为妖族的共生派。
“啧,涨姿势了,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华杰啧啧称奇,随即又好奇地问道:“那么,丰老爷子,您呢,您算是哪一派?对了,您不会是‘异常事务管理局’的吧?”
“当然不是,人老了,不喜欢受约束了。”
丰凌尘呵呵一笑,反问道:“至于我算是哪一派嘛,你不妨猜猜看?”
“我猜啊……”
华杰略一思忖,忍不住一拍额头:“我还真是蠢呢,猜什么猜,您老当然是共生派啊,您要是杀妖派,看到水怪,哪里还会跟我这么客气。”
“也还行,算是没蠢到家……”
旁边的丰芮珞,毫不客气的开启了嘲讽模式:“我爷爷要是杀妖派的那种偏执狂,本小姐能答应帮你,超度这小水怪么,是不是傻?”
“那是,丰女侠善良与美貌并存,怎么会是那些冷血无情的杀妖派呢,是我蠢了……”
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又做了两年服务行业的华杰,什么难听的话没听过,小小嘲讽,自然不会放在心上。
何况,丰芮珞并无恶意,本就是朋友间开玩笑的语气,华杰当然没那么小气,便也以玩笑的方式应付了过去。
“对了,你瞧我这脑子,都忘了问问丰女侠,你看,这超度的费用……”开着玩笑,华杰突然想起一个关键的问题,赶紧提了出来。
不提不行啊,华杰工作两年,做的都是门槛低的服务性或劳力性工作,收入本就不高,每个月还要给福利院寄去一大部分。
所以两年下来,手上也就是几千块的积蓄,不提前问清楚费用问题,实在是心里没底啊。
什么,你说古玉很值钱?
那是肯定的啊,华杰早就查过了,那古玉的价值,至少在六位数以上,当然值钱啊。
但问题是,你总不能等人家丰芮珞,超度了水怪,消弭了古玉上的怨气,然后再跟人家说。
“我没钱,你先把古玉给我,等我卖了钱,再跟你结算费用哈。”
就没这么办事儿的,对吧?</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