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们的愤怒罗凯相当的理解。
因为随着这个女子的身份被扒出来之后。
所有人都直呼好家伙:
大学专业是媒体。
仗着自己对于网络的了解,就写小作文谎报他人。
网上造谣?
谁给她的胆子。
想红想疯了吗?
想要炒作想疯了吗?
罗凯在直播间内。
直接现场连线了这一次的求助者。
也就是这个视频当中的大叔的儿子。
二十多岁年轻人。
满脸的愤怒。
甚至眼睛里面还有些发红。
显然是被气到了:
“罗律师帮帮我,我父亲被这女的写小作文描述成偷拍人的猥琐老男人。
进行百般侮辱,作为儿子的我,知道这件事情就像是心被千刀万剐了一样。”
“此前父亲与这一个女的通过官方调解达成和解,当时我爸不知道该女子网络曝光自己的严重性。”
“……我父亲是农民工,发生事情的时候是因为工地下雨没有活干。
之后就去坐地铁回家,发生了这么恶心人膈应人的事情!”
“我没有在第一时间知道,还是傍晚的时候我朋友从手机上看到了我爸的事情才转给我!
我才知道这个事情在网上被曝光了,而且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
“我父亲没有偷拍,当时也给看了相册自证清白,这女的发的视频当中都可以看得到!
但是!!这个蛇蝎一样的女的还是把此事发在了网上!
颠倒黑白,随便剪辑并且贴上猥琐男偷拍男的标签进行侮辱!
我父亲今年才50多岁,老实巴交了一辈子!
因为不会上网看新闻,甚至之前还说这些都是小事儿,和解了,官方证明清白就没事了。”
“但是!这女的依然造谣写小作文网上曝光。
我曾私聊这個女子,让它站出来公开道歉,并且删除对我父亲进行的侮辱小作文,但是都已经被拒绝!”
“这是何等的恶心和傲慢?
真以为我们这些人文化不高就不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吗?”
“人争一口馒头,佛争一口气,人活着就是为了一生的清白!
好人就该让枪指着脑袋?”
“罗律师帮帮我,我要走法律途径!
我要起诉!哪怕再多钱也要挣这口气!
这女的不是说他没错也要起诉吗?
那就来啊!”
这男子说到这里揉了揉眼睛。
一想到周围有些邻居对老父亲指指点点。
泪水淌出来。
罗凯感同身受:“行,这个案子我接下了!”
“至于费用什么的话,我分文不收,你就稍微支付一点材料费之类的就行了。”
“这个案件的具体细节,我们之后线下再聊。
对了,你和我好像是在同一个城市吧,如果可以的话明天我们碰个面,再好好详谈。”
罗凯不愿意在网上多说。
因为一些细节说了之后就不好操作了。
就像打牌一样,不可能把明牌亮出来给对手……
网友们全部都是刷屏罗律师仗义!
不收律师费热心助人。
这个罗律师他有事是真上啊!
难道不点赞?
不值得称赞?
罗凯和网友们简单的说了几句不要以曝制曝!
请网友“理性关注”!
直播间网友表示要狠狠的“关注”!
罗凯:……
罗凯之后就掐断了直播。
紧接着快速的添加上了刚才求助者的联系方式。
拨打了电话过去。
“大兄弟你真的确定要起诉这个女的了吗?
这个案件只能是自诉提起,也就是说有你父亲提起才行!”
罗凯的言下之意,这个男子听得清楚。
“罗律师你放心,我爸的思想工作我会帮他做好。
我只要和他说一句父亲,你难道想要让你儿子顶着自己父亲是一个偷拍猥琐男的臭名声过一声吗?
只要我说出这句话之后,基本上我爸都会站出来的!”
听到受害者原告方会坚定的站出来。
那么自己这一个原告律师就好操作多了。
毕竟谁都想要一个坚定的队友。
不求多给力!
只要不挂机!
罗凯就能带飞!
罗凯再次说:“从现在开始,无论这一个女的在网上如何造谣,如何侮辱你父亲,都要保持克制!
这女的造谣造的越嗨,那么她所发的每个小作文都会成为审判庭上能够致她于死地的证据!”
“明天我就带你去公证的地方,把这些证据给定下来!
然后再去报案!
在这之前切勿打草惊蛇!
她强任她强,证据收集只需要一天!
等审判之后送她进去踩缝纫机有她哭的!”
求助者这一个小伙子听到了之后。
心情好多了。
双方就细节说了几句之后。
约定好明天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就挂掉了电话。
罗凯在酒店里面深呼吸一口气。
撑了撑腰。
关于网上造谣侮辱的案件。
难点是取证。
没错,就是取的证据。
有人问取个证据而已,这有什么难的?
嘿嘿!
这其中的门道可多了。
这其中的讲究曲折可多了。
就比如这个案件当中。
要是这女的一下子把自己社交账号那些发出来的小作文一下子删掉。
没有在公证的地方提前把这些证据记录下来。
到时候还真的拿她没办法。
审判院是以证据为王的地方。
你要告人。
你也首先得拿出证据来呀。
不过……
这女的似乎懂一点法,但是不多。
不然的话早就把那些小作文赶紧删掉了。
这给对手递刀子的行为……
啧啧啧!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所说的每一句话。
很有可能都会成为堂上反刺向己方的证词。
谨言慎行。
罗凯打开社交网站。
点击这女的社交账号。
看她发的几个帖子。
为了确保安全。
罗凯让贾维斯帮忙。
固定对方的账号。
对方想要删除任何东西都不可能。
让最顶级的黑客去做这种事情。
用大炮打蚊子来比喻可能都少说了……
罗凯躺在酒店的大床上。
快速的思索着这个案件该用何种方式来定罪:
未经他人允许,上传视频至网络,已经侵犯了肖像权。
没有证据,侮辱诽谤他人已经损害他人名誉。
可要求对方进行经济赔偿,构成严重后果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络造谣或者侮辱他人……
只需要500点赞转发,或5000点击浏览就够入刑的呢……
顶格三年起步哦!
对方的小作文。
点赞量好像还挺少的。
但是点击量已经破千万。
浏览量也差不多。
已经够入刑的了。
这个官司。
罗凯接了!
明天就去办他丫的。
这平行世界最近他遇到的案子真离谱……</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