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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醉酒的周仓

    至于她本体目前所处的位置,她也稍微透露了一部分,的确是位于幽冥界,但却并非属于震旦的冥龙-庆甲所管辖的区域。

    事实上,幽冥界是一个非常宽泛的界域。

    震旦冥龙-庆甲的黄泉冥府、震旦和尼朋诸多妖王、各个种族的死亡系神明、一些邪神,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在主世界等混不下去的强大存在,都有可能在幽冥界占据一片地盘,划地为王。

    由于幽冥界似乎一直都在不断的向外扩张着,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幽冥界自立山头的存在也越来越多了。

    当然了,地盘可以扩张,但那里无论是资源还是环境,相比主世界来说,都要贫瘠、恶劣的多了。

    因此为了争夺资源和一些好的地盘,幽冥界也经常会有战争。

    凌秋雁所处的位置,名为地狱交汇点,也叫地狱边境、地狱三不管等等。

    顾名思义,是多个种族的死亡系神明势力的交汇处,也算得上是个三不管地区了。

    那里混乱中自有秩序,而且可以较为频繁的看到来自于不同种族的存在。

    由于正处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凌秋雁也没有说太多,反正她还会跟随江云好几天呢,也不急于一时。

    江云倒是有些意犹未尽,但他知道正事要紧,示意刘辟把这个膀大腰圆的醉汉抬起来,江云打算先给他找个地方住下。

    等明天他苏醒之后,自己再和他进行真正的交流也不迟。

    就在这时,旁边恰好路过了几名村民,看到被抬着的壮汉,几个人都有些担心,不知道对方是怎么和这些外乡人有了接触。

    但其中一名男子却脱口而出:“周仓又醉成这个样子了?”

    江云顿时就是眼睛一亮,这家伙叫周仓?

    不想在这个小村庄中,竟然还藏着这样一位人才,看来自己今天要走大运了!

    他当即上前几步,笑着道:“我和周兄一见如故,但他眼下醉酒不能言语,不知阁下可否为我稍稍解惑?”

    “自无不可!”

    几分钟之后,江云就大概的了解了这位周仓的生平。

    据说他原本是隶属于荒林村的上级城镇-丽珠镇的一位玉勇校尉,也曾经挥斥方遒,最多时曾统帅上千大军,以他当时的年纪来说,他的未来必定不可限量。

    可惜事情没有一帆风顺的,在一次对抗尼朋妖魔入侵的战争中,因为一个疏忽,未能识破妖魔的诡计,导致他的部下损失惨重。

    尽管由于周仓的拼死作战,最终还是撑到了援军的到来,并取得了胜利,可那些死者却无法复活,他也因为妖魔的诅咒,而导致实力一落千丈。

    那一战过后,满心懊悔的周仓,先是倾家荡产,拿出了大把积蓄,分给了那些战死和受伤的袍泽。

    接着他不顾上级和袍泽的挽留,执意辞官,去为战死的兄弟们守墓。

    本来大家以为过上一两年,周仓就会重返战场,继续对抗震旦的诸多敌人。

    打仗嘛,哪有不死人的,就算是古之名将,也很少会有百战不败的,更遑论他一个在震旦少说也有几千上万名同僚的玉勇校尉了。

    大家其实都能理解,并没有因此对周仓并没有太多的埋怨。

    但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周仓垂头丧气的回来了,开始整日以汹酒度日。

    一开始村民和镇子里的,周仓原本的同僚,还都过来规劝过他,但却全都以失败告终。

    到了后来,他甚至开始变卖家产,只为了喝酒,似乎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寻死一样。

    而且他的脾气变得越发阴郁、暴躁,动辄出口伤人。

    于是久而久之,丽珠镇也就不再管他了。

    毕竟像他这样的玉勇校尉,固然很不错,可对于拥有过亿人口的震旦天朝,并不算特别的罕见。

    只有村民们会念在过往他担任玉勇校尉之时,对村子的格外关照,稍稍给予他一些照顾,让他不至于因醉酒而冻死在屋外。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数年过后,过往的恩情已经因为周仓的颓废和暴躁,消磨得差不多了。

    荒林村也不可能一直白养着他。

    听完之后,江云先是朝对方致谢,接着让刘辟拖着对方进入酒馆。

    虽然在许多细节之处,仍然有些不解,但如果能成功招募周仓的话,自己的麾下怕是就要多出一名英雄级单位了。

    没错,这是江云对周仓的定位。

    哪怕受到了妖魔的诅咒、又颓废了这么久,周仓的底子肯定还在,至少也是个英雄单位,方才不负他的名字。

    凌秋雁自然也是同意的,她万万没想到刚到人界第一天,就碰到了一个似乎认识她的人类,如果能从对方的身上找到些线索,那可就再好不过了。

    可不经意间的一瞥,却让她不由得目光一凝:“公子,这位前任的玉勇校尉,似乎并不如外人所想的那般,始终颓废着。”

    “嗯?什么意思?”

    顺着凌秋雁的视线,江云也马上就明白了。

    从敞开的衬衣,他能看到在周仓的胸膛上,有数道巨大而狰狞的伤口。

    看其模样,还十分的新鲜,或许就是最近十天半个月刚刚受的伤。

    而且那绝非被刀剑所伤,更像是某种猛兽的利爪,嗯,很像是狗或者狼的。

    江云不由得越发来了兴趣,这可和刚刚村民所说的,不太能对的上。

    如果真是一位整日醉生梦死的酒鬼,他去哪搞出这样的伤口来?

    总不会是被村里狗咬的吧?上面的抓痕显示爪子的长度怕是超过一尺,除非谁家的狗也能长成三四米,否则压根不可能有这种表现。

    “公子,伤口处似乎还有烈焰灼烧的痕迹。”

    “能用火的狗?附近有这种妖怪吗?”

    凌秋雁摇了摇头,她哪里知道,自从她拥有记忆之后,她还是第一次来人间呢。

    她之前对这里的了解,全部都来自于书本,以及地狱边境里其他存在的口述。

    而且不管是狗还是火,都不是什么稀有的东西,这个范围实在太大了。

    江云也就不再纠结了,反正无论事实如何,等明天对方醒来之后,都能搞清楚一部分,现在先去酒馆里看看是否有其他特殊的单位吧。</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