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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我就只是一个懂法的律师而已…

    看完升旗仪式,其他三人便是打车回去继续睡觉,拒绝了李晨游玩天安门的美好建议。

    而李晨也没有强拉着他们,选择一个人闲逛。

    下午三点,李晨坐上火车准备返回魔都,想要欣赏一下路上的风景,他们几个则没有那个雅兴,选择乘坐飞机回去。

    进入火车内,找到自己的座位,李晨也感觉有些困乏,便是打算眯一会。

    “你能不能管一下你家的小孩?”

    一个声音将他吵醒,李晨看了一眼,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旁边多了一位年轻的长发美女。

    记得上次被人叫醒道歉的时候,自己的旁边坐着的还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而对方把他叫醒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的肩膀上还残留着李晨的口水印记…

    女人站起身来面带气愤,李晨也是面带好奇的看了一眼后面一眼,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怎么了,你这么大一个人跟小孩计较什么?”

    ……

    听了半天,李晨也是大概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小孩比较调皮,没事就踢一下前排的座位,把这位女士给踢得不耐烦了,这才站起身来想要劝导对方,让他们做家长的管好自己的孩子。

    而家长也是個硬茬子,大概是认为在这种公共场合被别人教训丢了面子,一口一句自己的孩子还小,甚至出口辱骂他旁边的这位女生。

    还真是一个好汉三个帮。

    怪不得小孩会如此不懂礼貌…

    而那年轻的姑娘又岂会是三人的对手?很快就败下阵来。

    也就在这时,战况升级。

    男孩的妈妈率先出手,一个巴掌呼到了人家姑娘的脸上。

    那年轻的姑娘被打的走了神,一时没反应过来。

    见那女人打了自己还在骂骂咧咧也是忍不住进行还击。

    女泼妇的战斗力十分强悍,那姑娘完全不是对手。

    两人拉扯的过程中,姑娘还被推到了李晨的身上。

    李晨有些无语,只能起身拉架。

    他敢对天发誓,一开始他是绝对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对待这件事,只是单纯的想要把战斗的双方拉开,根本不存在拉偏架的行为。

    而那泼妇的老公一见他的老婆被人欺负,也是站起身来准备动手,更是狠狠的踹了李晨一脚。

    还没来得及倒下,对方又紧逼了上来。

    见没了后路,李晨也不在打算退让。

    你既然真想跟比划比划,那就来吧,老子把你弄死了也是正当防卫,毕竟这么多人看着呢。

    看到列车员的身影,李晨急忙捶上两拳先回个本再说。

    列车的过道有些狭窄,再加上有旅客拉架,这完全限制了李晨了输出的空间,不然一定要让对方体验一下什么叫做被跳起来捶的快感。

    而闻讯赶来列车员在抵达现场后便是把扭打在一起的主要人员强行分开。

    而那男人被拉开后还是有些不服,感觉自己有点吃亏的他便是抬起自己的左脚做出踹人的动作。

    那左脚上穿着的黑色皮鞋也是不受控制的飞了出去,刚好落到了李晨前排的餐桌子上。

    前排位置上坐着的几名旅客,看着自己面前这突然飞来的皮鞋陷入了沉思。

    这还真他妈是人在车上坐,鞋从天上来。

    尤其是这只皮鞋,还散发着刺鼻的味道…

    两方人马被分别控制住,随后交给下一站的铁路武协局。

    一开始的时候,铁路武协还打算调解,见到李晨态度如此强硬后也是没了调解的欲望。

    “知道你的行为是什么吗?”

    李晨坐在审讯室内,他的手机和随身用品已经被警方暂时扣下。

    “见义勇为加正当防卫。”

    审讯他的警察一听他这么说顿时就乐了。

    “还见义勇为正当防卫?你这是互殴你知道么?”

    见对方不愿意和解,两个警察也是换了表情,用着审讯的手法跟他录口供。

    “警察同志,我对你们的行政处理不认可。”

    李晨闻言看了看他们认真的说道:“正当防卫法第二十条有明确规定: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

    “而我一开始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制止她人实施暴行,也不存在过多的想法和动作,而行凶者的家属那却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对我进行殴打。”

    “列车的空间狭窄,完全不利于我采取紧急避险,所以只能通过正当防卫的方法来制止对方的暴行,从而保证我的个人利益不在受到侵害。”

    “而整个这个过程最开始时,坐在我旁边那个位置的女士,一开始也是正常的与他们进行理论,阐述事实,并要求他们的家长做好父母应尽的义务。”

    “却不想,对方听完后先是出口辱骂,随后动手对我旁边的女士进行殴打,而我旁边的那个女士更是被施暴者按到了我的腿上。”

    “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将他们分开,制止对方的暴行。”

    “综合上述,我的行为只能是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而并非你们两个口中的互殴。”

    “如果你们非要把我定性为互殴,那我肯定是有异议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被执行者有权提起行政复议。”

    两名警察听他这么说脸色瞬间阴沉了下去:“你是在跟我们普及法律?”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晨看着他们两个露出冷笑说道:“要是伱们敢对我动手,我保证你们这辈子都穿不上这身警服。”

    “你是什么人?”

    年轻的警察看了看忍不住皱起眉头。

    这个家伙怎么懂得这么多?

    “我只是一名律师。”

    李晨见状面无表情的回道:“一个十分懂法的律师…”</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