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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豺狗子扒牛(第二更)(新书求收藏求追读求推荐求宣传)

    豺狗子是喜欢群居的动物。

    有老猎手把豺群分为豺王,兵豺,保姆豺,以及苦豺四种。

    豺王统领整个豺群,兵豺负责追逐攻击,保姆豺照顾幼豺,也为整个群体服务,苦豺,由豺群中的老弱病残组成,干的都是最危险的活儿,比如诱敌或者断后。

    当然,这是种比较浪漫化的说法,事实上豺群之间虽然存在等级制度,但并没有那么明显,部分豺之间的分工并没有那么明确,经常“身兼数职”。

    刚刚被发现的那只豺,应该就是留下来断后的。

    “从哪儿跑来的豺狗子,差点把我家小牛犊子咬死!”

    隔壁王婶气坏了,从家里拿出半挂鞭,点了远远的丢出去,在黑暗中噼里啪啦的炸起一大片烟。

    这是农村常用的驱赶野兽的方法,不用冒险,效果还倍儿好。

    “x养的玩意儿!”

    “再敢来偷牛,非扒了你的狗皮!”

    朝黑洞洞的山上凶神恶煞的怒骂了好一会儿,王婶才恁恁不平的回了家。

    李小烽哑然失笑。

    农村是这样的,在东北屯子里根本没人怕这小东西。

    很简单,因为豺这玩意儿它根本就不伤人。

    哪怕是后世,也没有发生过任何一起豺狗子害人的事情。

    这玩意儿对牛牛的兴趣,远大于人。

    即便你和它正面遇上了,它也只会赶紧跑开,然后躲起来远远的偷偷观察你。

    如果你听说过什么谁家的小姑娘采蘑菇走散被豺狗子抓走吃了,小孩儿捉迷藏被豺狗子掏了肚子,或者谁在门口睡觉被下山的老豺啃的只剩下一只手之类的故事。

    那你小子多半在家里不是个省油的灯。

    这种故事基本上都是为了吓唬小孩子,不让他们大晚上出去乱跑编出来的。

    不过豺狗子确实胆子大得很,在中大型野生食肉动物里,就属这玩意最能下山进村儿,有事儿没事儿就偷个鸡摸个羊。

    这也是很多老人讨厌害怕这东西的原因,毕竟死在它手上的牛羊,远超虎豹熊狼,实打实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真要说起害人这块儿,那还得是熊虎两兄弟,且轮不到豺。

    直到什么都看不见,追风也解除戒备恢复了平日的乖巧后,李小烽才摸着下巴转身回了家。

    豺群肯定是追着之前那窝炮婪子过来的。

    可水生大爷他们连着在山上打了这么久的围,按照豺群机警的性格,早就该跑回林区了才对。

    怎么还留在秃顶子山上?

    前几年豺狗子多,经常下山霍霍,被猎户们打了几场围后就销声匿迹了,带着全家老小基本全躲进了老林区。

    怎么突然又回来了,还赖着不走了?

    李小烽百思不得其解。

    ……

    把狗拴好,李小烽骑着自行车又去了供销社一趟。

    不愧是“早开门,晚关门,中午不关门”的供销社,这时候了居然还在营业……

    买了两毛六的油炸花生米,李小烽直奔马建国马大爷家。

    人情世故他还是懂的。

    想要成为一名装备精良的猎手,日后就绝对少不了要和这些老猎户们打交道。

    很简单,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花钱就能买到的。

    比如“乌力安”和“皮卡兰”。

    也就是鹿笛和狍哨。

    这种用来诱打有蹄类动物的特殊工具,想买你都没门路,只能托关系才能弄到。

    别到用着人家的时候再去临时抱佛脚。

    要到了那时候,你就是唱出歌儿来,也没人稀得理你。

    马大爷很高兴,拉着李小烽就要来两杯。

    倒不是贪那点花生米。

    就这小子吧,以前总觉得他不学无术还整天吊儿郎当的。

    但自从拿了他九斤多的野猪肉,不知道为啥,突然就觉得他顺眼了,连办事儿都觉得他办的特别妥帖,让人心情愉悦。

    从马大爷家出来,李小烽按按太阳穴,有些微眩。

    至于马大爷,已经躺在炕上不省人事了。

    开玩笑!在国际狩猎公园那会儿,他可是天天陪老外喝,红的白的洋的啤的就没差过事儿!

    马大爷那两瓶北大仓,在他这儿充其量也就是溜溜缝儿。

    回去的路上,迎面还遇到几个带着蛤蟆镜,身穿喇叭裤或者阔腿大码西装的年轻人。

    都是之前经常一起鬼混的狐朋狗友。

    “小烽,昨个咋没来?”

    为首的一个从兜里拿出一本薄薄的册子,在李小烽脸上晃了晃。

    依稀可以看到册子的封面上画着一个曼妙的女郎,旁边是个身穿制服的警察,正一脸怪笑的抚摸着他的五一式手枪。

    暗示拉满。

    “最新版的爱与法!”

    那人走过来猥琐一笑,又炫耀似的提了提手里的东西。

    李小烽定睛一看,是个老式的四管半导体收音机。

    “一起去跳会儿舞呗?二妮儿一会儿也来呢!”

    那人笑嘻嘻的把手搭在李小烽肩膀上,揶揄道:“你不是为了人家茶不思饭不想家不回,还说要跟人儿私奔吗?”

    “怎么说来着......哦对,那叫反抗封建思想糟粕!”

    周围的人顿时哄笑起来。

    李小烽推开那人的胳膊,摇摇头,懒的和他们多说一句,直接扭头就往家走。

    拿收音机的那人叫王开放,屯子里的无赖,凭着家里有几个小钱,早就和陈二妮儿勾搭在一起了。

    这伙人全都知道,就是合起伙来瞒他一个,然后背地里再拿他开涮。

    上辈子他可被这伙人给捉弄惨了,把他的丑事传的好几个屯子都知道了,丢死个人。

    从而也导致了英子对他彻底失望。

    要不是英子人善,恐怕早就和他离了。

    “傻x!”

    王开放瞅着李小烽离去的方向骂了一句,然后就吹着口哨,和小兄弟们勾肩搭背的跳舞去了。

    ……

    李小烽回到家,却发现全家人都在等自己,尤其是英子,脸上难得带着淡淡的笑意。

    圆桌上扣着三菜一汤,荤油那浓郁的香气正从碗缝里不断飘出来。

    “等我干啥玩意儿,你们先吃啊!”

    李小烽嘿嘿一笑,紧挨着英子一屁股坐下。

    ……

    吃完饭,闹腾了好一阵子,一家人才各自回了各自的家。

    李小烽搬了几块废砖,在靠门的地方勉强搭了个窝,又找了个破棉衣丢进去,一个简易的狗窝就做成了。

    大晚上的实在没办法,只能对付一下,明儿再上山砍些木头,给追风弄个好点的狗窝。

    半晌后,李小烽才浑身疲倦的进了门。

    今天可以说是马不停蹄的忙了一整天,腰都快要干断了。

    英子已经给他铺好了炕,还端了一大盆热水过来帮他洗脚。

    在漂亮乖媳妇儿的伺候下,李小烽美美的躺在了炕上,把身上的三块钱掏出来,偷偷放进英子的外套口袋里。

    享受着英子的捶腿、按摩,李小烽美滋滋的就哼起了歌。

    马开放那伙街溜子,哪里知道娶到这么漂亮温柔还知书达理的好媳妇儿,那小日子过的能有多美。

    给锭金元宝都不换!

    二妮儿是谁?真不熟!</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