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去的是市人民医院。
姜琳把以前在章台县人民医院的化验单病历表啥的都带过去了,人家认不认是人家的事情,自己还是要把这些东西都带过去。
挂号,抽血,化验等等,和县人民医院大同小异。
照样是要到下午出结果。
姜琳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方浩就跑出去给她买了一份早餐,顺便还给家里的乐乐也买了一份。
化验完后,彪哥又开车把他们送回云台小区。
路过一家菜市场的时候,方浩还下车买了些菜。
按照以往的惯例,又买了一只老母鸡,给刚抽了血的姜琳补一补。
本来是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可是他去菜市场买了那些菜之后,再上车遭到了彪哥的嫌弃:
“往后面去,你从菜市场出来,带着一身的怪味道,我可受不了。”
方浩很无辜:“你这也太夸张了,菜市场转一圈,哪里就会带出味道来?”
彪哥坚持着自己的决定:“我鼻子很灵,我受不了,你往后面坐。”
“你狗鼻子啊?”
方浩没办法,只能打开后排的车门,坐到了姜琳的旁边。
手上提着一些菜,包括一只鸡。
不过这只鸡已经开膛破肚褪了毛,不会有多大的气味。
也不知道彪哥为什么在意这个,以前都没觉得他这么矫情的。
外面天气很热,从菜市场出来,方浩身上的衬衫都湿了一些。
回到车内,倒是舒服了很多。
姜琳一直都看着他的,等到他进入车内,坐到自己身边,这才把脸摆正,直勾勾的看着前方。
但是一张脸又莫名其妙的红了。
方浩一不小心又看到她红了脸。
见多了她莫名其妙的脸红,现在也没有太大的感受了,只是想着:“血还是抽少了,居然还能脸红。”
两个人同坐在一排,啥话都不说也挺尴尬的,前面的彪哥本来挺能侃的一个人,现在一声都不吭,只知道开车。
没办法,方浩只能打破沉默,向姜琳问起了乐乐生活和学习上的事情。
每天吃的好不好,过得开不开心,有没有在认真的学习,都在看一些什么书。
巴拉巴拉的。
姜琳也认真的回答着。
在这回答的过程中,脸红的现象也逐渐的消失了。
在前面开着车的彪哥好生佩服:“浩子不错啊,专挑软肋下手。要搞定这个单身妈妈,就先表达对孩子的关心——这应该是每个单身妈妈最在意的事情了吧?攻敌之必救,够无耻!够有效!厉害厉害,又学到了一个新的知识点!”
然后又愣了一下,寻思着:“但是,我又不好人妻,我学到了这样的知识点,又有什么用呢?”
把他们送到了云台小区,直接开进了里面,送到11栋楼下。
彪哥没有跟着他们一起上去,在他们下车的时候说了一声:“我今天还有点事情,约了一个朋友,就不陪着你们了。”
“不一起吃顿午饭再走吗?”方浩问他。
“是真的有事,”彪哥显得很认真,“下午你们要是需要车,可以打个电话问我,我的事情要是办完了,还是会过来接你们去医院。”
他说得这么认真,看起来是真的有事。
方浩也不好强留了,只能说:“那你忙你的去吧。”
他倒是希望彪哥能够待在一起,这样气氛就会不那么尴尬。
要不然,他面对一个动不动就脸红的丈母娘,那情景,不敢深想。
只能希望乐乐能够活泼一些,打破尴尬的气氛。
到了家里,乐乐已经起床了,正捧着一本书在客厅里看着。
醒过来之后,就没看到妈妈,但是她知道妈妈今天要和方叔叔去医院检查,也没有惊慌,就在家里看书。
听到门响,抬头看过去,就看到妈妈和两只手都提着菜的方浩。
看到方浩,莫名的就觉得很开心,放下了手中的书本跑了过去迎接:
“妈妈,方叔叔,你们终于回来了。”
说着,就抱住了姜琳的腰,脸在她身上蹭,亲昵得不得了。
方浩也想来这么一个。
但是没有。
只能将菜提到冰箱那边去,先放进冰箱里。
姜琳将手中提着的早餐递给了乐乐,微笑着说道:“这是方叔叔给你买的早餐,快点吃吧,趁着还热。”
乐乐接过了,又对方浩说了一声:
“谢谢方叔叔!”
“不用谢。”方浩回应。
给未来的媳妇买早餐,不就是天经地义的吗?还需要道什么谢呢?
放好菜,看看时间还早,没到做饭的时候,就坐客厅里,问起了乐乐的学习,问她的暑假作业做的怎么样,还把她的暑假作业拿过来看,一页一页的检查。
做这些,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缓解无事可做的尴尬。
然后发现这孩子对暑假作业还蛮认真的,虽然没有做完,但是做出来的那些,基本上都是对的。
只不过有那么两道题理解有些错误,他也指了出来,进行了纠正。
虽然他读书不怎么行,但怎么说也是一个大专生,指导小学三年级的作业,完全不在话下。
如果是初三的作业……
那他可能要掂量一下自己行不行了。
姜琳坐在一边,看着方浩和女儿的互动,莫名的就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还有一些心酸的感觉。
女儿打出生来,就没有享受过父爱。
这不是她的错,也不是女儿的错,就是命运安排的不公。
她能感受得到方浩对女儿的疼爱之心,也能够感受到女儿对方浩的孺慕之情。
她觉得,女儿是从方浩这个年轻男人的身上找到了缺失的父爱。
这个是她没有办法提供给女儿的。
虽然她不认为是她自己的错误,可这终究是女儿生命中的一大缺陷。
看到面前一大一小两个人互动的挺开心的样子,她心里忍不住就想着,如果他们真的是一家人,真的是那样的关系,那该多好?
可惜不是的。
她甚至觉得,萌生这个念头,就是对恩人的亵渎。
人家年少多金,阳光帅气,心怀大爱。
而她,只是被命运无情践踏的残花败柳,有病之身,又怎么配得上呢?
最多也只能希望,这个年轻人能够多陪一陪乐乐,能够给乐乐的世界里带来更多一些的快乐,能够让她童年,更多一些阳光。</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