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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食人花骨

    哪怕是有影奴李二,承受了部分暴血的痛苦,但杨雄还是被浑身充盈的血气,弄得精力充沛、极度亢奋。

    当即在院子里,做了100个俯卧撑,100个深蹲,100个仰卧起坐,这才稍微缓解。

    ……

    城西,王家。

    月光下,王家两道高高的大门,并没有关闭,而是往内打开。

    像是在迎接什么人。

    这个时代,还没有路灯之类的,晚上还有着“宵禁”的制度,像王家这种大户人家,不但早早闭门,甚至还有仆人值夜,以防鸡鸣狗盗之辈。

    但王家却是个例外。

    远处,缓缓走来一人。

    这人举止僵硬,面无表情,似乎是认得路一般,径直来到王家,走了进去。

    在这人进去后,旁边,一个黑影也跟着翻身上墙,将身躯隐藏在黑暗中,跟上前去。

    正是李二。

    奇怪的是,王家大寨,若大的屋子里,居然空荡荡的,一个人也见不到!

    富丽堂皇的屋子里,卧榻之上,王老板侧卧着,吸着烟枪,火光一明一暗。

    在他身边,站着一个侍女,正是昨天,给杨雄送食盒的丫鬟。

    那人缓缓往前,穿过前院,来到王老板的面前。

    侍女见状,提醒王老板:“主人,又来了一个孝敬的人。”

    “挖了吧。”

    “是!”

    得到王老板的命令,侍女从旁边,拿过一个坛子,一个盘子。

    那坛子才一打开,就血腥味扑鼻而来。

    两人却是毫无所觉,侍女抓起一把尖刀,过去,将那人的衣服解开,一刀下去。

    很快,胸膛切开,人心被挖了出来。

    挖出人心后,侍女小心翼翼的将其放在盘子上,安置在一边,又挥动手中尖刀,不多时,一块面团大小、白生生的人油,便又被它从那人腹中,取了出来。

    奇异的是,那人即便是被剖腹挖心取油,也依旧面无表情,只是直愣愣的看着前方,而他被刨开的皮肉,居然没有血液流出,反而渗透着一股子煞白。

    侍女将那团人油,放入坛中,盖上盖子,腌制起来。

    王老板吸了一口福寿膏,吐出烟雾:“都到齐了么?”

    “回主人,一共到了十一个,还差一个。”

    “差一个?”

    听到侍女的回答,王老板翻了个身,问:“差谁?”

    “就是昨天下午,过来吃流水席,没抢到菜,后面单独给他送了食物的那小子。”

    “原来是他。”

    王老板仰起头,吐了口烟:“再等等吧,估计那小子,还没把福寿虫吃下去呢,也可能还未毒发,毕竟那小子的灵魂,目前看来,应该是这批‘贡品’里,最强大的一个。如果一直没来孝敬的话,明天入夜,你去他家看看。”

    “是。”

    “下去吧,这皮囊,赏你了。”

    听到王老板的话,侍女面露喜色,连忙点头:“多谢主人!”

    当即伸手,便将那已经被挖心取油、早已死透的尸体,扛在肩头,带了出去。

    等到侍女离开,王老板这才挣扎着身躯,爬了起来,整理一下衣服,端着那个盛放着人心的盘子,往里屋走去。

    而前院,侍女放下尸体后,伸手抓住她自己的脑门,用力就那么一撕。

    “嗤”的一声,她头上的头皮,连带着头发,竟是直接被撕开!

    头盖骨里,伸出一条类似花骨朵一样的花枝来。

    那花骨朵嗅到尸体的味道,迅速绽放,里面竟是一张长满了锋利牙齿的嘴!

    很快,就传来一阵“呼哧、呼哧”的声音。

    不多时,一具没了心和油的躯体,便被这玩意儿,吃了个干干净净。

    吃完,“侍女”这才心满意足,将头皮重新掩上,还不忘抹了抹嘴,将地上的衣物,收拾丢掉。

    殊不知,这一切,尽数落入了潜伏屋梁上的李二眼中。

    ……

    “取人油,吃尸体?”

    此时,天色大亮。

    李二已从王宅返回,将自己见到的东西,尽数汇报给了杨雄。.??m

    杨雄做完运动,稍微缓解了一下暴血症,听李二这么一说,也是惊住:“这大布商、大富豪王老板,合着,也是个邪祟啊。大隐隐于市,居然连巡夜司的人都没察觉,真是牛逼了去。”

    靠着每年的“流水席”,暗中筛选合适的人,哪怕是死了,也都以为是吃东西撑死的,没人会怀疑到王老板的身上。

    而他为了伪装,筛选的条件,也是极其苛刻,不但需要灵魂强大,还需要身世孤寡,家中并无他人,这样才好“毁尸灭迹”。

    怪不得会选上自己呢。

    而且,听那个侍女,和王老板的对话,显然并不打算放过他。

    要是他今天,还没“主动”前去王家的话,那侍女,就会找过来。

    正好。

    杨雄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正愁找不到邪祟剥皮呢。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侍女,和王老板,应该都是邪祟,解决的话,又可以得两个煞皮。

    完美。

    ……

    今日无事,饮酒吃肉。

    见杨雄准时捧场,凤姐满脸笑容:“杨掌柜的,你这天天来喝酒,可别误了自己的生意呀。美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

    “误什么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嘛。”

    杨雄笑着,随口回了一句:“除了酒外,再给我上一盘卤猪耳朵,半斤熟牛肉。”

    手里有钱,也就不吃茴香豆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凤姐美眸闪动,略作沉吟,眼神里,露出钦慕之意:“这诗,以前怎从未听过?细品之下,却又如此惊艳。将随性、洒脱,和美酒,完美阐述了出来。这诗,难道是杨掌柜自己作的?真没想到,杨掌柜居然有如此才气。”

    “咳、咳,没有,没有,书上看到的,觉得好听,不自觉就记下来了。”

    杨雄忽然想起来,这个世界,虽然大体走向,和自己前身的世界类似,但多多少少,诸如朝代更替、历史名人这些,还是有些出入的。

    自己没仔细研究对应的历史,也不知道有没有李白,更别提李白的成名诗了。

    “是么?”

    凤姐明显不信:“你可别骗我,我也自小读书,似这等诗句,绝不可能籍籍无名的。”

    自小读书?

    这个时代,能读书的女人,那都不是普通人家,非富即贵,又怎会来这个地方,抛头露面,开一个小小的酒肆?

    看来,这凤姐的身份,不一般呐。

    当然,相比之下,他对今晚,要来找他的那个“女人”,更感兴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