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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孩子、义子

    “呼呼呼……”

    鸡毛掸子的凄厉风声再起,眼前那个身材最矮,鼻涕牛牛吊着老长,还穿着开裆裤的,就是程家夫妻俩最小的儿子程江海。

    也是这个家里没一刻消停的“混世魔王”。

    此刻的他,厚重的棉裤腿上到处沾染着一坨坨黏糊糊的羊粪,不时地散发出阵阵酸腐的恶臭。矮小的身躯紧紧贴着墙面上不敢稍动,表面上像是很乖巧的样子,其实额前那副没有一刻安定,贼溜溜到处乱转的眼睛,早已将他顽劣好动的本性暴露无疑。

    程江海的眼珠子先是左闪闪,瞄了瞄伫立在自己身边,正在提心吊胆、抖如筛糠的哥哥——程江河。

    这个一贯以儒雅文气为形象标志的孩子,算得上是程家的“长房长孙”了,如今已经是团场红旗子弟小学三年级的学生。

    打眼瞧去,程江河长得眉清目秀、清新俊逸、挺鼻薄唇的,很有点文人的胎气。虽说他也有着幼小稚童的好动爱玩的天性,可劲头比起同龄的孩子那完全算是个另类。

    这娃没事就爱搜刮些哥哥姐姐的课本,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缩在角落里翻看。也不知道看得懂看不懂,反正身上老是飘逸出一股宁静的书卷气息。

    每当这个时候,程家安夫妻俩就很纳闷。

    自家的种是不是有点奇怪啊,咱身上可没这种文绉绉、酸溜溜的基因,难道是生孩子的时候抱错了?

    相反,精灵古怪,整天撒尿和泥,没少让人头痛的老幺程江海,却是李秀兰妥妥的一块心头肉。

    家中老幺嘛!

    护着、宠着,多一份他人没有的关爱也属正常,这恐怕是天下母亲难以克服的一个通病了。

    靠墙站立的程江海,眼神再一次飘飘悠悠,偷偷又瞄了瞄站在程江河身侧的程江水。

    这位俏然而立的女孩,则是在这个家里,除了溺爱的母亲外,最疼爱呵护自己的姐姐了,而且岁数整整比程江海大了一轮,这时候已然上了初中。

    做为家中的长女,程江水不仅和李秀兰当年的家庭身份差不多,连样貌都活脱脱继承了母亲娟秀美颜的模子。

    正如她的名字那般,时刻散溢着一股温润如水、清新淡雅的纯洁气质。肤若白雪、丽质天生的脸颊上,一双灿若星辰的明眸被长长的睫毛所覆盖,折射着一副自然灵气和倔强韧性的星光。樱桃般的小嘴镶嵌在一片粉色当中,柔丝般的秀发编成两条垂肩的油亮辫子。

    正印照那句“青丝馨香多股成,巧手编织亦是绳”。

    实在是个难得的塞外佳人胚子。

    在姐姐程江水的旁边,那个叫做何亦安的大男孩,高出她半个头去,身上的气质除了有些与程江河同样的儒雅清秀外,还有点英俊洒脱味道。

    他,也是程家夫妻的孩子。

    姓何!还是程家夫妻俩的孩子?

    是的,这个异姓的男孩还真是他们的孩子,也就是程家安三个半孩子里的那个“半”了。

    这是夫妻俩的——义子!

    说起这个义子,还真与程家夫妻有着扯不断剪还乱的复杂缘分。

    五十年代,何亦安的生父何伟国,生母杜婉玲同样都是上山下乡来到大西北的知识分子,算是与程家安在一个锅里刨食的同事。

    尤其是何伟国,来自东部的大城市,长得那叫一个文质彬彬、仪表堂堂,连说话都带着一股子江南水乡嗲嗲的水气。不仅出身书香门第,而且脑瓜子那叫一个活泛,笔杆子下的锦绣文采,更不是程家安这种胸无点墨的土狍子所能相提并论的。

    于是乎,有心眼、有能力的何伟国,职务自然升迁的也快。岁数比程家安还小,就在团场担任起了干部股长的职务,算是程家安上级的上级。

    只是,像他这种带有“小资”背景的人物,不乏有着与生俱来的孤傲高冷和自我优越感。那身土黄色的中山装上,时时刻刻都要在胸前上别上一支亮晶晶的派克钢笔,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显露出自己知识分子的高贵。

    能主动来到大西北垦荒,何伟国不乏有着自己的小算盘。怀揣着出人头地、独领风骚的人生梦想,来这里捞取些仕途资本,以图将来实现自己更加远大的抱负,这才是他想要的。

    这么想其实也无可厚非,可想象和现实完全是两码事!

    当笔杆子换成了锄把子,江南水乡变成了荒漠戈壁,脑力功夫用在了体力上,整日里像个农民般的劳作在田间地头上,完全没有了诗歌一般的憧憬,只剩一身没完没了的臭汗,他那副文人弱不禁风的身躯因此也遭了不少罪,为此何伟国没少懊悔过。

    可没办法,顾及自己的前途,还得咬牙坚持着。作为管理干部的干部,场面话、场面事都得做得漂亮利索,绝不能在群众面前露怯,要不然扯起嗓子教育其他同志的时候,怎么能挺得直腰杆呢?

    要说人虚伪点也就罢了,算不得太大的毛病。

    最令人无语的,还是何伟国那种自视其高、人以群分的性格。总喜欢先入为主地将自己摆在金字塔的最顶端,然后把人划分为三六九等,和自己泾渭分明。尤其最瞧不起的,恐怕就是程家安这种土生土长的泥腿子工农干部。

    一个三把刀的蒙古大夫而已,算是那瓣蒜哪根葱。

    可就是这样一个被自己鄙夷加蔑视的小人物,却鬼使神差地救下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两条人命,和自己沾上了甩都甩不掉的恩怨因果。

    当年的杜婉玲,有着与何伟国类似的家庭出身,二人在学生时代就相恋,婚后志同道合地来到大西北支援边疆建设。那时候的杜婉玲,绝对算得上是个钟灵毓秀的人物。

    一头齐肩的秀发辫成两条干练的短辫,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

    即便不用像何伟国在口袋别上钢笔,那一身文雅的气息,也早已显露出知识分子天然的恬静和自若。

    同样的,年纪轻轻的杜婉玲也有着极强的事业心,只是没有何伟国对名利仕途那般的急功近利。加之她的学历不低、文采不俗,早早地便当上了陇佑县晨报编辑部的副主任,比起何伟国来也丝毫不逊。

    可没想到,正当事业要蒸蒸日上的当口,她却意外地怀了孕。以至于待产期无法工作,只能滞留在团场的陋室里,这让杜婉玲一度很是惆怅。

    不要孩子?

    这是不可能的!

    引人非议不说,作为三代单传的何伟国,对这个孩子寄予了多少期望,她是很清楚的。

    那就要吧,可谁想到怀个孩子也天有不测风云这回事。

    一个沙尘暴遮天蔽日肆虐的夜晚,杜婉玲起夜时意外摔倒,致使羊水破裂即将临盆。这个时候送去远在六十多里地的陇佑县城,两条命非交待在半路上不可。

    惊慌失措的何伟国没了章法,慌不择路地找到了团场后勤股的妇女龚玉兰,连同政治处自己的顶头上司,女性主任秦丹萍,七手八脚地将杜婉玲抬到程家安的卫生所,希冀让有过生育经验的秦丹萍帮忙接生孩子。

    可没想到,屋漏偏逢连夜雨,杜婉玲的胎位不正,根本无法自然分娩。这下众人完全傻了眼。眼看着奄奄一息的杜婉玲马上就要一尸两命了,手足无措之际,还是秦丹萍果断地定了调子。

    让程家安出手,剖腹生产。

    这下再次让众人傻了眼!

    先不说程家安有没有这个能力,单就何伟国就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男人给女人接生,说出去要多丢人有多丢人!

    这让历来自我优越感爆棚,又极度好面的何伟国情何以堪,羞愤的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被危机和抉择搅浑了大脑,惶恐间完全没了理智,何伟国甚至表达出一种保孩子不保大人的荒唐潜意识,这让在场的众人都为之瞠目结舌。

    持反对意见的不仅仅是何伟国,同样也有程家安!

    程家安恨不得举起四肢来反对,开什么玩笑啊,能不反对么?

    要知道,那个年头还没有哪个男人“敢为人先”地担任妇科医生,接生那是要触及女人隐私部位的,这是大老爷们能干的事么?

    事后这个女人怎么办?

    自己又该怎么办?这是要顶着多少闲言碎语的口水压力啊。

    再说了,救得活还算其次,可这种事情他压根就没有啥经验。以前倒是给村子里的牛马接过生,可如今对付的可是活生生的人,这能一样么?这要一刀切下去,万一女人和孩子任何一方有个三长两短的,这责任岂能是区区一个程家安瘦弱的肩膀所能背负得起的?

    于是,两个堂堂大老爷们,在危难之际,一个心胸狭隘、自私自利,一个畏首畏尾,谈虎色变。

    作为领导的秦丹萍更是怒其不争,总不能眼瞅着杜婉玲母子命悬一线,死在自己面前吧。于是在其强硬的做派下,一面用仕途前程胁迫何伟国就范,另一面用医者大义来说服程家安。

    程家安愣住了!

    是啊,从赤脚医生的父亲手上接过医学典籍的时候,学到的第一课不就是医者仁心四个字么。眼睁睁地见死不救可不行,两条命和自己那点微不足道的名誉以及承担的风险比起来,算个啥!

    于是,想通了的程家安还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拿起了手术刀。结果还好,杜婉玲母子都能平平安安,算得上是个“医学奇迹”了。

    令谁都没想到的是,事后,知恩感恩的杜婉玲在何伟国面前强硬了一把,给孩子取了个名字:何亦安。